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水利志编办)
职责:承担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公务、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及机关作风建设等;承担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及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指导工作;负责水利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三门县水利志编写工作。
负 责 人:叶信林
(二)规划建设科(饮水办)
职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水利综合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和年度水利建设实施计划;参与三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各项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涉及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等的审查、论证工作;负责全县新建水利水电项目、千库保安、滩涂围垦等项目的建设监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和验收工作;负责属本科室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事先及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开展水利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负 责 人:杨广平
(三)水政水资源科
职责: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水利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主管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诉讼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按照水功能区划做好水质监测工作,提出江河湖库限制排污总量方案;牵头做好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水事违法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解释工作;负责属本科室职能的行政许可项目事先和事后监管工作。
负 责 人:吴晓夫
(四)行政审批科
职责:负责县水利局27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现场踏勘、审查、审批和许可决定、证照的制作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相关规费收缴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项目、依据、期限、办事指南、表格样张和审批结果的公开公示工作;制订并完善各项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做好审批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报告书的审查牵头工作。
负 责 人:丁正兴
(五)防汛办
职责:负责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对重要江河、水库、水闸进行洪水调度,协调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抗旱用水调度,处置重大汛情、险情和旱情;负责防汛物资储备工作;指导水文工作。
负 责 人:叶晓
(七)水利管理总站
职责:主管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全县小型灌区、排灌泵站、标准海塘及沿塘水闸和小型水利工程等各项规划与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山塘除险加固计划并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本站相关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水利管理队伍建设;负责水利经济工作;承担属本站职能的行政许可项目事先、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负 责 人:罗胜利
(八)河道管理所
职责:主管全县河道、湖塘等水域、岸线(城市防洪、小流域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水环境整治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堤防工程、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涉河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河道巡查制度和河道保洁机制,并组织实施;承担涉河行政许可项目的事先、事后监管工作。
负 责 人:任典庭
(九)水政监察大队
职责:受局委托,承担具体的执法工作。负责水事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提出拟处罚意见,送达处罚决定;协助做好水法宣传、普法和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建立健全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并开展巡查工作,做好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叶维康
(十)水电服务总站
职责: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和小水电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小水电的开发建设管理和小水电工程防汛预案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老电站更新改造的质量监管、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负 责 人:卢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