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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工作;管理城建档案;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系统内各行业协会、学会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全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及统战工作;承办局管干部考核、调整、任免、奖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内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劳务培训;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指导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及从业人员资格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市级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内的统计、审计和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各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工程预决算审查。
(四)行政审批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备案、核准、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局属相关单位行政审批业务的转办、联办、督办、监督、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报批;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对全市建设行业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负责局机关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参与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整顿工作;指导全市行业政策法规工作。
(六)城市建设科。
负责拟订城市市政与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与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给排水工作;负责城市供气供热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市政与公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工作。
(七)规划与房产管理科。
拟订市中心城区住房发展规划及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意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房地产项目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测绘、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中介、物业服务等相关机构的资质认定核准工作的监督,指导城镇房屋拆迁、产权产籍、房产纠纷仲裁、物业管理等工作。
指导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廉租房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
(八)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建筑节能、散装水泥和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
(九)城市管理科。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城镇管理工作。
(十)村镇建设管理科。
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和城市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乡镇建设专业技术从业资格制度;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报批、实施和农村住宅建设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应用及建制镇、集镇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村镇房地产管理和村容村貌的建设管理;组织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
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黄元军
(二)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测绘工作职责;主管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申报;负责市中心城区的专业规划、重要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参与拟定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意见。
(三)承担全市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责任。制定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以及对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主管监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工程施工安全、工程预决算以及建筑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全市建筑市场与勘察设计市场。承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市政与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本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编制中心城区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计划;参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项目的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排水、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燃气热力、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广场游园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
(六)承担规划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拟订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九)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设科技、建筑节能责任。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本系统人才培训规划,负责专业人才培训和职工教育工作。
(十二)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业稽查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十三)指导建设企事业单位对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经营与劳务合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地址:金松大道
松滋市地税局
谢建国 职务:局长、党组书记
1963年7月出生,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历任沙市分局副所长、所长;荆州市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科长;荆沙分局副局长;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现职。
王心弘 职务: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59年10月出生,1977年2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入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稽查局。历任松滋县委党校副科长;松滋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街河市分局局长;监利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江陵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2月任现职。
苏卫东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1968年4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税费服务科、信息管理科,分片联系金松分局。历任松滋县税务局政研室副主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街河市分局局长、城区分局局长;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7月任现职。
龚本静 职务: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1971年6月出生,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监察考评科,分片联系刘家场分局、街河市分局。历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江陵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松滋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6年12月任现职。
陈氢华 职务: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1971年8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分管税费征管科,分片联系新江口分局、沙道观分局。历任松滋市地税局计财股副股长、股长;公安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松滋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06年12月任现职。
谢建国:局长、党组书记
1963年7月出生,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历任沙市分局副所长、所长;荆州市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科长;荆沙分局副局长;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现职。
王心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59年10月出生,1977年2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入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稽查局。历任松滋县委党校副科长;松滋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街河市分局局长;监利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江陵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2月任现职。
苏卫东:副局长、党组成员
1968年4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税费服务科、信息管理科,分片联系金松分局。历任松滋县税务局政研室副主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街河市分局局长、城区分局局长;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7月任现职。
龚本静: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1971年6月出生,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监察考评科,分片联系刘家场分局、街河市分局。历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江陵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松滋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2006年12月任现职。
陈氢华: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1971年8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松滋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分管税费征管科,分片联系新江口分局、沙道观分局。历任松滋市地税局计财股副股长、股长;公安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松滋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06年12月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