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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正文内容

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正文内容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规定》(杭政办〔2009〕171号)要求,2012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条例》的学习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发展的第一要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对照了《上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上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及时更新了我局的《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在《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详细明确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具体步骤、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中公布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引,涉及二十三个项目,其中包括有:机构职能、劳动保障统计信息、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首先,充分发挥上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将我局政府信息的内容在上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第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为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在搞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在制度规范方面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规范文件办文流程,认真落实我局去年制定了《关于提高机关办文时效强化办文责任的通知》,在文件起草过程中由拟稿人提出公文是否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式、不予公开的建议。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为了统一、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局在2012年统一组织了学习《条例》和我局制定的《关于提高机关办文时效强化办文责任的通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条,主要情况如下:

1、机构职能。共公开5条。

2、规划计划。共公开4条。

4、行政许可。共公开1条。

5、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共公开16条。

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共公开1条。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共公开1条。

8、工作动态。共公开5条。

9、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共公开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的问题,工作机构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还存在差距、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013年我局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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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文件背景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本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杭县劳动保障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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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正文内容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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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正文内容文献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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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6KB

页数: 3页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7页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8〕116号)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厦劳社办〔2008〕5号),由林建农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劳动保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闽劳社文〔2008〕103号),结合我局实际,拟制了《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办法的通知》(厦劳社〔2008〕90号),内容包括《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开方便公众查阅。2009年按照市政府部署,就2002-2009年局机关发文4097件,按照由近及远,逐渐梳理的方式,对各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及时修订、补充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努力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文处理制度,启用新公文送审签发单,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要求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根据公文的内容,由业务部门先对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同时确定公开属性,办公室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保公文在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由此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各部门职责,形成了分工负责、责任落实的良性工作局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十二位同志为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监督员(厦劳社办〔2008〕7号),加强了对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二是建立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下发《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厦劳社办〔2008〕11号),具体包括政府信息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等,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普及力度,专门组织系统单位进行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同时,对照《条例》规定,结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闽劳社文〔2008〕103号)的要求,对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范围进行了初步梳理,在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增加了社保基金、劳动力市场分析、工资指导、培训教材目录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就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和程序作出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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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据厦门市政府规定,暂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复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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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触摸式电脑信息查询系统。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电话。

4、各类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

5、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后1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即日起正式受理公开权利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汉口新华路25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公开范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以外,且不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18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公开权利人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与自身相关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应签名或者盖章。

2、申请的方式

(1)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当面递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3)信函、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并制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局纪检监察室申诉或投诉,办公地址:汉口新华路25号,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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