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三明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84.3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收111.69亿元,增长153.7%,其中税收收入137.56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8倍,年均增长28.3%,比“十五”时期快13.2 个百分点,税收弹性由“十五”期间的平均1.58 上升为2.06,地方级税收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由“十五”时期的51.6%提高到64.1%。2011年共组织各项收入79.4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7.69 亿元,增长29.1%。2012年各项收入首次突破90亿元大关,达到90.2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4.85亿元,增长12.4%。
全市系统实现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满堂红”。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等全国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