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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县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发展,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相关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分级管理。规划是龙头,县住建部门及时联系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好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工作。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及县住建局负责传统标识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须配备专门工作人员,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各传统村落村村委会要组织好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重点做好现状受到破坏或严重威胁、基础设施问题突出、存在安全隐患的保护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问题,按照规划安排,分年度逐步实施。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传统村落所在地党委政府要积极利用各种资金整合平台落实配套资金,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依照保护规划,制定资金详细使用方案,明确规划项目具体实施的内容、技术方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各规划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四)协调发展,持续保护。在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有效机制,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统筹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增强传统村落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机与活力,做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五)科学指导,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整体推进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充实各级管理队伍和技术人员。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推进保护。
三、基本要求
(一)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保持建筑、村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避免破坏整体保护的和新旧村不协调的建设行为。同时要注重村落历史文化的完整性,要保护好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防止盲目塑造特定时期的风貌。并且要积极挖掘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等价值,防止片面追求经济价值。
(二)保护传统村落建设的真实性。注重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防止胡编乱造、无中生有。避免填塘或拉直道路等改变历史格局和风貌的行为,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注重历史文化的真实内涵,禁止文化娱乐化的现象。同时要注重生态环境的延续性,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生产方式,严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过度开发。
四、总体目标
通过中央、地方、村民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我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落的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具备基本的生活生产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使其成为展示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成果的样板示范点。
五、主要任务
根据传统村落的现状情况,保护的主要思想和总体目标,重点完成传统村落建筑保护利用、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
(一)保护文化遗产。全面保护传统村落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和相关的场所。
(二)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设施。改造电力电信设施,对街区、村子的主出入口等关键节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绿化美化村内环境。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城镇建设及分管文化文物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农牧科技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环保局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决策部署;制传统村落保护的重大方针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本方案按计划、高质量、如期实施、按时完成。
传统村落保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推进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本方案的具体推进落实;组织传统村落所在地政府定期报送工作资料。
各传统村落所在地党委政府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办公室要配备专人负责工作,要制定本辖区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二)加快规划编制和实施。保护发展规划是传统村落保护及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除已编制完成的普觉镇候溪屯村、正大乡薅苗王城已编制完成,余下寨英镇大水村、邓堡村、寨英村、普觉镇半坡村、孟溪镇头京村等五个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要加紧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按照省、市要求,高质量地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并提交省、市规划部门审查。
(三)明确各级责任。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责任主体是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对保护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实施效果负全责。各传统村落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统筹配置资源,及时落实投资计划。
(四)严格建设管理和有关程序。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应遵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禁一切有损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传统风貌协调的建设行为。保护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规定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按时完成。
(五)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保护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配套资金要足额按时到位,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
几年了一直收不到工程款:给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修建
你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收集好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有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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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陕西将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库,在主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鼓励村民、社会团体和商界等社会力量投工投劳投资,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同时,组织传统村落保护技术研发,组建传统村落专家组,参与村内建设项目决策,现场指导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严格执行传统村落规划建设许可制度,严禁拆并中国传统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