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于1978年(其前身为福建省农机化办公室),1983年以前为一级局,负责农机生产、销售、科研、培训、修理、管理,实行"六统一"管理。直属单位有省农机研究所、省农机干校、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省农机公司、省农机进出口公司等。1983年机构改革后,原省农业机械局并入省机械厅,成立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为二级机构[闽委(1983)综字346号]。福建省农机局
1993年机构改革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1995)244号]文,省农机管理局为省机械厅归口管理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5名),承担全省农业机械化的行业管理职能。
2000年机构改革,原由省机械厅承担的农机行政管理职能交给省农业厅(闽委办[2000]146号),福建省农机管理局同时划归省农业厅领导,设置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管理局(挂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牌子),核定行政编制12人(含老干编制1人),事业工勤编制2人。领导干部配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1人(兼任省农机监理所所长);局内部机构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监督管理科、科教质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