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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同的目的和标准形成不同分类。主要有:
(1) 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2) 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3) 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
(4) 以税收收入的实体形态为标准,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
(5) 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6) 根据计税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复合税;
(7) 根据税收和价格的组成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8) 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9) 根据课税客体,可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
(10)根据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合税;
(11)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
(12)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
(13)依据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这多种分类均可以从不同方面对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环境,内容复杂、名称各异的税收制度进行比较,为本国税收制度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制定的找分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性税收制度,它是国家税收的制度重要组织成部分,也是国家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分为流转额课税、收益额课税、资源占用课税、财产额课税、与特定行为课税。
2.以课征环节为标准,分为生产环节征税、流通环节征税、分配环节征税、消费环节征税、投资环节征税与财产环节征税。
3.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4.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
5.以税收的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归属为标准,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6.以税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为标准,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此外,还有一些税收划分法,如累进税,比例税和定额税,货币税和实物税等。 2100433B
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对税收分类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标准,从而形成不同的分类方法。通过对税收进行科学的分类,不仅能够揭示各类税收的性质、特点、功能以及各类税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建立合理的税收结构,充分发挥各类税收的功能与作用,而且对于研究税收发展的历史过程、税源的分布与税收负担的归宿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收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划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世界各国大多实行复税制,税收模式不同,税种数量很多,可采用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分类。
咨询服务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为3998序号 编码 篇 类 章 合并编码3998 3 ...
1、阀体属于“阀门”税收分类,编码是1090119010000000000 2、税收分类编码选择 (1)税收分类编码部分编码税率和会计所需实际税率不一致,可以先调用出税收分类编码,然后“商品编码编...
—、税收原理
NO.* 1N0.* 一、 税收的基本问题 (一) 税收概念的两种表述: 1.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 2.以满足人民对社会公共的需要 :人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财产以形成国家 财政收入,从而使国家可以满足人民社会公共需要的一种活动。 (二) 税收的“三性” 1.强制性:并非来自于国家 这种强制性既是伴随着社会契约论的产生,又是单个纳税人对作为整个纳 税人的一种服从、一种尊重。 社会契约论:人类社会最初处于无政府状态。个人安全、生命、财产都得不 到保障,缺乏社会秩序。 组建一个政府,人们让渡自己一部分财产成为税收, 维持政府;人们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自由,形成政府。 2.无偿性:相对无偿性 A:不是即时有偿,而是中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B:公共产品的价值有时难以度量 C:个体无偿;整体有偿 D:树立税收相对有偿的观念,对政府有利于其提高
房地产企业税收现状及税收筹划讨论
房地产企业税费现状及税收筹划讨论 - 1 - 房地产企业税费现状及税收筹划讨论 摘要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房 地产市场的升温,房地产交易日益频繁,房地产交易过程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有关方面 的关注。房地产企业投资额巨大,涉及多种不同的税种,税收成本在总投资额中所占的比例 很高且涉税金额大,房地产企业税费负担过重,令许多房地产企业都对此感到头疼,因此房 地产企业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 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 降低税收成本, 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 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利润最大化。 关键词 房地产 税收现状 税收筹划 近年来,房地产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如何降低房价,让老百姓买得起房子成了其中的 焦点。通过降低成本来降低房价是一重要途径,而房地产成本中的税费成本不容忽视。针对 当前税收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以及政府收费繁杂造成的房地产税费负担过重,
税收负担率简称“负担率”。分为纳税人负担率、负税人负担率两种。
纳税人负担率指一定时期内纳税人依率交纳税额占其实际收益的比例;
负税人负担率则指负税人所负税款占其实际收益的比例。
在税收负担不能转嫁的前提下,纳税人负担率亦是负税人负担率。在课税对象与实际收益相等时,税收负担率等于实际税率。
税收负担率是衡量纳税人(或负税人)税收负担程度的重要指标,亦是国家确定税率,制定税收政策的重要依据。税收负担率有比例负担率、累进负担率和累退负担率之分。
比例税收负担率指纳税人(或负税人)所负税款占其收入的比例与收入额的变化无关;
累进税收负担率指纳税人(负税人)所负税款占其收入的比率随收入的增加而提高;
累退税收负担率则是指纳税人(负税人)所负税款占其收入的比率随收入的增加而下降,中国没有累退的税目。
一般认为,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筹划,这个定义强调: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少缴税款。它包括采用合法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采用非违法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的税负转嫁筹划。
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这个定义强调,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节税,但节税是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
(一)从风险的来源、风险可测程度、风险等级评定等角度,可以将税收风险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⒈按照风险来源,可分为税务部门税收执法风险和企业税收管理风险。
⒉按照风险可测程度,可分为指标性税收风险和非指标性税收风险。
⒊按照风险等级评定,可分为一般税收风险和重大税收风险。
(二)从税务部门税收执法风险的形成分类,又可分为税源管理风险、税收征管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