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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一、工作任务
自2020年起,利用3年时间,结合排水防涝等城建项目排迁工程以及市政道路新建、翻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中心城区的老旧灰口铸铁燃气管线及老旧供水管网实施全面改造。
老旧燃气管网以小区、商业地块、重点单位、重点街路等为单元实施整体改造,老旧供水管网以漏损率未达标、年代久远且爆管频发、材质低劣且漏失严重的管网为重点实施改造。
(一)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程。
改造老旧燃气管网593公里(2020年完成200.3公里,2021年完成200.8公里,2022年完成191.9公里)。其中:大东区51.1公里(413处)、和平区172.4公里(1526处)、皇姑区56.0公里(711处)、沈河区128.6公里(1071处)、铁西区173.9公里(1233处)、于洪区10.5公里(114处)、沈北新区0.5公里(240处)。
(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1.2020年改造老旧小区供水内网309.83公里(175个小区)。其中:和平区76.38公里(55个小区)、沈河区69.22公里(43个小区)、皇姑区65.64公里(17个小区)、大东区88.11公里(57个小区)、于洪区10.48公里(3个小区)。
2.2020年改造市街管网32公里(23条),2021年改造57公里(29条),2022年改造26公里(12条),合计改造115公里(64条)。其中:铁西区13公里(12条)、大东区4公里(5条)、皇姑区60公里(19条)、和平区8公里(10条)、沈河区12公里(10条)、苏家屯区13公里(5条)、于洪区5公里(3条)。
二、实施步骤
每年分为项目筹备期和实施期两个阶段。
(一)项目筹备期(1月1日-4月20日)。3月10日前,完成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工作,提报改造工程明细;4月20日前,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二)项目实施期(4月21日-12月31日)。各相关区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辖区内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做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实施工作,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目标。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投集团、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主要领导,市公安局、财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及有关区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分别负责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一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区政府和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
相关区政府是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区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做好项目规划、施工许可、道路挖掘及临时占道等相关审批,批准确定具体施工作业时间,安排专业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区管道路的路面恢复,协调施工过程中各类专业管线的保护工作,组织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阻挠施工等协调、执法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做好停气、停水阶段用户宣传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燃气管网,市水务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统一部署、编制方案、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施工涉及的各管网产权单位,通过周例会、月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做好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每年年底前对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市财政局负责按城建计划安排做好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督促、协调有关区自然资源分局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市批市政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协调残土排放、施工作业时间工作,负责安排专业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市批市政道路的路面恢复。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临时占道审批及交通调流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燃气管网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协调市特检院及时完成管道监督检验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的要求,督促有关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按照计划加快推进改造工作进度。
市城投集团负责协调市勘测院提供1:500地形图和配套管网信息,协调市规划院及时完成规划设计及调整工作。
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包括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组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确保管网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审批。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应采用“集中审批、分步实施”的模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尽量保证24小时道路封闭施工,允许白天进行残土排放,在审批前允许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进场挖掘原有管线探坑等工作。对确有障碍的,允许先期调整线位施工,事后补办各类手续。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在取得1:500定线地形图后可以办理道路挖掘审批,并于7日内提交由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许可证。
(二)优惠政策。
道路挖掘费用按照1倍收取,庭院内挖掘费用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标准;规划定线按5折计费,数字化地形图按4折计费,管网地形图按3折计费。
(三)保障资金。
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资金全部由市燃气集团自筹;已收取供水工程费或挂网费的老旧小区供水内网改造资金由水务集团承担,未收取供水工程费或挂网费的老旧小区供水内网改造资金由市、区政府各承担50%,市街管网改造资金由市水务集团自筹。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一步细化各自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人。
(二)定期调度,通力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召开工作会议,跟踪工程进度,协调处理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度有序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对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三)强化管理,确保质量。改造工作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要落实建设资金,调配各类资源,合理安排工期,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做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严格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路面恢复应在燃气、供水施工管沟回填后一周内完成。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按照我市深化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要求,为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燃气、供水管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水务局、燃气集团、水务集团等单位共同起草了《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工作内容
《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结合排水防涝等城建项目排迁工程以及市政道路新建、翻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以小区、商业地块、重点单位、重点街路等为改造单元实施老旧燃气管网整体改造,以改造漏损率未达标、年代久远且爆管频发、材质低劣且漏失严重的管网为重点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
《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自2020年起,利用3年时间,对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的老旧灰口铸铁燃气管线及老旧供水管网实施全面改造。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全部完成老旧燃气管网593公里的改造任务。计划2020年完成200.3公里,2021年完成200.8公里,2022年完成191.9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1)完成老旧小区供水内网151个小区、315公里的改造任务,计划2020年完成315公里;(2)完成市街管网64条、115公里的改造任务。计划2020年完成市街管网23条、32公里;2021年完成市街管网29条、57公里;2022年完成市街管网12条、26公里。
《方案》明确了组织实施,每年分两个时间段实施,1月1日~4月20日为项目筹备期;4月21日~12月31日为项目实施期。
《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投集团、燃气集团、水务集团的主要领导,市公安局、财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老旧燃气和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一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相关区政府、市燃气集团、市水务集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相关区政府是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区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做好项目规划、施工许可、道路挖掘及临时占道等相关审批,批准确定具体施工作业时间,安排专业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区管道路的路面恢复,协调施工过程中各类专业管线的保护工作,组织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施工阻挠等协调、执法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做好停气、停水阶段用户宣传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燃气管网、市水务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统一部署、编制方案、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施工涉及的各管网产权单位,通过周例会、月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年底前对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市财政局负责按城建计划安排做好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督促、协调相关区自然资源局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市级市政道路项目的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协调残土排放、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现场作业面保障工作,负责安排专业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市管道路的路面恢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临时占道审批及交通调流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燃气管网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协调市特检院及时完成管道监督检验工作。市应急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的要求,督促相关区政府、市直部门、市燃气集团、市水务集团按照计划加快推进改造工作进度。市城投集团负责协调市勘测院提供1:500地形图和配套管网信息,协调市规划院及时完成规划设计及调整工作。市燃气集团、市水务集团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包括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组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确保管网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优化行政审批、优惠政策、资金保障。
《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定期调度,通力协作;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2100433B
市政工程
在城市给水里面:一级供水管网是指与水厂出厂水管直接联通的管网;二级管网是指使用城市自来水,但是管网没有和城市一级管网联通的管网,比如:经过水箱以后再次进入用户家里的情况给水管网 water distr...
推广的整修是可以找到当地和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进行找到他的实施方案和处理的一些方法。
老旧城区供水管网改造优先等级研究
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在进行老旧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改造已成为当务之急.论文在对老旧城区供水管网健康状态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供水管网的安全评价方法,并以A市老旧城区的供水管网为实例验证该评价方法,确定管网改造的优先等级,进而对供水管网的改造提供可行性的指导,降低管网的改造费用,提高供水管网的供水效率.
供水管网实施方案(共4篇)
篇一:大井水厂供水管网实施方案 大井水厂 输水主管道工程实施方案 1 工程概述 1.1 基本情况 梁平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东临万县,南界忠县、垫江,西靠大竹,北与开县、达县接 壤,地处四川盆地东部,地势较高,地形开阔平缓,为重庆市东部第一大坝,属川东平行岭 谷的一部分。梁平县是重庆市的农业大县,是水稻、玉米制种县。据 2008 年统计,全县有 32个乡镇、两个街道办事处, 总人口 91.07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79.25 万人。土地总面积 283.5 万亩,耕地面积 63 万亩。 项目工程区位于梁山街道大井行政村,有火车站至县城干道公路,交通较为方便。 1.2 气象、水文 工程区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较丰,夏多雷暴,伏旱频繁,秋多 绵雨,冬季阴沉。据梁平县气象站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 16.6℃,极端最高气温 40.1 ℃, 极端最低温度 -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是202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精神,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探索超大型城市有机更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要健全居民群众参与机制、调动各方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实现城市人居品质提升的基础上挖掘文化资源,提升产业活力,向提升城市综合实力迈进。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全面摸查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按照“细分阶段、动态管理”原则,以混合改造“留、改、拆、建”为创新点和突破口,与旧城改造相结合实现有机更新,持续为“老”城市注入“新”活力。
(一)精准施策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2020年7月—2021年12月),完成2016年摸查在册、纳入实施计划、目前正在推进的323个项目(484个小区)的改造任务(见附件1);完成全市老旧小区助残设施改造;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需求的摸查工作,基本建成老旧小区数据库;推动一批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试点项目实施。
第二阶段(2021年7月—2025年12月),按照“成片连片,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数据库存量,建立储备项目库,每年滚动修编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将片区划分为若干实施项目,逐年推进。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创新改造机制体制。
到2021年,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在项目审批、居民参与、用地管理、房屋管理、产业导入、金融支持和长效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政策制度。到2022年,建立完善成熟的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
二、实施内容
(一)改造对象。老旧小区是指我市行政区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与标准。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统筹类。基础类要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做到应改尽改;完善类要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到宜改即改;提升类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做到能改则改。
1. 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绿化、照明、安防系统、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以及与小区联系的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2. 完善类。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主要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等内容。如:外立面整饰、楼体绿化、加装电梯、建筑节能改造、机动车泊位等。
3. 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以及危房治理、智慧社区、海绵城市、规范化物业管理等。
4. 统筹类。统筹各条块项目实施,聚力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公共服务覆盖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市、区各职能部门相互联动,共同谋划,统筹各专业改造力量,协同推进老旧小区“三线”下地、电梯加装、道路整治、雨污分流、二次供水、健身设施、拆除违建、垃圾分类、燃气入户、绿化美化等改造;二是统筹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建设完整社区为导向,逐步构建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为目标,涵盖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各内容对应职能部门共同谋划、同步推进实施。
以上四类改造内容,具体实施类别要结合片区(社区)老旧小区居民需求和实际条件确定。
三、实施路径
(一)混合改造有机更新。挖掘文、商、旅、创价值街区,试点实施“留、改、拆、建”混合改造,支持功能置换、公房分类活化、闲置低效空间再利用等改造方式,引入优质产业、企业,高水平统筹推进有机更新。
(二)企业规模化建设运营。统筹小区存量资源和活化利用低效空间等各类资源,引入市场力量,可通过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要素组合运作,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BOT)等模式,引入企业或国企平台等市场化方式推进,实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生命周期建管一体化。
(三)政府与社会投资组合实施。采取“政府投资 社会投资”的组合原则,引入社会资本组合实施;对于不具备混合改造实施条件,也无法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小区,采取政府“保基本”的原则实施改造。
四、资金筹措
已纳入《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穗更新函〔2018〕702号)及历年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按原市、区出资比例继续执行;其他的项目改造资金由各区政府负责。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投资、社会资本参与、居民出资、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多种模式灵活组合的机制。
(一)政府财政资金。各区政府可采取以下四种方式筹集资金:
1. 统筹“三旧”(旧村、旧厂、旧城)改造项目,在区级土地公开出让时,可将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配建项目纳入出让公告一并实施;也可采取联动改造、异地平衡的方式,统筹“三旧”改造项目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2. 可结合“三旧”改造项目,按比例或一定额度从中提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
3. 各区政府在每年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可提取0.5%—2%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也可使用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4. 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资金补助和发行政府专项债筹集改造资金。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对各区老旧小区改造进行补贴。竞争性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二)社会资本。区政府可成立区级城市更新公司或引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对既有建筑“留、改、拆、建”,活化利用低效闲置用地等方式,合理调整使用功能,适当增加经营性功能,获得建设资金和后续管养资金,促进小区实现长效管养。鼓励原产权单位对房改房给予资金支持。
(三)专业经营单位。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明确相关设施设备产权关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四)居民出资。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居民出资,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健全群众参与机制。政府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有出资意愿的小区实施改造。居民可采取以下四种方式或其他方式出资参与改造:
1. 直接出资参与改造,居民通过集资对楼栋本体(如屋面、外墙、防盗门、楼梯间等)进行修缮;也可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参与改造。
2. 让渡小区公共收益(如户外广告、停车、社区低效空间再利用等收益),通过引入规模化运营企业运营,用于小区的改造和日常维护管理。
3. 完善小区后续管养,小区改造前居民集资建立后续管养基金,并承诺引入专业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的,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4. 支持小区居民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对于集资加装电梯的居民,各区政府根据实际可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鼓励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五、金融支持
(一)量身制定融资方案。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模式特点,推进业务创新、流程创新,开发适宜金融产品。对融资规模较大的改造项目,可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集中金融资源,给予融资支持。
(二)支持片区改造项目融资。对于片区统筹平衡模式或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生成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探索在本区内跨项目统筹、开发运营一体的新模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运营,实现项目资金平衡,金融机构可通过整体授信方式提供融资支持。
(三)支持项目以预期收益提供融资增信。对于小区混合改造类的项目,能够通过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金融机构可以相关设施改造后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审议五年工作方案、改造规划、年度改造计划等重要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和政策制定工作,市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制定老旧小区改造配套政策。 2100433B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向新型城市社区转变,构建“决策共谋、项目共建、实施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实现城市均衡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工作,对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内的城市发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19年7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建设等补短板的工程。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对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10月14日在西安考察时还专门实地查看了老旧小区改造的情况。
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重要内容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实施方案》明确了什么主要目标任务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效解决设施老、环境差、服务缺、管理弱等问题,基本达到“园区道路平整、绿化种植提质、路灯廊灯明亮、楼宇标识清晰、车辆管理有序、线路管网规整、建筑外墙美观、安防设施齐备、管理组织健全、物业服务规范”10项目标。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共分为七大组成部分,在明确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的同时,还体现了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保障、实施步骤和资金来源等一系列政策,重点有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但房屋结构安全较好,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各级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以及已实施“三供一业”改造的小区等,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包含基础设施、住宅建筑本体、居住环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
二是明确组织保障。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明确实施步骤。主要分组织宣传、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工程验收、物业接管、项目评估六个阶段。
四是明确资金来源。各县(市、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专项补贴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投资、专业公经营单位优惠、居民合理分摊、社会捐助补充、市级财政奖补、区级财政统筹落实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