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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于1977年,当时为正厅级省政府工作部门。
1983年9月,改为由省农牧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局。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和财务单列。
1993年机构改革时,改为由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局,计划和财务单列,行使管理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行政职能。
2015年5月机构改革时,改为由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类事业局,计划和财务单列,行使管理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行政职能。
2016年10月机构改革时,更名为陕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改为由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计划和财务单列,行使管理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行政职能。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机要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接待、政务督办、提案办理、重要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住房、值班、应急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省农机化发展战略政策研究、行业规划及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局系统预决算、专项资金监管与实施工作;负责局系统资产监管和农机化统计工作;指导全省农机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局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管理法规处
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监管;负责农机行政执法,承办本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科技质量处
负责农机化科研、技术推广和鉴定质量投诉监管工作;负责农机化教育培训和农机产品推介与技术交流工作;承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推广体系、标准体系建设和省农业机械学会工作。
安全监理处(对外称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
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照核发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农机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全省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
农机装备处
负责制定农机装备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省内农机制造企业和经销企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使用先进新型农机产品。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筹办局党委有关会议,抓好局党委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党建工作。
纪委
负责局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党员及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任务、重大项目、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廉政监督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机构全名: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隶属关系:陕西省农业厅
级 别:副厅级
农业机械管理局是政府的二级局,包括它管理的农机安全监理站都是参公的事业单位。
一、 总则: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
关于中国机械传统的记述和传说长期流传于世,引起了历代擅长技术者和文人的注意和好奇。三国时期的马钧曾再度发明前人的指南车、翻车,明末的王徵试图复原指南车、木牛流马等。王祯撰《农书·农器图谱》,薛景石撰《...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发展农机化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
(二)根据全省农机化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行业规划、计划、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起草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指导机械化农业生产,实施农机化工程开发项目,负责农机质量监督和机具维修管理;
(五)负责农机修造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组织实施;
(六)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教育、培训和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管理农机化建设专用资金和农用柴油等专项资金、物资;
(八)拟定农机化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和组织实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十)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委书记、局长
副局长 马驰
马驰,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农机补贴办公室、纪检监察信访室、局机关党总支、局机关工会。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农机化信息宣传、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计划财务处。
副局长段保群
段保群,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分管管理法规处、安全监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省农机鉴定站。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副局长、总工程师 上官永
上官永,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分管科技质量处、老干部管理处、省农机推广站、陕西省农业机械学会。负责局系统技术职称工作。
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现代农业发展中,实现农机化,是提升劳作效率的关键。近年来,蓬莱市农机局针对传统农机具存在的弊端问题,以及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不适应。寻求积极推广现在农机具发展之路,在推广过程中坚持农机与农艺结合,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的健康发展。但是,存在的潜在问题还是较突出,以此为出发点,针对目前农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就今后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应做好的几项工作做要点汇总,提出了重视技术创新,提升技术水平;准确市场定位,明晰顾客群体;优化产品制造,控制销售价格;加强农机推广,调动购机积极性等要点技术,以供参考和借鉴。
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对生产力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人们对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农业生产手段已经逐渐被淘汰,机械化手段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农业机械管理相对来说比较落后,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市场定位较为模糊,导致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脚步被严重抑制.本文通过对农业机械管理的发展趋势和重要性进行了详细阐述,总结了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求促进农业机械化管理的快速发展和进步.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五十四号)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已于1997年9月26日经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公布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7年9月26日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地址:济宁市泗水县泉源大道
泗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100433B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于1978年(其前身为福建省农机化办公室),1983年以前为一级局,负责农机生产、销售、科研、培训、修理、管理,实行"六统一"管理。直属单位有省农机研究所、省农机干校、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省农机公司、省农机进出口公司等。1983年机构改革后,原省农业机械局并入省机械厅,成立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为二级机构[闽委(1983)综字346号]。福建省农机局
1993年机构改革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1995)244号]文,省农机管理局为省机械厅归口管理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5名),承担全省农业机械化的行业管理职能。
2000年机构改革,原由省机械厅承担的农机行政管理职能交给省农业厅(闽委办[2000]146号),福建省农机管理局同时划归省农业厅领导,设置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管理局(挂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牌子),核定行政编制12人(含老干编制1人),事业工勤编制2人。领导干部配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兼任省农机监理所所长);局内部机构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监督管理科、科教质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