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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主要内容
2018年以来,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强化主动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中亚其任务抓紧抓好。一是坚持决策公开,对造林绿化重点工作、局党组做出的重要决策及时公开,先后公开相关信息20余条。二是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先后公开相关信息30余条,确保公众知情权得以保障;三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对8项提案建议答复结果进行公开;四是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在网站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情况。五是做好局属单位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督导7个局属单位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2、公开形式
一是网上公开。主要通过中国石家庄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和石家庄林业信息网公布。二是发放宣传册。主要通过在行政审批办理、森林防火宣传、技术服务下乡过程中发放宣传册。三是主要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节假日举办宣传服务活动,发放林业相关知识与政策的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解答有关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政务公开申请事项。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政务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三个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完善三个清单编制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处室站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修订了权力清单、监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已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监督。
二、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成立了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及分管宣传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办)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1名。形成局领导总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有关处(室、站)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大学习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2018年度,局党组先后三次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和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汇报,并对落实文件要求提出具体举措。8月中旬、12月下旬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培训会,对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单位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
规范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信息
一是科学设置公开内容,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等原则,我局对石家庄林业网进行改版,合并了一些栏目,同时突出政务公开内容,在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了机构职能、组织人事、计划财务、政策法规等9个栏目,及时、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二是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已经发布政务信息1700多条(含其它媒体转载、各大新闻媒体主动采刊),在石家庄林网、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上报河北林业网等媒体刊登660条,向市委、市政府两办要情快报、政府快报等报送信息60条。三是按要求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的政务信息查阅点移交政务信息和相关文件,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四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并聘请了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
(四)严格工作制度,落实公开工作
一是修订和完善工作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完善和出台了《石家庄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制度》、《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及时修订了《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二是坚持服务于民,按要求及时修订和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合理调整公开内容,完善“办事指南”栏目,方便办事群众查阅。同时,及时回复“互动交流”栏目群众咨询和留言。三是做好“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梳理并全面公开行政审核、审批政务事项,制作和发放办事流程“明白纸”,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下放至县级林业部门。
三、下步工作
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完善和修订各项制度规定入手,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责任制落实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对法规政策、宣传、网信等部门协调工作,做好法规政策解读、热点舆情关注和新闻发布工作,运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网上留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对“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再学习和业务再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广度,提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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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 目前,石家庄这座号称“天下第一庄”的河北省省会城市,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形象建设。在拆字当头、建字随后、治字贯中的稳步推动下,按照目标,三年后石家庄将容颜焕发,靓妆出镜。 石家庄依...
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 目前,石家庄这座号称“天下第一庄”的河北省省会城市,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形象建设。在拆字当头、建字随后、治字贯中的稳步推动下,按照目标,三年后石家庄将容颜焕发,靓妆出镜。 石家庄依...
石家庄市2018年11月造价信息
序号 建材名称 规格型号 建材分类 单位 指导价 (市价) 1 线材 φ6.5~φ10 HPB300 建安材料 t 4,650.00 元 2 圆钢 φ12~φ20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3 螺纹钢 φ6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550.00 元 4 螺纹钢 φ8~φ10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400.00 元 5 螺纹钢 φ 12~φ 14 HRB400E Ⅲ 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6 螺纹钢 φ 16~φ 22 HRB400E Ⅲ 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7 螺纹钢 φ25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8 螺纹钢 φ28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9 螺纹钢 φ32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400.00 元 10 螺纹钢 φ36 HR
石家庄市2018年4月造价信息
建材名称 规格型号 建材分类 单位 指导价 线材 φ6.5 ~φ10 HPB300 建安材料 t 5,000.00 元 圆钢 φ12~φ20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螺纹钢 φ6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螺纹钢 φ8~φ10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50.00 元 螺纹钢 φ12~φ14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50.00 元 螺纹钢 φ16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00.00 元 螺纹钢 φ18~φ25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00.00 元 螺纹钢 φ28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32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36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40
一、概述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8〕30号),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部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咨询、依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7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和任务分工,我委研究提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同月,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2017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42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1117条,政务微博发布542条,政务微信483条。做到了及时更新,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
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按照统一要求,公开了委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二是推动行政事项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并更新市卫生健康委《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三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9月27日至11月25日对原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委已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四是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五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健全符合实际、便民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逐项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服务,重点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努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六是行政执法公开。充分利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数据,向本系统官网及政府法制、信用部门网站推送执法信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将公共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执法检查、卫生信誉评定、投诉举报查处等结果向社会公示,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05件。七是搭建二维码阳光服务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百姓互动,同时邀请公众与媒体共同参与热点问题的行政执法活动。八是每季度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九是新闻宣传公开工作。组织安排市级以上媒体采访42次,专访14次,制作专题片25部,公益广告17部。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政策、科普类信息72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方面还与公众的期待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需进一步推进,解读效果和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加强委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相关功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重大舆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医疗服务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
一、概述
根据《石家庄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26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揭牌。2018年,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处室、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向各处室、单位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内容全面、公开及时的效果,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关于实施政务公开的决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局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电子政务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通过农业畜牧局官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17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8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73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53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0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6条。利用农业畜牧局办公平台,发布通知、天气、预警、技术、指导等各类短信243条。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平台利用早、中、晚对全市广大农村地区进行播报,内容包括:播报《农业科技之声》915期,《百姓生活信息》涉及法律、教育、健康、致富等信息600条。 新农村发喇叭网站发布农业技术、百姓生活信息 4000余条。新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1200条。
(一)重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产品价格、惠农政策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信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石家庄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石家庄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实时发布农产品价格行情。在全市建立了104个价格监测预警点,通过预警点,对农产品价格进行一周一报,提供预警分析与指导决策;与全国400多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实时发布全国8大类173种农副产品价格。
(二)清理调整权责公开清单。2017年8月,我市成立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农业局的职责、原市畜牧水产局的职责一并划入。2018年初,我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重新明确的工作职责,梳理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等一系列清单,确保清单事项合法有效、依法有据、主体适合,实施动态管理;在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对86项权力清单、11项责任清单、43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一目了然。
(三)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8年初,我局制定了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及细则,建立并完善“一单、两库”。同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在内部推行“三位一体”式联合随机抽查,即试行行政监管检查、执法检查、抽检检查一次联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打扰,规范检查流程,提升监管效率。对206次检查结果在局官网进行全面公开。
(四)全面施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编印全局“三项制度”手册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加强“三项制度”学习培训,使每一位执法岗位的同志都熟悉掌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积极指导农业执法队、动监所、植保站及时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做出行政决定7日内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政务公开。今年我局共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8件。其中,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5件,承接办理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33件,答复走访已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同时,对全年办理的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进行了政务公开。
(六)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我局分别于2018年2月、2018年9月对我局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在局官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开,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 。
(七)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结合行业特点,特别是对有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都坚持向社会公开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对审核符合要求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对项目及时进行督导检查,项目完成后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共争取省以上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9个,项目资金11.87亿元,所有项目从立项批准,到最后验收,都及时在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局系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工作中,我局在今年初,出台了《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项目事前审批、采购活动组织管理、采购信息公开都提出了严格要求。今年以来,我局系统的8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资金1912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示,进行公开招标,没有一项发生质疑。
(九)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在产业扶贫工作方面,为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行动,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我局作为全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单位,代市政府起草了《石家庄市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发布。我局在农业产业扶贫方面,也制定并发布了《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产业、特别是农业扶贫的工作措施和扶持意见,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目前,我局正在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产业扶贫攻坚工作。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方面,经市政府同意,于2018年4月27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石家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健全了全市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为全市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减轻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和公众健康的危害,确保全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定依据。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已经在市农牧局官网公开了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值守电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及时发布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展信息。8月初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天津、山西、北京等十多个省份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这是非洲猪瘟首次传入我国,疫情发生后,对我省形成南北夹击之势,疫情形势严峻。我市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开展。通过排查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冷库、生猪交易市场,在全市高速及毗邻省界的各级公路路口设立75个公路检查站(点)等有力、有效的科学防控措施,对非洲猪瘟进行全面封堵、防控。在信息报送方面,通过以石家庄市重点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名义编制《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信息专刊》,及时报送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到目前,我市、我省没有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通过组织全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抗体监测、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基本实现了“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
在应对自然灾害信息方面,我局积极加强与国土、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防范通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灾害紧急处理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派出小分队深入灾区,指导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及时发放农业救灾款和救灾物资并通过报纸发布公告和现场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除了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主要内容及数量
2019年度,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内公开信息共计80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等各类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77条,在报纸报刊等媒介发布信息200多条,另外我们在国家林业局、河北省政府和省林业信息网等网站上还发布了50多条信息,全面地反映了我局的工作动态。
2. 公开形式
一是网上公开。主要通过中国石家庄政府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石家庄林业信息网、微博账号“—绿色石家庄—”以及“石家庄林业”微信公众号公布。二是发放宣传册。主要通过在行政审批办理、森林防火宣传、技术服务下乡过程中发放宣传册。三是主要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节假日举办宣传服务活动,发放林业相关知识与政策的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解答有关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项,已按时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调整了石家庄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各2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制度。我局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作机制,抓好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落实,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提升工作实效。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下放审批权限,公开落实举措,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真正做到服务于民。
(四)平台建设
在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升级我局互联网协议版本,由IPv4升级为IPv6,保证局内网络正常运转。二是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的原则,优化“石家庄林业网”栏目设置,界面进一步简洁明快。三是加强新媒体应用,修订了《石家庄市林业新闻发布制度》,专门对推进“—绿色石家庄—”政务微博和石家庄林业局官方微信运营工作进行明确,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微博、微信的信息审核、发布,加强日常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
一是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局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两次督导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采取“三级审核”制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严把审核关口,做好表述内容等要素的研判工作,研判舆论导向及可能出现的舆情事件,提前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3 |
3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增4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增7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900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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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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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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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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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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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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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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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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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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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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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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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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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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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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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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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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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内容还不够充实、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工作力度和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调整优化领导机构职责分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