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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主要内容及数量 2019年度,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内公开信息共计80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主要内容及数量

2019年度,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内公开信息共计80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77条,在报纸报刊等媒介发布信息200多条,另外我们在国家林业局、河北省政府和省林业信息网等网站上还发布了50多条信息,全面地反映了我局的工作动态。

2. 公开形式

一是网上公开。主要通过中国石家庄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石家庄林业信息网、微博账号“—绿色石家庄—”以及“石家庄林业”微信公众号公布。二是发放宣传册。主要通过在行政审批办理、森林防火宣传、技术服务下乡过程中发放宣传册。三是主要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节假日举办宣传服务活动,发放林业相关知识与政策的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解答有关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项,已按时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调整了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各2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制度。我局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作机制,抓好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落实,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提升工作实效。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下放审批权限,公开落实举措,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真正做到服务于民。

(四)平台建设

在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升级我局互联网协议版本,由IPv4升级为IPv6,保证局内网络正常运转。二是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优化“石家庄林业网”栏目设置,界面进一步简洁明快。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修订了《石家庄市林业新闻发布制度》,专门对推进“—绿色石家庄—”政务微博和石家庄林业局官方微信运营工作进行明确,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微博、微信的信息审核、发布,加强日常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

一是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局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两次督导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采取“三级审核”制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严把审核关口,做好表述内容等要素的研判工作,研判舆论导向及可能出现的舆情事件,提前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3

3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增4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增7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90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内容还不够充实、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工作力度和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调整优化领导机构职责分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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