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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以来,我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主动适应“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新定位,始终遵从“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总要求,实现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新提升。市局被省厅表彰为2013年度先进集体,2012、2013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宿迁先进单位,被市政府列为依法行政示范点、评为2013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国土窗口、计财处受到全国总工会表彰,征地勘测中心被授予“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市局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任组长,负总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每年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强化计划指导。出台宿迁市国土资源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六五”国土宣传规划,指导各县区局及市局各处室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规范行政行为,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特别是关于败诉案件,要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有力地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系统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市局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十条禁令”》。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局印发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了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提高效能的关系,市局出台了六项效能制度、《宿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杜绝怠政、懒政、违法行政等现象。五是推进科学决策。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会办等程序。市局每月定期召开月度工作例会,集体研究会办重点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六是落实听证规定。我局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应当组织听证或告知听证的事项,都全部实行听证或出具听证告知书,以告知其听证的权力。我局认真组织听证,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力。
二、推进职能转变,全面履行职责。一是推进 “四全”建设。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我们把建设“四全”服务模式和“一张图”工程作全局性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法规处为责任处室,规定完成时间和工作节点,对4大类27项业务流程优化、节点简化、办理时限压缩、收件材料精简,建立以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察为目标体系的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最终实现“始于服务对象需求、终于服务对象满意”的目标。目前这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四全”模式服务平台已正式运行。“一张图”一期工程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基本建成,初步实现“以图管地”,正在进行“一张图”二期工程建设,推进现有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规划等数据集成整合。二是加强节约集约。市委市政府出台产业集聚发展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产业布局、规划选址、用地规模要求,对项目体量、产业集聚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由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宿迁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基本导则》,加强对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科学设定工业项目入园门槛,强化新上项目用地预审,节约集约用地导向鲜明。积极推行企业“退二进三、腾笼换鸟”,及时主动沟通相关区(开发区、园区)和土地使用权利人,深入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区域经济产出效益。我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将于近期出台。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为切实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对土地出让、出让金收支、土地供应、供后监管、抵押融资五个方面工作进行规范。我局印发《市区土地出让工作业务分工及工作职责》,明确了市局相关处室和各分局土地出让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全面到位、有序推进、不留空档。我局成立了违法用地案件会审小组,下发了《关于严格执法监管严查土地违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用地案件会审工作的通知》,强化土地巡查、案件制止、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完善了违法用地与用地审批的制约机制。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行政许可、行政确权发证、行政收费等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及办结情况、行政处罚结果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和使用国土资源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引导干部群众依法管理国土资源、依法使用国土资源。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由法规处牵头办理,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提供信息,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向申请人公开。开通了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和国土资源法律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难。五是完善地票制度。“宿迁市地票制度探索与实践”被省厅评为科技创新二等奖。地票制度被评为全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将龙河新城、来龙新城作为交易主体参与地票交易,引导小城市节约集约用地。调整地票交易资金补贴政策,努力使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各地、各类企业的自觉行动和内生动力。科学制定用地计划分配办法,通过市场配置和政府调控“双向调节”,推进计划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形成的《关于加强市区用地计划使用管理的意见》已通过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即将出台。六是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认真落实省、市加强耕地保护要求,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完成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和耕地占补平和考核,耕地后备资源和高标准基本农田调查成果顺利通过省级抽检。以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不断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监管。市领导专题研究会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拟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三、落实整改要求,规范用地秩序。针对驻点督察发现全市2013年严重违法用地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用地,整顿用地秩序。一是落实整改要求。对土地例行督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核实,落实“销号式”整改要求。协助市政府办,召开了12次整改推进会,上报了22份工作专报、11份工作简报,下发了12份指挥部通知。耕地保护、违法占地与土地执法、农用地征转用、相关部门履责、土地管理政策文件和其他问题共6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共整改到位2793件、面积13.07万亩、涉及金额45.90亿元,整改率分别为91.5%、90.1%和93.2%。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动态巡查机制,构建系统“联合监管”、部门“联动监管”、环节“全程监管”新格局。严格落实零报告、定期报告、专项报告制度,对违法用地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及时查处。二是建立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以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实施“四个一律”严格依法用地的紧急通知》,从查处措施、考核机制、发展导向上引导基层政府依法用地依法管地。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发现的每一宗违法用地,都向市政府和省厅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制度》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提高违法案件查处透明度,对重、特大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过程和结果。加强与公检法和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对于违法用地案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对据不履行生效处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依法化解争议,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为改进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市局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等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作出、谁答辩”的原则,建立由具体行政行为作出部门提交答辩材料、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把关的联动工作机制。市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对省厅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答复,加强与省厅沟通,争取支持,积极化解矛盾;对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二是强化行政调解。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我局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国土资源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解决争议的重要作用,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我局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为化解行政争议所做的调解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推动柔性解决,促使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实现多方共赢。三是切实保障权益。市政府印发了《宿迁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出台相关会议纪要,顺利解缴征地补偿费用,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保障试点。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征地补偿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所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及补偿工作,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时,均应开展征地及补偿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四是加强信访办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规定市局领导每月接访日不少于4天,并将领导接待日张榜公布,挂牌接访。我局高度重视政(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及时报送上线方案,主要领导亲自上线,积极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投诉问题。明确专人负责热线网络平台咨询投诉办理回复工作,认真按时办理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复率100%。“12336”免费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我局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了解近期信访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我局将信访工作列入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内容,与各县(区)局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
五、加强宣传指导,夯实行政基础。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在“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及“4·22”地球日,上下联动,集中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政策。会同市歌舞团制作“宿迁国土STYLE”MV,在6月25日全国“土地日”期间利用广场大屏、网络媒体播出,扩大了宣传面,起到良好普法效果。我局还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倾听人大代表对依法管地的意见和建议;以人大代表检查《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为契机,积极宣传土地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组织“小记者看国土”活动,通过小学生对土地管理成效的亲身感受,扩大社会宣传面;向各级领导赠送《国土资源报》等报刊,为增强领导干部共识、营建共同责任机制奠定基础;邀请省厅专家就省政府93号令对市县(区)、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培训,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二是开展案卷评查。为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我局持续多年组织对各县区局及市局各处室案卷评查,把评查发现的问题在全系统通报,要求各县区局、各处室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达到了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三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修订下发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深化廉政文化主题教育实践。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征集廉政警示语、廉政作品,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培训、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反腐倡廉理论研讨和廉政知识考核等系列教育活动,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国土”,积极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氛围。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第二级省: 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 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第四级县:国土资...
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 精选公文范文 -------------------------- ---------------- 精选公文范文 ---------------- 1 水利局依法行政工 作总结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xxxx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 在区法制办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科 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 府的工作中心和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 政,坚持依法治水,不仅使水利行政执 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且树 立了机关的良好形象,局机关法制建设 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局依法 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要 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 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 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把依法行政与 “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
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8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8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十八届四中、 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围绕全 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战备决策, 紧扣久治经济发展大局, 大力推进依法 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 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州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要求,县政府强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县政府专 门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 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落实了单位 一把手 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 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 化解社会矛盾中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推进价格依法行政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人员,形成覆盖全局的依法行政组织网络。局党组、局长室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和网上公开透明,讨论、审议、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和部门网站经费。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年价格工作要点,并制定出台靖江市物价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制定了《靖江市物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靖江市物价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靖江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和价格决策水平,还借助社会力量组建了靖江市物价局成本监审专家库,制定了成本监审专家库工作规则,为解决成本监审相关专业、技术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建立价格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对象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价格决策、重要价格政策和重大价格改革举措,通过先期预测、评估、化解,确保不引发重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制订了《市物价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督查督办制度》、《市物价局行政权力事项挂起(暂停使用)申报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以制度规范价格行为。抓住权力设定、行使、监督、评价和问责等关键环节,从四项措施入手,对定调价、价格行政执法、成本监审、价格鉴证和人、财、物五类权力进行防控。较好地坚持落实每周二上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监察监控周报表”,纪检监察同步实施网上电子监察,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等制度。同步把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与业务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按照《江苏省定价目录》制定、审批价格和收费,在定调价过程中,坚持按规定程序和格式文书办理,做到“凡定必审”、“定期监审”。规范定调价文书格式,高标准实行“一价一卷”。严格实施定调价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所有定调价项目都经定调价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价格检查过程中,按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在坚持集体分级审理的同时,细化、量化、固化处罚事项,从权力名称、处罚种类、权力依据,明确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情节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严格实施查处分离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络系统,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压缩行政服务事项承诺时限,举报案件和信访回复均在时限予以答复,真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宣传培训。
修改完善制定《市物价局2013年学习培训计划》,局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带头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专业法律知识。局中心组集中学法,公务员全年学习法律知识40学时以上。开展了全体人员法律知识、行政执法知识等学习,组织全系统检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商品房价格政策,商品明码标价等专题业务培训,以现场训练式培训的方式提高全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市法制办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全市价格系统全部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价格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价格举报受理、价格执法文书制作、网上办公、执法证据要求及收集、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及反价格垄断、政府定价程序及价格监督检查管辖等内容。及时维护更新市物价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制作法律知识卡片和法制宣传展板,组织干部职工撰写依法行政信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价格法实施纪念日”和5.8“12358”价格举报宣传日,深入广场、社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
五、主动接受监督。
把依法行政工作与行风及软环境建设相结合,主动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汇报工作,邀请他们对价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认真接受政府法制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聘请17名行风监督员,请他们收集、反馈社会上对物价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反映,对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建议意见。邀请服务对象、消费者代表就农副产品价格、住房价格、拓宽价格投诉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规范行业价格等问题进行现场质询,进一步提升价格监管能力。分管领导随时督查物价人员的依法行政情况和其它各项表现,发现问题即时批评、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及时办理市长信箱咨询投诉件,按时回复市长信箱和公开电话30件。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物价局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514条。在物价网、靖江日报分别开办了《每月物价》、《物价之音》等栏目,同时在靖江电视台以游动字幕等形式宣传公示价格政策,公布物价网网址和监督举报电话。局主要领导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执法监察工作要求,坚持每天在线对网上办件情况进行实时监察,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风险节点排查,同步制订防控措施并固化进入权力运行流程,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据电子监察平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对20个权力事项进行了督查督办。
六、畅通诉求通道。
加强与12315消费热线的联动,优化价格投诉举报联络站功能,实行便民绿色通道制度。价格举报中心每天有专人登录物价局网站,运用互联网及时受理价格投诉。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确保举报人任何时候都能举报价格问题,且能得到妥善的处理。以“亲民、便民、惠民”为宗旨,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5月份价格宣传月、创建百家“明码实价示范店”、建立重点12358价格投诉联络站、推荐10家价格诚信单位、与百家价格对象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教育收费、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起,收缴财政74.21万元。强化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监管,以渔婆和时代两个农贸市场为试点单位,实行农副产品销售明码标价。建立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根据不同季节消费特点、群众关注的消费热点等,利用多种载体,定期公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收费及商品价格,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消费者理性消费。开展了3家平价商店和直销店建设,规定了农副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15%销售,让普通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七、提升队伍素质。
狠抓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以绩效考核为主的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日记载、旬抽查、月考评、季兑现,把办事效率、效果与奖惩挂钩,坚持奖优罚劣。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全面建立内控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制书籍大家读”、“法制影视大家看”等“四个大家”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团队精神和行为规范。 2100433B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建设法治国土为目标,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结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和迎检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办发〔2015〕153号),现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普法规划。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落实好“六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法规监察处负责,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局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亲临我局举办的各种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指导宣传活动,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我局每年召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法制宣传工作。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六五”普法启动之初,我局就深入基层,进行普法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宿迁市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并依据此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规划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我局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本系统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提高分值,有力的推动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制定年度为确保“六五”普法宣传质量,我局每年都安排充足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宣传材料、宣传用品,学习培训,以及开展特色宣传活动等工作所需开支。五是健全法制机构。我局单独设立法治工作机构法规监察处,并保障人员满编,优化人员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我局明确由法规监察处具体负责全局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社会氛围。一是领导带头讲法。在2014年初市政府组织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公开述政活动中,局领导就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述政,并现场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网民的提问,提高全社会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局领导通过上政行风热线节目,为群众答疑解惑,扩大国土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范围。二是普法到单位。向各级领导赠送《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手册》等报刊书籍,为增强领导干部共识、营建共同责任机制奠定基础。组织人大代表对《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倾听人大代表对依法管地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土地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三是普法到学校。深入全市各个学校,举办国土资源国情教育,发放国土资源宣传资料;组织“小记者看国土”活动,通过小学生对土地管理成效的亲身感受,使其从小树立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四是普法到企业。在通过上级交办、动态巡查、群众举报、信访等渠道发现企业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时,立即与企业领导沟通情况;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严格执法。通过对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的处罚、曝光等方式,对企业违法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增强企业依法使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五是开展专题活动。开展“4"para" label-module="para">
三、“法律进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全面落实市局及各县区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组织处室负责人在局务会上讲课,局领导带头宣讲。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会办等程序。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系统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我局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十条禁令”》。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局印发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我局下发了《关于严格执法监管严查土地违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违法用地案件会审工作的通知》,强化土地巡查、案件制止、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专题讲座、集中辅导、理论研讨、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机制,执法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培训,并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领取执法证后,才能上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增强新提任干部的依法行政、学法守法用法和廉洁从政意识。编写了《宿迁市国土资源行政争议案件选编》,将2010年以来市局受理或参与的10个行政争议案例,汇编成册,以案学法。四是开展廉政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培训、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反腐倡廉理论研讨和廉政知识考核等系列教育活动,征集160余条廉政警示语,通过移动通信平台发送廉政短息2600余人次,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国土”,积极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氛围。
四、普法有实效,履职有成绩。在实施国土资源“六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局依法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被省厅表彰为2013年度先进集体,2012、2013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宿迁先进单位,被市政府列为依法行政示范点、评为2013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国土窗口、计财处受到全国总工会表彰。一是共管机制完善程度前所未有。针对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提请市政府明确对违法用地严重、管理秩序混乱地区实施区域限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警示约谈直至问责。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实施“四个一律”严格依法用地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通过强化政府管控、外部联动和内部协同,土地共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导向鲜明。截至2015年例行督察反馈的耕地保护、违法占地与土地执法、农用地征转用、相关部门履责、土地管理政策文件和其他问题共6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4个方面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共整改到位2793件、面积13.07万亩、涉及金额45.90亿元,整改率分别为91.5%、90.1%和93.2%。二是土地管理制度不断创新。成功举办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所有土地挂牌出让工作全部实行网上交易。“宿迁市地票制度探索与实践”被省厅评为科技创新二等奖。地票制度被评为全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进一步完善地票制度,调整地票交易资金补贴政策,努力使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各地、各类企业的自觉行动和内生动力。将龙河新城、来龙新城作为交易主体参与地票交易,引导小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制定用地计划分配办法,通过市场配置和政府调控“双向调节”,推进计划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形成的《关于加强市区用地计划使用管理的意见》已通过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即将出台。三是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不断推进。市政府印发了《宿迁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按照争取增量与盘活存量相挂钩原则,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再整治、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调整利用、适度规模农村土地整治等“双提升”试点。市委市政府出台产业集聚发展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产业布局、规划选址、用地规模要求,对项目体量、产业集聚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开发区建设基本导则,科学设定工业项目入园门槛,强化新上项目用地预审,节约集约用地导向鲜明。四是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按照“减权、去利、公开、制衡”的总要求,组织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仅保留2项行政许可。以“四全”服务模式为抓手,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初步打造出具有宿迁特色的“332”“四全”服务模式;同时将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原来的5个流程节点,5个工作日办结压缩到3个流程节点,1个工作日办结,实现申请人材料齐全,即到即办,实现土地登记立等可取。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机制,就保留、取消、暂停的审批事项逐项制定后续监管办法,实施最严格行政审批事项准入制度。“一张图”工程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基本建成,初步实现“以图管地”。基于智能化集群的系统门户网站纳入统一平台,市区80%国土所接入主干网,实现“一张网”办公。五是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做好征地及补偿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征地补偿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关于成立局征地补偿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宿迁市征地及补偿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我市辖区内所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及补偿工作,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时,均应开展征地及补偿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局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应当组织听证或告知听证的事项,都全部实行听证或出具听证告知书,以告知其听证的权力。我局认真组织听证,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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