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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包括次数、原因、结果等。
2009年度全局未发生一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因没有具体收费标准,故未施行收费制度。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主要是哪些受理方式,涉及哪些方面内容等;2009年度办理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公开信息作为我局的法定义务,积极主动的办理社会申请公开事项,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二)受理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关于涉及到有关项目报批、争取资金和其他关系到秘密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应该不可以,但是可以申请复查,你看下相关规定。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至2009年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局领导信息、职责分工、部门内设机构职责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本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政府信息:
●机构职能
●法规规章和规范
●规划计划
●统计信息
●行政许可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2003至2009年政府信息梳理
我局首先清理了今年以来信息,界定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信息上网公开,同时指定了专人负责清理2002年以来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在精不在多”的原则,确保年底前上网公开并将纸质材料同时移交县档案馆、图书馆。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1、通过政务门户,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同时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信息检索等功能。
2、通过登入上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中国·上杭-上杭县经济贸易局网站主动发布我局的新闻素材稿、阶段性的业务数据,提高信息透明度。
3、依托政务网站,快速、全面地搜集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上有关经贸方面的报道和信息,利用短信平台和网络优势,做出快速反应,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过该栏目向公民、媒体反馈。
(一)组织机构建设
《条例》颁布后,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09]203号)的要求,上杭县经济贸易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定人秘股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二是单位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指导工作人员做好保密审查的前提下,修改栏目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主动做好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完成设计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
2009年8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修改了《上杭县经济贸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说明》,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上杭县经济贸易局人秘股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属于主动公开的本局政府信息统一由县经济贸易局人秘股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落实工作方案。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上杭县经济贸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使用统一软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二是强化指导督查。本局主要领导经常督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动态公布本单位最新政府信息。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栏目、指南和目录,建立具体工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三是规范公开内容,确保内容和栏目相一致,确保所有栏目都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调研。单位先后派员参加县政府办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开展学习和调研。二是开展集中培训。本局连续举办2期培训班,对本单位36个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三是加强经验交流。本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编发专题简报、上传信息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我县和本部门有关经贸工作的好做法和经验。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信息公开领导体制、机制不完善;工作机构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还存在差距。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
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对疑难或复杂事项,坚持会审和报告制度,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指导。我局在作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针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事项越来越多,难度越来越大的特点,不断加强对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 平。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能力;统一业务信息系统,提高自动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对申请公开深层次问题的研究。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出现的问题和我局工作实践中的疑难点,我们将对上级和本级信息以及形势发展群众可能提出的敏感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以充分的准备,应对各种新的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经济行政管理部门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我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按照《规定》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中山经贸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针对2009年度经贸工作重点,对网站版面进行改版。
2009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