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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是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财政全额拔款。
主要职责:承担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的统一收购、统一储备;负责制订储备土地的收购供应计划;承担土地储备的融资工作;储备土地出让前的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办理涉及土地储备的土地征收工作。
土地储备贷款是银行向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收购、整治土地,提升土地出让价值的短期周转贷款。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场地平整费、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向借款人发放的...
你好,土地储备贷款是银行向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收购、整治土地,提升土地出让价值的短期周转贷款。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场地平整费、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向借款人...
苏州市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5层
土地储备合同
土地储备合同 篇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同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市农行金厦支行 ) 甲 方:咸宁市土地储备经营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跃明总经理 住所地:咸宁市温泉双鹤路 16号 电话: 0715-8111368 乙 方:市农行金厦支行 负责人: 电 话: 住所地: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 92号 第一章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土 地储备管理办法》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 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收购储备乙方土地使用权订立本合 同。 第二章 收购储备宗地概况 第一条 乙交由甲方收购储备地块: 1、土地坐落:温泉淦河大道 92号。 2、土地使用权面积:两证共分摊面积㎡(折合亩)。 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的分摊面积㎡,中 国农业银行咸宁分行㎡。实际建筑占地面积㎡。 3、宗地四至:具体四
土地储备相关内容
1 / 8 土地储备相关内容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 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 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 “三通一平”、 “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 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储备机构制度规范的变迁: 2016年 4号文规定,每个县级以上(含 县级)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并要求土地储备 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 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 土地储备机构与城投公司的合作:按照 2016年 4号文以及 2017年 87 号文,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 服务的方式合作,土地前期开发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工程或 PPP。 土地储备的基础知识 什么是土地储备? 土地
河源市土地储备中心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发展战略大局,树立经营城市土地理念,积极谋划市政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土地储备各项目的运作,不断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城市发展的首位度。
近年来,中心以“东拓西优、南扩北连、中心提升”为市中心城区发展方向,推动市中心城区提质扩容。不断加快推进市区东城中西片区发展,形成以越王大道为中轴线,着力建成以永康大道、东江西路、文昌路、纬十四路、纬十五路、永和路为支点的城市交通网络。一方面安排了行政商务小区、市人民医院、市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广播电视中心等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另一方面提供了大量城市居住、商业类房地产用地和行政办公、中小学、医院等城市公建配套用地,吸引多家国内著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如雅居乐、恒大集团、汇景集团以及国际知名的希尔顿酒店管理公司进驻,打造了一批如东江湾、东江首府、雅居乐、恒大名都、商业中心等高档小区,不断改善我市市民居住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使市区新城东区初步形成城市新区雏形,发挥了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速我市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和城市化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滨江大道二期项目,实现市区与市高新区的无缝对接。滨江大道二期项目是连接市区与市高新区的重要交通干线,一旦打通,从市高新区到东源县城横跨约30公里的道路将连成一线,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提质扩容,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项目景观绿化带河堤(范围面积约42万平方米)是我市打造“两江四岸”景观带的美化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
大力实施跨江发展战略、建设江东新区,做大做强中心城区,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目前,江东新区起步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已经全面拉开序幕,为下来江东新区建设奠定了基础。
2014年,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调整加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江东新区起步区、滨江南片区土地房屋征收,进一步扩大城市架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全面完成东城中西片区征拆扫尾和市政配套建设,实施钓鱼台片区扩征项目及湖岸整治、景观工程建设,启动东源高速出口以东、以南(高塘)片区土地储备项目,不断优化经营城市理念,促进市区土地储备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利用省股权基金、棚户区改造政策,抢抓深圳对口帮扶机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需要,形成城市经营资金不缺、储备土地增量、城市发展提速的良性循环,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
赤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是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
主要承担如下职能职责:
1、负责根据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需状况,拟定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储备供应年度计划,经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和管理市政府的土地储备项目库。
3、负责根据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收购计划,对中心城区需盘活的存量土地以及其他需调整的存量土地进行收购储备。
4、负责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未利用地、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管理储备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专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地的土地以及政府依法取得的其他土地等,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
5、负责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6、负责代表市政府对储备土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7、负责承担土地储备融资职能,建立土地收购、储备评审机制。拟定土地储备融资计划和规模,建立融资平台,代表市政府多渠道、多途径筹措土地收购、储备基金,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与金融机构的配合,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基金。
8、负责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净地”提供有效保障。
9、负责管理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该项基金。
(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土地储备工作。
(二)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拟定土地储备收购和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开展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国有存量土地及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进行收购储备。
(四)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对已收购储备的土地按照规划和出让要求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和临时利用。
(五)根据市政府决定,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本级土地储备(供应)的融资工作。
(六)负责土地收购整理的成本核算及拟供应土地价格的评估测算。
(七)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负责相关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中心城区土地储备的调控及对其他区市县土地储备工作的业务指导。
(九)根据市政府决定,承担全市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区域的土地储备工作。
(十)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土地储备供应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拟订动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和协调管理。
(十二)负责收集、整理土地储备信息资料,为土地储备、供应及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十三)根据市政府规定,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赋予的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