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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三明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晖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秉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永明、黄圣道、欧仕林、郑荣鼎、黄显福、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廖建敏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真、洪建家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明琨
“十一五”期间,三明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84.3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收111.69亿元,增长153.7%,其中税收收入137.56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8倍,年均增长28.3%,比“十五”时期快13.2 个百分点,税收弹性由“十五”期间的平均1.58 上升为2.06,地方级税收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由“十五”时期的51.6%提高到64.1%。2011年共组织各项收入79.4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7.69 亿元,增长29.1%。2012年各项收入首次突破90亿元大关,达到90.2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4.85亿元,增长12.4%。
全市系统实现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满堂红”。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你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 符合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免税规定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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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二)拟订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三)负责全市地方税、共享税和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指定(或者委托)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国际税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拟订具体的实施办法。配合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六)负责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市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
(八)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规划和建设。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组织并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十)对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直属单位和12个县(市、区)局。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内设科室
科室名称 |
工作职责 |
办公室 |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起草全市地税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本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编发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其他行政事务;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等有关工作;承担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承担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指导和检查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和科研等工作。 |
税政一科 |
负责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由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随“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的税(费)种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起草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所管税(费)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所管税(费)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清算等工作;负责所管税(费)种的减免税管理;参与所管税(费)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承担税收调查工作。 |
税政二科 |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起草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所管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所管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负责有关减免税、税前扣除的管理;参与所管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负责国际(地区)税收协定(安排)的执行,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负责反避税工作,牵头组织反避税调查和特别纳税调整。 |
规费科 |
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制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收入统计分析、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省级政府授权(委托)的除随“三税”征收的费种之外的其他费、金(含工会经费,不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代)收管理和政策服务;负责所管费(金)征(代)收管理软件的应用和数据维护。 |
征收管理科 |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起草具体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完善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担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组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和专门化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大企业税源监控分析,税务风险管理和日常检查。 |
纳税服务科 |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地税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协调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维护;承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承办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承办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承办税务违法简易处罚;依法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 |
计划财务科 |
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地税系统税收计划、税收分析、税收会计统计、重点税源监控、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分配和下达年度税收计划,检查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评价税收收入质量;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经济税源调查研究、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监督税款征收、解缴、入库、提退的执行;负责与国库对帐,定期编报税收收入报表,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管理,指导和监督系统各级地税机关财务管理;审核汇编年度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加强内部审计,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和权限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督查落实各类审计结论;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资产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基本建设、基建工程质量检查以及车辆、服装等装备的管理;承担税收票证(不含普通发票)的保管、领发、缴销、销毁。 |
人事教育科 |
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岗(任)经济责任审计建议;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
信息技术科 |
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承担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需求、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化管理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负责计算机设备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计算机软件推广应用工作。 |
监察室 |
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各级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 |
机关党委 |
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本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等工作。 |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明市地税局
地址:双园路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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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 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信息安全保密 ,个人所得税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个﹝ 2008﹞175号 【发文日期】 2008-06-27 【实施时间】 2008-06-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管理,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 全保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网上办税密码重置申请表 2.个人所得税数据查询申请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晖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秉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永明、黄圣道、欧仕林、郑荣鼎、黄显福、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廖建敏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真、洪建家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明琨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晖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秉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永明、黄圣道、欧仕林、郑荣鼎、黄显福、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廖建敏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真、洪建家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明琨
攀枝花市东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西区地方税务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米易县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盐边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