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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评审稿》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山西省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及政府决策等方面对测绘地理信息的需求;提出的建设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更新工程、自然资源地理信息服务工程、新型基础测绘建设工程、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能够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基础测绘框架体系,更好地保障山西省基础测绘成果现势性,有效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工程实施后可推动山西省基础测绘工作迈上新台阶。 2100433B
2021年9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山西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评审稿)》。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太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大同市规划设计院 容海城市规划设计院 运城市规划设计院 晋城市规划设计院 阳泉市规划设计院 朔州市规划勘察设计所 临汾市建筑规划设计院 长治钢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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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围绕新时期测绘工作“两服务、两支撑”的根本定位,完善新型测绘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创新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按照全省“一盘棋”的统筹模式,实现“行政管理 业务协同”的双轮驱动,推动基础测绘工作向资源更丰富、管理更顺畅、服务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坚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不断完善基础测绘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对财政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高端地理信息人才蓄水池。构建与新技术、新业务、新能力相适应的基础测绘队伍新体系,依托测绘单位的技术支撑,培养各类高技术人才、专业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实人才激励政策,保障人才发挥作用,引导广大测绘地理信息人才爱岗、敬业,成为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核心技术力量。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基础测绘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基础测绘任务,认真实施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省市协调与衔接机制,科学制定计划进度,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介,加大测绘的宣传力度,通过浙江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博物馆、数字展馆等窗口,扩大社会影响力。弘扬测绘精神,繁荣测绘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基础性、公益性的认识,拓展地理信息应用领域,营造重视、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社会环境。 2100433B
贯通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和现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标准规范研究、核心数据库改造、支撑平台研制、应用示范试点,全面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新型测绘服务制度、规范、数据、通道以及技术体系。
1. 管理制度与标准规范研究。编制浙江省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服务相关规定。围绕与自然资源其他业务紧密耦合及全省数字化改革应用的需要,重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地理实体、三维地理实景、质量评价等相关标准制订。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应用,开展地理信息个性化产品定制标准研究。
2. 核心数据库优化。围绕实体化、三维化、语义化,优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模型与结构,开展全省基础地理实体时空数据库建设。丰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内容,开展地理实体标准产品与社会、经济、人文、资源、环境等要素的深度融合试点建设。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数据同步更新,同步服务。
3. 基础支撑平台研制。建立1﹕2000比例尺、1﹕10000比例尺联动更新通道、生产服务动态更新通道、省市县纵向更新通道,打造新型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平台。探索基于众筹的变化发现技术,研发智能变化发现系统,支撑基础地理信息的高效更新。开发地理信息在线分发、在线编辑、在线分析、在线制图的知识服务系统,实现数据资源一体化的云管理、传输、编辑、分析、制图及产品分发,为用户提供按需、可定制、灵性化的地理信息在线服务。
持续更新维护空间定位基准设施,统一测绘起算数据系统,实现省市县大地坐标和高程系统的无缝衔接。提升省级似大地水准面精度,持续优化升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1. 卫星大地控制网复测与更新。统筹全省B、C级卫星大地控制点,均匀选择其中120座B级点、120座C级点合计约240座站点改造为坐标与高程并置的省级大地框架点,按B级点观测要求复测省级大地框架点,每2年复测1次省级大地框架点,更新维持全省坐标参考框架,并协同维护二等水准控制网。
2. 高程控制网复测与更新。选埋100座岩层水准点与其附近的C级卫星大地控制点组成非并址方式的并置站点。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复测以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省级大地框架点、岩层水准点、长期验潮站等组成的高程控制网,路线长度约4000千米。启用全国最新三期水准测量成果,完成全省高程控制网平差。
3. 新一代陆海统一的似大地水准面与垂直基准体系构建。开展全省陆域及近海范围航空重力测量,建立全省新一代陆海统一的似大地水准面模型。精密确定平均海面、深度基准面和平均大潮高潮面在全省坐标参考框架中的大地高格网模型,建成陆海统一的无缝垂直基准体系。
4.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升级与维护。开展浙江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的升级和运维工作,提升北斗单星与多星双系统服务能力。做好北斗三号地基增强系统的升级和安全自主可控国产化改造工作,形成以北斗系统为主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开展基准站网布局优化与站点加密,新增利用3座、迁建1座基准站。拓展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在形变监测、轨迹跟踪等方面的增值性服务。
5. 测量标志维护。开展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普查,实施测量标志的分级分类保护工作,健全测量标志管理体制机制,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巡查、动态维护的工作模式。
开展航空航天影像定期获取、处理与建库工作,发挥自然资源浙江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作用,实现多类航空航天影像的快速处理与服务。
1. 影像获取与处理。全省范围每年获取各类影像不少于7次。其中,分辨率优于0.2米航空影像1次,分辨率优于0.5米航天影像上半年获取1次,分辨率优于0.8米的航天影像下半年获取1次,分辨率全色优于2米、多光谱优于8米航天影像每季度获取1次,年均不少于4次。适时组织获取高光谱等多源遥感数据。开展影像快速处理,24小时内完成处理并提供使用。
2. 遥感数据库更新。充分利用获取的各类航空航天影像数据,优化全省遥感数据库并持续更新,进一步优化影像查询和分发服务功能。更新维护全省像控点数据库和影像色彩数据库。
建立面向地理实体的省市县联动更新机制,构建省市县统筹的一体化运维更新模式,实现以1﹕2000比例尺为核心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动态更新。
1. 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开展重要要素的日常性动态更新,其他要素年度增量更新。全省1﹕2000 比例尺数字线划图数据实施动态增量更新,原则上每年更新一遍,当跨县级行政区域线状要素或 1 平方千米以上区域性面状要素等重大要素发生变化时,应当在 3 个月内予以更新。全省1﹕2000 比例尺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每年更新一遍。
2. 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充分利用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遥感影像、综合测绘成果等,每年更新1遍全省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重大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实施动态更新。
3. 海洋测绘。规划期内更新1遍近岸海域1﹕10000比例尺水下地形图,重点开展重要湾区、港区等近岸海域的数据更新,面积约8000km2;开展内水范围内约10000km2其它海域1﹕25000比例尺水下地形图更新。
开展“三维浙江”地理实景建设总体设计,构建完整的实景三维建设技术体系,全面推进我省高精度三维地理实景“一张图”和重要地理实体建设,并进行持续更新。
1. 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获取与处理。规划期内获取全省激光雷达点云数据1次,平原区域2.3万km2点云密度优于16点/平方米,其他区域点云密度优于6点/平方米。完成对应点云密度的高精度数字表面模型和数字高程模型生产。
2. 三维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融合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形地貌数据、激光雷达数据,建设并持续更新全省优于0.2米分辨率三维地理实景及空间框架性重要三维地理实体。
3. 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建设“三维浙江”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研发数据存储、查询检索、更新维护、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实现三维数据的业务应用和协同服务。
提升地理信息综合服务的一体化水平,构建全省统一的空间地理大数据库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显著增强地理信息综合服务的精准性与安全性。
1. 地理信息服务数据更新。做好地理信息服务数据动态更新,重点开展电子地图、影像地图、POI等核心服务资源的更新,上线地名地址、行政管理单元、三维地理信息等重要服务资源。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地理信息服务数据的快速更新通道,持续更新完善空间地理大数据库。建设省市县统一的服务标准,逐步扩充地理信息资源服务目录,持续做好“天地图·浙江”更新,优化社会公众使用体验。
2.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优化升级。建设全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并持续优化升级。完善“一库多能、按需组装”平台服务功能,支撑市、县(市、区)开展个性化定制。新增三维地理信息服务、多级业务联动、时空数据挖掘与分析等功能模块,开发共享数据报送、接收、处理、质检等工具箱,迭代优化遥感影像时空数据服务、测绘成果服务、服务监控等功能模块。提升平台性能,最大在线并发量不少于2000(次/秒)。持续增强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实施自主可控改造。支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浙里督”智慧督查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数字化改革重点项目。
3. 公共地图产品编制。编纂浙江省综合、专题地图集,更新、制作政务用图、标准样图、突发事件用图等地图,制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题地图等,研发新媒体应用地图。
4. 地理信息支撑服务示范培育。优先选择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乡村、新型智慧城市等重大战略方向,紧密结合各行业需求和自然资源管理,推出一系列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服务示范,打造3-5个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时空基础设施“样板”。
5. 自然资源专题服务产品研制。基于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定制自然资源专题服务产品,重点满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海洋资源管理等专项服务。定期发布全省遥感影像及变化图斑服务产品,按需定期开展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关注要素的高频监测。
6. 测绘应急保障服务。完善测绘应急保障体系。构建多级联动的测绘应急保障队伍,做好测绘应急保障技术支持和日常运维,持续更新维护测绘应急装备,做好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杭州基地运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测绘应急快速制图能力建设。
加快软硬件国产化进程,开展关键装备的安全自主可控改造,进一步完善现代化测绘技术装备体系,加快构建新一代数据处理与服务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基础测绘科技攻关计划,提高基础测绘技术供给。
1. 数据获取装备建设。开展兼容北斗三号卫星的相关设备更新换代。进一步加强多源航空数据获取装备,配备地面卫星接收站等影像获取装备,研发软硬件一体化设备,重点加强野外调查一体化设备、基础测绘采集作业装备等建设。
2. 数据处理与服务装备建设。开展地理信息获取、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等技术装备的建设,实施装备国产化、智能化改造,研发贯穿全流程的自动化平台,实现生产与服务间数据的自动流转,有效支撑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建设。
3. 云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建设。基于5G传输网络加快智能化数据处理云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海量数据管理与服务。做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设备建设,保障信息传输安全。做好成果异地备份。基于政务内网,开展涉密内网、业务网等网络建设,支撑省市县三级分布式数据管理。
4.实施基础测绘科技攻关计划。加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变化发现、省市县联动更新、三维浙江建设、时空大数据应用分析、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形成3-4项具有全国影响力标志性科研成果,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融合应用的创新成果。
“十三五”期间,基础测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建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和现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丰富了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持续深化了地理信息应用,全省基础测绘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1.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能力有新提升。一是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出台《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出台《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管理办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宁波等地相继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法规修订。二是行业综合监管进一步加强。完成测绘资质单位库、从业人员库、项目备案库及企业信用库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等“四库一平台”建设。省市县协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测绘资质管理、涉密成果管理、测绘质量监管、地图市场监管等工作成效明显。三是综合测绘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改革,舟山、湖州等地率先取得改革成效,基本实现提速降费的第一阶段改革目标。
2.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有新突破。一是现代空间定位基准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一网、一中心、一平台”,实施“一地注册、全省通用”的便捷化注册机制,大幅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安全性、稳定性。截至2020年底,各设区市均完成本辖区C级卫星定位控制网、二等水准控制网建设,完成城市厘米级似大地水准面建设。二是影像获取能力大幅提升。建立省市县影像统筹机制,优于2米分辨率航天影像自2020年起实现每年全省获取6次,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影像自2019年起实现每2年全省获取1次。三是基础地理信息产品持续更新。省级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重要要素实现动态更新,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年度更新,1﹕10000比例尺标准3D(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产品每3年更新1次;省市县统筹完成全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全覆盖;部分市县完成对建成区、规划区1﹕5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的全覆盖并持续更新。四是城市三维地理信息和地下管线资源建设陆续推进,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等地取得明显成效。五是海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持续更新。完成1﹕10000、1﹕25000比例尺内水范围水下地形数据测绘,完成杭州湾、乐清湾海湾大陆岸线调查测绘,首次实现领海基线以内水下地形测绘数据全覆盖并持续更新。
3. 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地理信息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升级,正式发布35种常用地理信息在线服务,有效支撑各行业267个应用系统的运行,在“浙里督”智慧督查系统、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10余项政府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建设中发挥强有力支撑作用;宁波市、嘉兴市、德清县先后建成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二是测绘成果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免费提供,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基础数据保障。三是公益地图服务持续优化。天地图·浙江被评为五星级省级节点,编制《浙江省海洋地图集》《图说浙江系列地图》《领导工作用图》等各类地图产品。
4. 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有新亮点。一是测绘应急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建成覆盖全省的测绘应急保障体系。二是完成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浙江单项工程建设。初步具备全天候、中航时测绘应急服务保障条件,大大提升了突发事件测绘应急响应能力。三是积极为全省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快速测绘应急响应服务。在遂昌苏村山体滑坡、超强台风“利奇马”等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5. 测绘技术装备水平有新提升。一是多源数据采集获取装备配备取得重大突破。新增大型数码/倾斜摄影航摄仪、中航时固定翼无人机、机载/车载/背包式激光扫描设备、多波束测深系统等高端装备,基本具备了全域立体多源数据获取能力。二是海量数据处理效率明显提升。遥感影像集群处理平台、三维数据处理软件等一批高效地理信息处理分析软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TB级数据的高效处理。三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系列软件迭代升级。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时性明显提升。
6. 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有新增长。全省建立稳定的基础测绘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全省基础测绘经费投入稳步增长。经费投入年增长率达到7%,有力地保障了全省基础测绘项目组织实施,基础测绘经费使用绩效不断提升。二是省级重大专项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全面落实地理国情普查经费,建立省市县遥感影像获取和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统筹机制,大大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7. 测绘科技创新取得新成绩。一是推动科创平台建设。自然资源部地理国情监测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浙江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发表SCI论文40余篇。二是科技成果丰硕。围绕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发现、立体获取、高效更新、集成服务等关键环节实施科技攻关,全省累计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02项,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3项、行业科技奖项70余项。三是深入实施人才强测战略。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不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管理人才队伍更加精干高效,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四是加快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能力建设。加强对行业单位标准化建设的引导,鼓励和引导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累计制订国家标准4项,发布地方标准6项。五是国际科技合作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国际合作交流,成功承办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组织近百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赴美国、德国、日本等地学习交流。
在基础测绘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全省基础测绘发展虽然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在高精度定位基准建设、地理信息资源供给、地理信息精准服务、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能力、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能力的差距依然存在,各地基础测绘投入水平差距较大,部分地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各项任务经费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加快发展县等多地受限于地方财政情况对基础测绘的投入偏低。
二是现代测绘基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省级似大地水准面精度无法满足高精度高程转换及高程基准传递需求,海洋垂直基准体系尚未构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国产化改造尚未完成。
三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供给能力不够,面对全省数字化改革对时空数据库的新要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还存在短板,如缺少全域三维高精度地理实景产品等。
四是基础测绘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精准化的支撑能力不够,地理信息产品形式、数据内容、服务方式与自然资源业务应用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基础测绘队伍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潜力尚待挖掘,迫切需要从更有利于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的要求出发,对制度、产品进行系统梳理和创新设计。
五是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基础测绘科技基础研究能力、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基础测绘领域科技自立自强程度亟待提升,基础测绘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融合程度远远不够,科技创新的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带来巨大变量,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构建,浙江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基础测绘发展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变化呈现出新的特点。
1. 数字化改革需求
以数字化改革牵引全面深化改革,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求进一步丰富精准表达城乡地理空间的高精度定位数据、遥感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加快更新频率,提升业务整体支撑水平;要求充分发挥地理信息的位置连接功能,推动地理信息与政务信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稳固和发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作为全省公共数据平台重要支撑的作用,使地理信息成为政府信息化管理的入口,支撑构建全省统一的“浙江智慧大脑”,使之成为支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智慧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2. 社会精准化综合治理需求
当前,数字技术向治理领域深度渗透,成为推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即时感知、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管的“整体智治”体系,要求加快公共服务领域地理信息数据集中和共享,推进同部门和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社会问题,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提升地理信息的全面性、现势性、准确性,并将导航定位、地图、空间分析等应用与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融合,借助泛在信息平台深入到社会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3. 自然资源管理需求
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职责,构建全域美丽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基于基础地理信息,叠加国土空间规划、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等数据资源,构建“地上地下、陆海相连”全覆盖的三维立体自然资源“一张图”,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信息底图、底板、底线并在各部门广泛应用;需要加大遥感影像覆盖频率,增强地理信息动态更新、空间地理大数据分析挖掘和辅助决策能力,建立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资产和权益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矿产管理与防灾减灾、海洋管理、执法督察等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流程深度融合的服务闭环,对自然资源业务形成全面支撑。
4. 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浙江锚定“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对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地理信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深化网络强省、纵深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密集扶持,地理信息借助数字融合大势在供需循环中全面渗透,成为推动经济“双循环”的重要力量,提高全省地理信息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引导、鼓励企业向品牌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抢占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竞争制高点,对优化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环境,拓展地理信息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的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向高端价值链延伸,提出了新的保障需求。维护国家安全,突破国外垄断,需要加强重要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加快地理信息产业核心装备、技术的自主可控和国产化进程,掌握创新自主权和发展自主权。
5. 地理信息国际合作与交流需求
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探索形成全球领先的数字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模式,开拓国际市场,面向全球有效输出数字赋能能力,需要发挥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等国际交流平台的引领优势,积极举办国内外各类有影响力的高端展会、论坛、峰会,吸引高新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企业落户浙江。同时,需要进一步提升全球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处理能力,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施提供支撑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