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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实用、安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通过深化水利业务需求分析、落实水利网络安全任务细化实化方案、推进智慧水利、实施水利网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着力补信息化短板;通过整合共享信息资源、完善基础数据库和水利一张图、强化遥感应用,着力支撑强监管。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力驱动和有力支撑。
一、加强水利网信顶层设计
1.出台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编制完成《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关业务需求分析工作,为推进水利业务应用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切实提升水利网信水平奠定基础。
2.全面推进智慧水利工作。编制完成《智慧水利总体方案》,印发《关于推进智慧水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流域区域智慧水利试点和水利业务智能应用成果案例推广工作。
3.实施《水利网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加快补齐水利信息化短板,近期明显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目标,提出2019—2021年水利网信重点工作、措施和项目建设方案,并启动实施。
二、强化水利网信行业管理
4.组织召开行业工作会议。调整水利部网信领导小组成员,召开网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召开水利网信工作会议、水利网络安全工作座谈会、水利网信水平提升座谈会和水利通信工作座谈会。
5.完善水利网信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水利信息化项目监管,编制《水利网信项目督查办法》。组织做好《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等20多项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强监管应用标准和智慧水利技术装备标准研究,加快智慧水利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开展《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修订工作。
6.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调整水利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组,做好部直属单位正版化软件推进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7.推进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出台《水利部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指导流域管理机构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项目建设,初步实现水利部与流域管理机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积极引导和推进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试点水利部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8.加快BIM和电子签章研究和应用工作。制定水利行业BIM应用指导意见和水利工程BIM标准,推进BIM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应用。积极探索电子签章在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建立统一认证机制和平台。
9.强化水利网站建设与监管。推进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建设,不断提升水利部门户网站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加大水利部政府网站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水利部政府网站抽查工作。探索水利融媒体智慧平台研究与试点工作。
10.加强水利网信宣传和培训。发布《2018年全国水利网信发展报告》。指导《水利信息化》杂志编撰与发行。利用一网(网站)、两信(微信、蓝信)、一报(简报)宣传平台,为水利网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做好水利网信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结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组织水利行业做好网络安全专题宣传工作。
三、全面构建网络安全防线
11.强化落实水利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健全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编制完成《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建立奖惩机制,确保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2.推进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工作。按照《网络安全法》和有关规定,编制《水利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拟定《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名录》,出台《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建设指导意见》。探索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指导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态势感知示范工程和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信息安全加固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部分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摸底和风险评估。
13.强化水利网络安全监测和检查。加强网络安全监测,推广水利网络安全工作平台应用,确保水利行业信息通报渠道畅通。根据有关要求,在水利行业开展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等为重点的网络安全专项检查。
14.组织做好重要时期水利网络安全专项保障工作。在“全国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要时期,统筹资源力量,加强安全监测、重点防护和应急值守,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确保水利行业网络安全。
15.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选择有关直属单位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参照“四不两直”模式,开展“背靠背”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检验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查找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督促整改。
16.开展水利部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初步构建水利部机关网络安全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网络安全威胁感知,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打造水利部业务网和移动平台安全运行环境。开展水利政务外网身份认证体系改造和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密码基础设施、多因子认证系统、水利蓝信移动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
17.推进国产密码应用。组织实施《水利部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年)》,继续推进三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工程等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等水利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工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指导做好水利行业重要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工作。
18.推进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开展水利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等保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完成水利部机关政务内网分级保护风险评估工作。
四、加快补信息化能力短板
19.提升信息感知能力。建立堤防、水闸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水库大坝基础信息数据库。提升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流失等监测感知能力。推进中小型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灌区等工程安全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重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活动感知技术和模式研究与试点。初步建立水利应用遥感影像数据接收、处理、提取和服务的一体化体系。
20.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省级以下水利业务网完善,扩充覆盖范围,实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络全联通,提升骨干网、流域省区网互联带宽。统筹做好水利电子政务内网建设与管理工作,推动网络升级改造,加快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完善水利异地会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水利部视频会议云平台,推进移动视频会议系统广泛应用。编制水利视频大联网方案,推进建立三级级联、多级应用的水利视频集控体系。
21.提升水利通信保障能力。加强水利卫星通信网络建设,研究拓宽卫星通信带宽资源,探索新型通信卫星网络在水利行业应用,加强5G技术、北斗三号卫星、新型遥感卫星在水利工程安全监测预警中应用研究。加强无线电站点登记管理,协调解决部分流域无线频谱使用授权。组织应急通信演练。
22.加强水利数据整合共享和分析应用。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初步建立水利部与长江委、黄委及2~3个试点省的基础数据同步和服务调用机制,建立水库大坝基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堤防、水闸、水电站等工程基础信息动态更新。完善水利数据目录服务体系,充分应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拓展数据资源获取渠道,逐步实现数据的“全”“新”和“准”。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服务九大业务、水利监督和综合决策需求。加强政务内网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推动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全面提高办公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23.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一期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水利部建设项目、水利部电子公文系统试点、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等项目建设。完成三峡库区综合管理网络软件与空间信息服务平台与水信息基础平台整合。推进各类业务应用APP的整合工作。
24.谋划关系全局的水利网信项目。加快开展水利大数据中心、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系统、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国家水文数据库、水利综合监管平台、陆地水资源卫星等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开展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等水利信息化补短板方面的前期工作。
五、全力支撑水利行业强监管
25.加大遥感应用支撑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遥感技术的宏观直观客观、及时便捷高效的优势,推进建立河湖、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强监管遥感应用的“四查”(巡查、详查、核查、复查)技术支撑机制,提高遥感数据获取和存储处理能力。探索遥感影像人工智能识别技术,提升水利监管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6.开发水利督查移动工作平台。加快完成小水库、农饮工程、水毁项目等督查对象基础数据整理入库上图工作,完成水利督查移动工作平台开发并上线应用,支撑水利现场督查及各业务司局专项督查、检查等工作,并通过密传密存、身份识别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27.支撑重点业务领域强监管。通过整合完善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国家水资源管理、国家地下水监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水利财务管理和水利部政务督办等应用系统并推进业务协调,支撑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及行政管理等重点业务领域监管工作。
28.初步搭建“互联网 监管”系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依托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水利部各类监管业务信息和数据,建设“互联网 监管”系统,并与国家系统初步联通,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提供平台支撑。
2100433B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积极践行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补信息化短板,着力支撑强监管,做好2019年水利网信重点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0日
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一级造价工程师只是具备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并不是中级职称!!!!!!!!
1.珠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3. 广西右江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2018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
<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水利网络安全保障,持续推进水利网信事业发展,做好2018年水利网信重点工作,经水利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研究审议,2018年3月8日,水利部印发《2018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办信息[2018]35号),从\"深入贯彻国家信息化战略,全面强化信息化行业管理,全力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动高新技术创新应用\"等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驻部纪检监察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19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已经水利部扶贫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部机关司局要按照分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部直属有关单位和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部机关司局抓好工作落实,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部扶贫办要加强督查督办,每半年汇总《工作要点》实施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1月31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扎实做好2019年水资源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极为关键的一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落实《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2019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以专项巡视问题整改为统揽,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围绕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水利需求,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基本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充分发挥水利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
(一)把中央巡视反馈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意见整改工作纳入部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反馈意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采取台账管理、督办推进、逐一销号的方式,对专项巡视问题进行严肃认真、务求实效地整改。强化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开展整改专项巡视,驻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监督,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以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推动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巡视办、驻部纪检监察组按职能分别负责,下同)
三、突出抓好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饮水安全问题
(二)精准掌握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指导地方精准掌握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数,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对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要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及时销号。(农水水电司、移民司)
(三)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部委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剩余全部中央补助资金76.7亿元。督促指导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合理确定工程解决方案,优先安排资金,强化实施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质量,巩固饮水安全脱贫成果,年底基本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水水电司、规计司、财务司)
(四)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工作。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或经水利部备案的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省级细则,进行精准评价和验收销号。(农水水电司、移民司)
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五)加强贫困地区农田灌排设施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支持力度,加强贫困地区灌溉排水设施建设,推进贫困地区规划任务早日完成。(农水水电司)
(六)开展贫困地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加强贫困地区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实施岷江、清水河、无定河等贫困地区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推进贫困地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科学有序推进贫困地区中型水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建设。加大贫困地区山洪灾害防治支持和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力度。加快实施规划内贫困地区水文监测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规计司、建设司、运管司、防御司、水文司)
(七)加大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贫困地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倾斜支持力度,加强监督指导。继续支持西北黄土高原区、西南岩溶区、南方红壤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贫困地区坡耕地改造支持力度。继续推进贫困地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和水利风景区建设。(水保司、水资源司、河湖司)
(八)推进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引江济淮、云南滇中引水、内蒙古引绰济辽、陕西引汉济渭、贵州夹岩及黔西北调水、甘肃引洮供水二期等涉及贫困地区的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扎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争取新开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司、规计司)
五、推进水利惠民政策落实
(九)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继续在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和陕西等6个省份开展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计划新增装机12.5万千瓦。继续做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收益机制落实工作,受益贫困户累计达到5万户。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相关省份继续做好农村水电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工作。(农水水电司)
(十)开展水库移民脱贫工程。加大水库移民增收工作指导,支持库区发展特色产业,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管理。加大水库移民就业培训力度,改进和创新培训方式,促进水库移民更好就业创业。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移民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持续改善移民居住环境。帮助30万贫困水库移民脱贫。(移民司)
(十一)抓好水利劳务扶贫工作。督促各地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倾斜的意见》(水扶贫[2017]343号),鼓励引导水利工程实施单位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建设就业,村级水管员、河道保洁员、河堤巡护员、河湖管理员等水利工程公益管护岗位优先聘用有相应能力的当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建设司、运管司、河湖司、水保司、农水水电司、移民司)
六、推进重点区域水利扶贫工作
(十二)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攻坚。筹备召开全国水利扶贫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座谈会,签订水利扶贫责任书,落实地方攻坚责任。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指导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工作,统筹做好“三区三州”外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工作。督促地方做好贫困村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抵边一线乡村饮水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深度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建设。积极做好深度贫困地区的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推进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司、农水水电司、规计司、财务司、建设司)
(十三)强化定点扶贫工作。督促定点扶贫县(区)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助力湖北郧阳区、重庆城口县、巫溪县按期脱贫摘帽,进一步巩固重庆万州区、丰都县、武隆区脱贫成果。贯彻落实《水利部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深入推进定点扶贫“八大工程”实施。加大党建促脱贫力度,继续使用党费支持定点扶贫县(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动员水利部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筹备召开水利部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部署定点扶贫工作。指导定点扶贫帮扶工作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移民司、规计司、财务司、水保司、农水水电司、三峡司、南水北调司)
(十四)抓好片区联系工作。会同国家林草局认真履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联系牵头单位职责,进一步发挥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沟通联系、调查研究和监督指导,协调推进片区联系和脱贫攻坚工作。筹备召开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联系会议,部署片区联系工作。加大水利支持力度,抓好贵州安顺石漠化片区水利精准扶贫示范区建设。(移民司会同相关司局)
(十五)做好对口支援、革命老区水利扶贫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各地水利建设支持倾斜力度,推动青海贵德、江西宁都、河北阜平、甘肃临夏、安徽金寨“十三五”水利扶贫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实施。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推动革命老区水利扶贫工作。(移民司会同相关司局)
七、强化水利扶贫保障措施
(十六)进一步压实水利扶贫工作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实施。水利部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研究水利扶贫重大问题。部扶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统筹,研究推进水利扶贫各项措施落实。部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并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等工作。(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七)落实智力和技术帮扶举措。紧扣脱贫攻坚中心任务和贫困地区水利发展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加强脱贫攻坚和水利扶贫政策业务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实施。认真做好“菜单式”培训,水利部和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培训名额向贫困地区倾斜。推广实施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对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的监督管理服务。对扶贫干部严管厚爱,做好挂职干部学习交流和考核轮换工作,落实相关待遇。加大水利科技扶贫行动,实施贫困地区水利扶贫技术援助。(人事司、移民司、国科司等)
(十八)强化水利扶贫统计工作。完善水利扶贫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水利扶贫统计、定点扶贫统计和水利劳务扶贫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督促指导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分析,跟踪贫困地区水利扶贫情况。(移民司会同相关司局)
(十九)加强水利扶贫监督指导。建立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省级水利扶贫工作一对一监督指导机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加大调研指导力度,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指导地方改进工作。按照2020年后国家减贫战略要求,启动2020年后水利扶贫战略的研究,提出2020年后水利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等。(移民司会同规计司、农水水电司等司局)
(二十)持续推进水利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督促指导地方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抓实水利扶贫各项措施落实,坚决纠正水利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好《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落实工作,强化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监管责任。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开展水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十一)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力度。组织中央媒体和水利行业媒体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及水利扶贫政策举措、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及时总结和宣传水利扶贫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和典型人物。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办好水利扶贫简报、信息专报和大事记。(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十二)做好贫困地区乡村振兴水利工作。指导贫困地区把水利扶贫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乡村振兴重点优先支持脱贫摘帽贫困县、贫困村,用乡村振兴措施巩固水利扶贫成果。(部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