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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市政府各部门和所辖县(市、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部署,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发了《石家庄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并以此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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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 目前,石家庄这座号称“天下第一庄”的河北省省会城市,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形象建设。在拆字当头、建字随后、治字贯中的稳步推动下,按照目标,三年后石家庄将容颜焕发,靓妆出镜。 石家庄依...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主要内容及数量
2019年度,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内公开信息共计80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77条,在报纸报刊等媒介发布信息200多条,另外我们在国家林业局、河北省政府和省林业信息网等网站上还发布了50多条信息,全面地反映了我局的工作动态。
2. 公开形式
一是网上公开。主要通过中国石家庄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石家庄林业信息网、微博账号“—绿色石家庄—”以及“石家庄林业”微信公众号公布。二是发放宣传册。主要通过在行政审批办理、森林防火宣传、技术服务下乡过程中发放宣传册。三是主要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节假日举办宣传服务活动,发放林业相关知识与政策的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解答有关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项,已按时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调整了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各2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制度。我局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作机制,抓好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落实,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提升工作实效。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下放审批权限,公开落实举措,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真正做到服务于民。
(四)平台建设
在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升级我局互联网协议版本,由IPv4升级为IPv6,保证局内网络正常运转。二是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优化“石家庄林业网”栏目设置,界面进一步简洁明快。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修订了《石家庄市林业新闻发布制度》,专门对推进“—绿色石家庄—”政务微博和石家庄林业局官方微信运营工作进行明确,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微博、微信的信息审核、发布,加强日常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
一是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局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两次督导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采取“三级审核”制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严把审核关口,做好表述内容等要素的研判工作,研判舆论导向及可能出现的舆情事件,提前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3 |
3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增4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增7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900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内容还不够充实、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工作力度和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调整优化领导机构职责分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紧密结合园林绿化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建立了信息发布、民主监督、网站信息更新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了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把关。截止到2019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园林工作实际,对群众关心关注信息加强收集与筛选,及时准确发布日常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共主动公开信息647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公共服务、机构职能等,为社会及时提供了有益信息,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良好的服务。二是编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公开机构、救济方式及程序进行了说明公示,每年更新一次。三是及时回复处理政府信箱意见建议。安排专人负责市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政府信箱”处理答复工作,答复率和总处理率均达到100%。截止目前,今年共回复市民意见、建议217条。四是深入开展网上互动、征求意见箱、公开服务电话等多渠道公开方式。及时对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更新,并于2019年完成了门户网站建设的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版块设置位置更加鲜明突出,便于查阅。同时,设置“领导信箱、建议咨询、投诉举报”等栏目,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听取社会呼声,及时答复解决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树立政府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五是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信息公开资料情况。根据我市移交信息公开资料相关规定,对应当移交的资料做了整理,定期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基本情况。对公民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合法规范办理,今年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合法答复,答复率100%,公民满意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及法律诉讼等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基本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为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园林局在原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行了任务细化,成立了政务公开“效能革命”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直属单位及机关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管领导统管、分管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的三层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设置、主要内容、信息来源、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及督导检查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在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方面,加强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凡是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上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审核机制进行审核把关,发布信息的单位(处室)填写《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审批表》,注明发布要求、发布范围,按照审批流程,经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局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对外发布。三是定期组织培训。按照每年出台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集全系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安排落实涉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特别是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后,及时组织召开了培训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狠抓落实,合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平台建设基本情况。一是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9〕40号)要求,用好“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规范管理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对刊发信息按照审核机制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强化了互动和服务功能。二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目前已将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咨询电话整合为统一的公开服务电话,更快捷地服务群众,及时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受理反馈网上、电话等举报咨询共289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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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种类众多,数量大,部分信息分类不够完善,不便于查找利用。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2020年,市园林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联系群众和提升园林绿化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司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深化并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建立和完善全市园林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统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统计。积极参加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开辟专栏普及信息公开法规知识,指导广大群众合理获得各类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与指导。加强直属各单位信息工作指导,畅通、规范日常信息报送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对企业、群众的宣传指导,促进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充分利用 。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河源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源市金融工作局认真学习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系列制度,指定机构、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金融工作的业务,深化全市金融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拓宽工作简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信息的需求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14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规范性文件1条,工作动态信息10条,公示公告1条,财政信息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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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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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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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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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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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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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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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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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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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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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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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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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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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渠道过于单一,没有开通部门集约网站,也没开通其他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的宣传,宣传的面不够广。二是宣传的时效性不够强,对公开本局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时间还不够迅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未能将所有产生的政府信息按规定进行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的覆盖面不够宽,未能更好满足公众对金融类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争取尽快在市政府网站上开通本局部门集约网站,并通过部门集约网站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补足短板,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延伸、广度拓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三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金融工作业务信息也全部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五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河源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更名为河源市金融工作局,由原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29日正式挂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