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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县建设规划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制订全县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参与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的制定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的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宣传、纪检、监察、统计、财务以及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理提案、议案及信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教育和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和组织岗位技能鉴定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阶段性经济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建设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规划管理科
(三)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研究制订发展规划;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质量监督与检测、施工安全、定额标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对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推行工法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驻外地建筑业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做好建筑业各类执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上报工作;负责建筑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科研、推广和鉴定上报工作;研究制订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发展规划,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全县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标准化和计量工作,并组织标准设计及技术规范、规程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危房的鉴定工作;协同有关科室做好勘察设计行业执行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上报工作。
(四)城市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县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和园林绿化工作,研究制订全县城建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计划制订,参与城建各行业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县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质量监督、质量监理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供水节水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白蚁防治和建筑装饰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评估、房产登记发证、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测绘和房地产估价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和指导城市市容和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管理;负责建设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受委托负责起草并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方案;负责监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参与组织实施全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建设;承担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门县海游镇海丰路2号 三门县建设规划局
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参与城市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批报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审查、批报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全县测绘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的咨询管理;制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制导实施;规划建设市场,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建筑装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台州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台州人和东路105号 312路; 312路区间; 397路
1.三门县杨辉装饰有限公司,地址;三门县亭旁镇杨家村88号. 2.丁宜家装饰公司,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6号-1号 3.构家。地址;三门县中海路3-1号 希望可以帮到您
建设局和规划局没有合并,两者被划归了不同的部门以武汉为例:一、武汉市建设局划归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研究制订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建设行业信息化发展;组织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
县建设规划局机关编制为XX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X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4~6名。
三门县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门县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我县档案局(馆)突发性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 对突发事件引起的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档案灾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 办法》、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和省、 市、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 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发生自然灾害,面临人民生命安全和档案 安全选择时,采用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二)档案优先的原则。 面临其它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 要把保障档案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 少自然灾害对档案的影响。 (三)以防为主的原则。 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中 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防范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建立 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紧急处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文件
—1—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文件 台建规, 2009? 471号 关于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回头看”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 ,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 发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我局组织 3 个检查组,于 11 月 17 日- 20 日分别对各县(市、 区)开展了预防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架、深基坑倒塌(坍塌)和 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住宅工程渗漏和现浇板裂 缝防治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在每个县(市、 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随机抽查 2个 —2— 施工现场,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 22个,涉及施工单位 18家、监 理单位 17 家。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在建工程各方主体预防 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架、深基坑倒塌(坍塌)和安全技术交 底的执行情况; 二是住宅工程各方主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臣连
本规定由中共三门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一)办公室(水利志编办)
职责:承担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公务、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及机关作风建设等;承担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指导工作;负责水利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三门县水利志编写工作。
负 责 人:叶信林
(二)规划建设科(饮水办)
职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水利综合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和年度水利建设实施计划;参与三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各项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涉及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等的审查、论证工作;负责全县新建水利水电项目、千库保安、滩涂围垦等项目的建设监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和验收工作;负责属本科室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事先及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开展水利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负 责 人:杨广平
(三)水政水资源科
职责: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水利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主管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诉讼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按照水功能区划做好水质监测工作,提出江河湖库限制排污总量方案;牵头做好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水事违法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解释工作;负责属本科室职能的行政许可项目事先和事后监管工作。
负 责 人:吴晓夫
(四)行政审批科
职责:负责县水利局27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现场踏勘、审查、审批和许可决定、证照的制作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相关规费收缴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项目、依据、期限、办事指南、表格样张和审批结果的公开公示工作;制订并完善各项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做好审批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报告书的审查牵头工作。
负 责 人:丁正兴
(五)防汛办
职责:负责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对重要江河、水库、水闸进行洪水调度,协调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抗旱用水调度,处置重大汛情、险情和旱情;负责防汛物资储备工作;指导水文工作。
负 责 人:叶晓
(七)水利管理总站
职责:主管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全县小型灌区、排灌泵站、标准海塘及沿塘水闸和小型水利工程等各项规划与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山塘除险加固计划并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本站相关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水利管理队伍建设;负责水利经济工作;承担属本站职能的行政许可项目事先、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负 责 人:罗胜利
(八)河道管理所
职责:主管全县河道、湖塘等水域、岸线(城市防洪、小流域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水环境整治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堤防工程、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涉河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河道巡查制度和河道保洁机制,并组织实施;承担涉河行政许可项目的事先、事后监管工作。
负 责 人:任典庭
(九)水政监察大队
职责:受局委托,承担具体的执法工作。负责水事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提出拟处罚意见,送达处罚决定;协助做好水法宣传、普法和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建立健全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并开展巡查工作,做好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叶维康
(十)水电服务总站
职责: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和小水电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小水电的开发建设管理和小水电工程防汛预案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老电站更新改造的质量监管、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负 责 人:卢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