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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2021年10月,被授予“2021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2100433B
你好,经过我在上海的咨询与调查,给你推荐这几个公司: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公司,这家公司在上海当地的知名度挺不错的,地址:永和路318弄东方环球企业中心,还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钱桥路3...
上海集海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船厂路181号1幢312室 交通:龙华中路东安路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1222路 中山南二路船厂路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41路 104路 144路 ...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是由成立于1959年的上海市花木公司改制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花、鸟、鱼、虫及辅助用品生产、销售。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下设商店销售、生产经营、绿化设计、施工、房产开发、合资企...
上海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是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推进市政工程设施“管养分开”改革的要求,于1999年11月成立。时任上海市副市长的韩正同志给公司揭牌。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倾力打造全国领先的专家型现代化施工企业大跨度及空间钢结构是现代大型公共建筑采用的主要结构形式之一。由于体量巨大、造型新颖、结构复杂,不仅施工难度大,而且安装精度要求高于一般钢结构,尤其是与幕墙围护结构直接相关的空间钢结构,以及某些类似大型机械组装的大跨度特殊结构如可开合结构,安装精度控制更是施工技术的关键。公司通过科技攻关和施
站内拥有各类仪器以及辅助设备70余套,其中PE400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HP6890自动进样气相色谱仪等大型进口仪器设备60余套,检测参数达339项。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在水污染控制指标、水污染控制参数标准样品制作和销售、超纯水的制作和销售、水污染检测专业四技服务等领域独立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目前主要受上海市水务局、城投公司委托承担对全市所有排放单位的排水水质检测;受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定期对上海市城市污水输送干线及其附属泵站、上海市各水质净化厂、防汛泵站进行水质、水量、污泥含量及工艺控制参数、微生物指标的
监测及在线设备的监测与维护,同时也接受社会客户委托检测等各项工作;还承接对城市排水设施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处理各类突发性排水事故及纠纷仲裁检测及承担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经过三十年的奋斗,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已形成一支由排水监测、水污染控制指标的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微生物及原生动物检测、统计分析、计算机信息管理、环境工程等多学科及具备综合实力的科技队伍。
地址:杨柳青路103号
【发布单位】80902
【发布文号】
【生效日期】1986-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上海市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暂行办法
(1986年1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条为了促进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确保城市排水设施的正常维护运转,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排水设施,系指接纳、输送和处理城市废污水、雨水的排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由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整治的接纳城市排水的明渠、河、浜等,视同城市排水设施。
第三条除居民、普通中小学校(不包括校办工厂)、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外,凡向市区的城市排水设施,市属跨县的西区、南区、桃浦工业区污水总管以及八号、九号污水支管排放废污水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均须按本办法缴纳排水设施使用费。
缴纳排水设施使用费的单位并不免除按规定应缴纳超标排污费的责任。
第四条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排水设施使用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五条排水设施使用单位的排水量,按用水总量(包括自来水、深井水、自备水源)的百分之九十计算;其中,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和生产过程中水的蒸发量较大的企业,其排水量按总用水量扣除产品含水量或水的蒸发量后计算。产品含水量或水的蒸发量,由排水设施使用单位提出,报征收单位核定。
排水设施使用费按每吨人民币一角二分计征。
第六条排水设施使用费统一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所属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征收。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可按收取的排水设施使用费的百分之一提取管理费,用于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七条排水设施使用单位应向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如实申报本单位的废污水排放量。使用城市自来水和深井水水源的,每月以上海市自来水公司的抄表数为基准计算,自取地面水源的单位,由征收单位派员核准计算。
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应按月向排水设施使用单位发出排水设施使用费缴纳通知单,排水设施使用单位应按期缴纳或通过银行托付。
第八条对逾期不缴排水设施使用费的单位,从滞缴日起每日增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排水设施使用单位的排水量有变化时,应及时提出;对瞒报少报的,从瞒报或少报之日起,按应缴排水设施使用费的三倍追缴。对屡催不付的,上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有权停止该单位使用排水设施,采取停止使用排水设施措施,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该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企业缴纳的排水设施使用费列入生产、经营成本,事业单位缴纳的排水设施使用费列入事业费。
第十条城市排水设施使用单位排放废污水,应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超过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而损坏排水设施的须加缴损害排水设施赔偿费。废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的监测工作,由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执行。具体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征收排水设施使用费的财务管理,收好、管好排水设施使用费。收取的排水设施使用费作为预算外资金交入财政专户管理,用于补助城市排水设施的维修、运行和更新改造。排水设施使用费当年有积余的,可连年结转。
第十二条凡排入县属排水设施的,县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订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办法,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成都监测站
四川省城市排水监测中心站
成都市城市排水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