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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城市建设的紧迫感
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重要标志,县城作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县域城镇体系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县城建成区从2002年的4.5平方公里发展到2008年的9.4平方公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城市功能有所增强,但城镇化率仅为26%。规划体系不全、新区建设推进难、旧城区市政设施不配套、商品房市场低迷、城市特色不突出、城市人气不旺、市场不够活跃是制约县城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视差距,创新思路,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千方百计加快建设,全力以赴推动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要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创建省、市级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自然文化,把其贯穿于通过利用自然形成的山体、河流、地形地貌,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确定城市建筑风格,通过各种建筑元素充分表现,加快发展县城,既要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尽力而为,着眼县城框架拓展,全方位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优先解决影响县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问题。统筹考虑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与布局,打破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和行政区划的限制,加强部门、行业和地区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水平。
坚持集约发展、节约资源的原则。加快建设促进能源节约和高效使用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则。在新区建设及旧城改造中,要依据有关政策,积极拓宽社会保障渠道,让利于民,使居民在旧城改造中及新区建设的征地拆迁补偿中切实得到实惠,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
(三)目标任务
城镇化水平加速提升。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2年,城镇化水平达30%以上。
县城规模明显扩大。县城建成区面积每年扩大0.5平方公里,到2012年达10平方公里以上。
县城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县城在路网建设、旧城改造、完善功能、扩容增质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资每年增长10%以上,到2012年,县城建设基础设施投资每年达1亿元以上。
县城功能和形象明显改善。加快县城节能减排,积极推进旧城改造,提升城市品位。在2009年建成市级园林城市,到2012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县城,人均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县城建设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通过2"para" label-module="para">
县城管理体制日趋规范。按照环卫管理、市容管理、市政管理和执法“四位一体”的巡查模式,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机制,逐步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日常考核制度化、城管执法标准化。
三、坚持标准,强化规划编制和管理
(一)规划先行,进一步修编完善县城规划体系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灵魂和龙头,起着布局、调控、引领和导向的作用,是城市建设的依据和城市发展的纲要。建设、规划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型”城市的总体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特色突出、个性鲜明、功能完善”的思路,高起点、高标准完善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科学编制县城至矣腊工业园区、通源大街北片区(含丹溪大道片区)、电影院片区、丹凤东路东部延长线等区域的控制性详规及修建性详规和城市道路、绿化、消防、污水处理、地埋管网、教育等专业规划。至2012年,要全面完成所确定的规划任务,尽快形成功能协调、覆盖全面、体系完善的“生态型城市”规划体系。
(二)严格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适时成立县规划局,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评审、集体 决策的“三位一体”的规划评审制度,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按《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严格程序、健全手续、规范运作,对违规违章建筑由建设规划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今后,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严格控制零星分散建设住宅,逐步做到停止审批在城区内私人自建住宅,鼓励走社区综合开发配套的路子,切实加强规划执行全程跟踪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突出重点,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一)全面推进县城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按照“细化规划、拉大框架、扩充规模、完善功能、创新机制、提升品位”的思路,既注重县城的外延扩张,更注重内涵的提升,大力实施“东进、西联、中优、南延、北拓”建设战略,加大投入力度,扩容增质,使县城面貌有重大改观。
东进:就是以县城至大同工业园区经济走廊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建设,使县城进一步拉大框架,完善功能,提升档次,突出特色。一是尽快启动丹凤东路东部沿长线建设项目;二是推进文笔大道文华村延长线的建设;三是力争在2009年完成通源广场、凤泉公园建设;四是力争在2010年前完成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五是争取尽快启动文华路建设项目;六是争取在2009年内完成金鑫宾馆建设项目;七是力争及早启动政通大厦建设项目;八是尽快完成新324沿线凤凰大道绿化工程。
西联:就是依托西山片区森林植被保存较好的优势,大力实施绿化工程,统筹加快推进龙凤庄园、林语轩项目的建设步伐。打造风格独具的城市后花园。
中优:就是以城市中心区域的旧城改造为龙头,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将中心区域打造成集商贸、居住为一体的城市核心区域。一是以政通大厦建设为突破口,逐步启动其它片区的旧城改造力度;二是以街区为单位,逐步启动县城周围的民居改造。
南延:就是以石湖公园建设为着力点,以体育馆建设为依托,打造一个风格独特,视野开阔,花木相间,水景和建筑物交相辉映,以休闲娱乐为主题的绿化生态公园。同时,尽快启动镇山南片区的开发建设,使之与东部城市建设连为一体。适时启动师弥路沿线的景观及小区建设项目。完成青海园小区、文笔二号农贸市场建设。
北拓:就是围绕园区道路,拓展县城与矣腊工业园区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快通源大街北片区项目建设;二是完成县城至矣腊工业园区二级公路建设;三是及早启动文笔建材城建设项目;四是加快推进能源小区建设和丹溪路北段(凤凰大道边)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二)统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充分满足民生需求。
1、加快道路、供排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各类公共设施的承载能力。
2、建好县城区域地上地下停车场、道路交通标志。有计划地建设街心公园、标准化的公厕、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完善城市自来水供给、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防洪、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加快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步伐,切实满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
(三)优化城市环境,积极开展生态城建设。
按照创建园林型、生态型城市的目标要求,对城市进行形象设计,科学定位城市的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绿地品质、景观效果,并以规划设计为先导,统一建筑风格,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绿地”工程,实现“一区一特、一街一景、一路一树”,全面优化城市环境。
1、老城区:一是各单位要拆墙透绿,拆除沿街建筑的围墙因地制宜建设小型绿地、游园;二是发动社区利用背街小巷的楼房、围墙、房前屋后的空间“见缝插绿”。三是旧城改造要执行绿地率不低于25%的“绿线”控制指标。使城市绿地均匀分布,使每个居民都能就近享受到绿化成果,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2、新城区:一是启动绿色图章制度,新建项目规划报批时需同时提交绿化规划图纸一并审批、招标及验收,二是执行绿地率不低于35%的“绿线”控制指标,确保绿化布局合理,植物配置达到生态园林的要求。
3、在城市郊区及公路沿线鼓励扶持苗木基地建设工程,促进本土苗木规模化、商品化生产,既可形成园林景观,又可满足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四) 强化城市亮化工程,营造优美、文明、繁荣的城市夜景。
城市亮化要遵循统一规划、业主承担、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分段控制、降低成本、保障安全的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沿街房屋业主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和节能灯具最大程度地对城市进行亮化,在建设中外墙尽量不使用磁砖,广告原则上是电子彩屏或霓红灯。
(五)抓城市产业培育,夯实城市发展动力。
县城要紧紧围绕“绿色师宗、开放师宗、富裕师宗、和谐师宗”的战略布署要求,合理布局城市产业,以产业支持城市发展,以城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节约的原则,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合理配置工业用地,规划建设好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引导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市集中,既发展城市园区经济,又带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着力构建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产业集群向城市集聚,充分利用城市资源,发挥城市效益最大化,壮大城市经济实力,加快商贸、旅游、文化、会展金融、保险、房地产、餐饮、信息、中介服务、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健全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
五、创新机制,为加快城市建设提供动力
(一)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充分利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搭建多元融资平台。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扩大城市建设投资的重要途径,把引入市场机制作为城市建设投资渠道的着力点,把依法监管作为提高城市建设投资效益的根本保证,努力建立政府与市场互动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一是合理配置资源,做强城投公司。在原城投公司的基础上采取增资扩股的办法,使公司进一步实体化。充分利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搭建城市融资平台、开展资本运作,筹集建设资金,提高融资能力。
二是采取政府投入、金融机构贷款、争取国债资金等方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撬动民间资本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充分利用财政补贴资金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争取信贷资金,积极开发既符合城乡建设需要又能为金融机构提供盈利空间的金融创新产品。
四是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bt(建设"para" label-module="para">
五是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支持运用tot(转让"para" label-module="para">
(二)划定区块、明确主体、完善政策,充分发挥建设主体作用。
一是在规划范围内,划定区块,鼓励所在区块的责任主体单位采取各种筹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
二是实行一个项目,一个配套政策,一个实施方案,一个责任主体,同时,开发建设方案必须报县开发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实施。
三是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规委走,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报经规委同意后方可启动建设。
四是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确定分配比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城市国有土地出让纯收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返还比例。
(三)完善土地收储管理办法,规范供地行为,实现土地增值。
集中统一利用土地,县城规划区内的土地先规划后建设、先征地后配套、先储备后开发。对商、旅、娱及商品房开发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促进土地增值,开辟县城建设资金渠道,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六、理顺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模式,高效能管理城市
加快县城管理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加快县城管理摆上议事日程。
(一)健全机构。适时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局,实施“整合资源、统一管理、综合执法”,做到执法统一、规范、高效、全覆盖和网络化,有效解决执法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县、丹凤镇、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以及事权和相关责任,构建反应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理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相关部门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建设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正确处理部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形成互动、齐抓共管的合力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推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增强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掀起县城建设新高潮,结合师宗实际,现就加快县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规范乡村建设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原则 (一)强化管理。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依法加强管理,...
意义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
1、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保障房投资力度加大,将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
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常教 [2002]23 号 关于印发《常熟市加快教育信息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中学、 中心小学, 练塘镇成人教育中心校, 各直属学校, 虞山镇教育办公室: 现将常熟市教育局《常熟市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 意见》印发给你们, 希各校认真组织学习, 并切实贯彻执行,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信息化 建设 通知 报 送:市政府办公室 增 发:虞山镇各完小 常熟市教育局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印发 1 常熟市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大 决策为指针,在中小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实现教育信息化;大 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 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提高本市城 乡教育现代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思想、教 学方法、学习方式的全面革新;以教育信
关于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实现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更好地促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推动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规范理财、高效理财、廉洁理财,现提出以下意见。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
资府办发〔200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武警资阳市消防支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切实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不断推进消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消防力量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粤府〔2015〕5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运行效率和城市发展质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结合本地区自然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系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并重;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正确处理城市“面子”与“里子”的关系;坚持重安全、保民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平战结合、军地融合,增强城市减灾防灾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坚持绿色低碳、集约智能,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坚持机制创新,采取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二、科学编制和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各地级以上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到2016年6月底,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地下管线、排水防涝、供水、供电、燃气、垃圾、污水、绿地系统、防洪、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工作,并将各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工作。经批准的各专项规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修改专项规划须执行法定程序。
(二)强化专项规划实施。各地级以上市要按照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红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黄线、水系蓝线等管理规定,统筹好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城市新区建设、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按照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优先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其用地性质和规模,并在拟建城市基础设施地块周边立牌公告。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创新,定期开展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行为,将专项规划实施纳入城乡规划督察范围,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区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统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珠三角等城镇群(区域)规划要统筹考虑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预留交通、电力、燃气、通信、污泥、垃圾、防洪等重要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廊道用地,建立完善跨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区域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
三、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
(一)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要求,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模式,积极发展以快速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等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有条件的特大城市、大城市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到2017年,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250公里。城市中心区新建、改建道路要研究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优先车道。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建设机场、港口、火车站等综合公共交通枢纽,完善公共交通调度中心、首末站、停靠站、公共停车场、换乘枢纽、充电桩、充电站及城市水上客运码头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内外公共交通便利衔接。现有停车场、加油(气)站可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推进新能源推广应用。
(二)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和桥梁安全管理。加快城市组团之间及城市出入口的快速路建设,打通丁字路和封闭街区,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加强城市道路保养,落实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推广非开挖管道施工技术,减少城市道路开挖。全面落实城市桥梁管养责任,建立桥梁动态监控系统,定期开展城市桥梁安全监测,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加强路桥涵洞隧道安全管理,完善应急处置措施。2017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完成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建成市域桥梁信息系统,做到一桥一档,做好与省城市桥梁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城市桥梁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管理。
(三)加快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落实“行人优先”理念,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行人与非机动车分离的原则,改造或新建城市道路断面,构建连续、系统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2016年6月底前,各城市完成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近期重点做好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居住区、公交枢纽、重要文体和商业等公共设施的无缝衔接,加强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道路林荫绿化、照明、标识等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出行环境,不断提高步行和自行车绿色出行比例。
四、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
(一)建立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机制。各地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4号)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建设。2015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线改造。到2017年底,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优先建成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对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在管廊中已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已建成使用的现有管线,应逐渐迁移至管廊内。创新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备用水源建设,合理利用本地水资源,慎重开展跨区域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水厂处理工艺升级改造,提高水源、水厂水质监测能力和应急供水能力。加强以城带乡的城乡区域联网供水建设,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单位)创建活动,逐步更换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加强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的推广使用。2017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全省城市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和老旧管网普查、改造计划编制审批工作,实现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和水质达标双目标,城市供水企业全部具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2项常规指标以上的检测能力,珠三角9市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至少各有1家供水企业具备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
(三)推进城市电力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电力设施建设,保障变电站等设施建设用地,预留和严格保护输电线路等走廊。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实现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市加快推进城市智能电网建设,逐步实现电力系统与用户双向互动。加强城市智能配电网关键技术研究与试点示范应用。
五、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厂网并重”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17年底,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区建制镇及其他地区中心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建制镇,重要水库和主要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对水质影响较大的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2020年达到90%。粤东西北地区县一级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规划、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提升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系统。以重污染河流、城市重污染河涌和运行负荷及进水浓度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分类制订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珠三角地区城市加强截污系统的精细化改造,重点开展初雨收集处理和污水截留处理;粤东西北地区城市以完善次支管建设为重点,不断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到2017年底前,各地级市城市建成区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三)同步推进污泥处置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沿流域建设区域性、高标准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提高全省污泥处理能力和水平。将污泥处置费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相应调整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制订污泥利用鼓励政策,加快推进列入《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到2017年底,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完成达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15%;到2020年底,各地级以上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四)理顺污水管理体制。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要明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和整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职能。各地级以上市污水处理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污水处理工作的统筹和指导。
(五)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园区建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土地集约利用。鼓励有条件的相邻市、县共同规划建设垃圾焚烧设施。高标准建设处理能力强、密闭负压除臭的集中转运站,提高机械化收运水平,实现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加强县域统筹,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保洁服务全覆盖,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广州、深圳创建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鼓励珠三角其他城市加快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2015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项目全部建成或开工建设。到2017年末,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95%左右、粤东西北地区达到90%左右。到2020年末,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六、增强城市基础设施防灾避险功能
(一)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及防洪设施建设。各城市要加快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及防洪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按照流域、区域、城市的防涝防洪要求,综合考虑城市上游水库、城市堤防、河道整治、附近蓄滞洪区、分洪河道等要素,合理建设城市排水河道、内湖、洼地、排水管网、汞站等排涝工程体系,利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河流、河涌与市政排水管网有效衔接、系统联动的三级排水防涝防洪体系。提高城市适宜水面率,加大易涝点整治力度,加快修订或编制暴雨强度公式。在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采用国家标准的上限,并结合城市发展实际适度超前提高有关建设标准。沿海、临近江河城市要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水文观测资料等合理确定城市标高和防洪(潮)的标准,加强城市堤防、水闸、排涝泵站等防洪(潮)基础设施建设。
(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平战结合和军民融合。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和人防以及应急防灾、公共安全等需要,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管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应当兼顾人防需要。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商业繁华区和重要目标毗邻区要配套建设人防疏散掩蔽设施,并与地铁、隧道、过街通道及地面大中型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连片成网,形成地上与地下相配套、专用与兼用相结合的区域防护格局。城市水源、水库、供水、供电、供气、交通、信息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要落实有关防护和安全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结合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防灾避险公园。2017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各县(市、区)建成1-2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三)加强燃气、消防等设施安全保障。加快城市燃气管网规划建设,将城市燃气管网纳入市政综合管网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燃气普及率。到2017年,各地级以上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6%。全面开展各类燃气设施和管网现状普查,制订改造计划,加快改造材质落后、漏损、违规交叉、占压高压管线、违规穿越等有安全隐患的燃气管网。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燃气设施巡查维护、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制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市消防规划,合理布设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推进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七、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
(一)建设省域公园体系。推进城市公园、湿地公园、乡村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带状河道海岸绿地、环城防护林带绿地、城乡楔形绿地等各类公园绿地建设,与绿道连通形成有机的生态绿地网络,构建分布均衡、功能完备、城乡一体的省域公园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动植物园、儿童公园、雕塑公园等不同主题的公园和街头游园绿地。因地制宜配置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社区体育公园。到2017年底前,全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
(二)提升城市绿地综合功能。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行动,提升城市绿地生态环保、美化景观、休闲游憩、文化传承、科普教育等综合功能。按规划合理建设城市绿地,改造现有城市绿地,合理配置灌草乔木,优先选用优质本土阔叶树种,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开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将立体绿化纳入绿地率统计、绿色建筑评价等。加强城市古树名木管护,规范大树移植。在城市绿化建设中推广低影响开发模式,大力推行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和具有蓄滞渗透功能的雨水花园建设。2017年底前,全省争创1-2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努力实现地级以上市全部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建成一批省级园林县城、城镇。
八、加快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大力推进通信设施建设。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城市地铁、车站、机场、码头、图书馆等公共基础设施应开放用于支持通信管线和通信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或者专项规划确定建设公众通信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设计、审图及建设等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预留和室内无线分布系统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的空间,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快推进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江口东西两岸各市为节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全省通信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强高端大型数据中心的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级市、县加快建设大型数据中心。
(二)推进光纤入户和三网融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将光纤到户纳入房屋综合验收环节,切实加强光纤到户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以及验收备案管理,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并加快以共建共享方式对既有住宅建筑进行光纤到户改造。积极推动各类新建商业建筑和大型园区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对已完成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或需要进行光纤接入改造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大型园区,要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避免重复建设。加快推进广电、电信双向业务进入实质性商用化阶段,积极培育三网融合新业态。统筹推进移动通信、无线局域网、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宽带网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发展。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实现机房、管道、、室内无线分布系统等网络基础设施资源的高效利用。扩大无线局域网(WLAN)在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的覆盖面,提高热点地区大流量移动数据业务承载能力。推动开放公共建筑、公共设施,支持公共无线接入网建设。
九、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合理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强化绿色节能环保理念,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土地集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指标的绿色建设规划指标体系,积极引导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气、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推进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建设。逐步改变能源发展方式,将分布式能源建设作为改善能源结构、促进节能低碳的重要发展方向,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在城市的不同功能片区,有选择地制订分布式能源专项规划,以城市新区、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绿色低碳环保城市。统筹安排工(产)业园区热电冷联供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电厂余热利用、区域供冷等项目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和能源利用总能效。工业园区和产业区根据区域集中供热供冷建设规划,以及用热用电用冷需求、资源条件、环境、经济性等因素,合理选择集中供热供冷方案,实现供热供冷用能清洁经济高效。工业园区大力发展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能利用研究,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例。推广绿色照明,提高城市节能减排的管理水平。
(三)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各地应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水文地质特点、水资源禀赋状况、降雨规律、水环境保护与内涝防治要求等,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严禁违法围填河道和湖库,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保持水域面积不减少,增加可渗透地面面积,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型城市。积极创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到2020年,珠三角及沿海地区城市的水域面积不低于10%,山区城市不低于6%,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四)推进城市绿色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适应居民消费方式的变化及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趋势,优化物流配送中心布局规划,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建设配送网络平台,构建资源集约、低碳高效、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城市配送体系。逐步完善区域物流布局,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网点和物流园区等城市货运(物流配送)设施、节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枢纽型的现代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加快现有城市配送设施规划整合和改造升级,开展大型公共配送中心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共享自由配送设施。
十、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运营和管理水平
(一)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各地政府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集中财力建设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优化市场配置,通过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创新省级融资模式,打破地域分割,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设立绿色建设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绿色发展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各类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国内外各类银行和非金融机构贷款。
(二)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和运营模式。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对粤东西北地区垃圾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捆绑打包,统一组织开展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三)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定价和调整机制,推动按行业平均成本、企业合理利润和居民承受能力确定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和价格动态调整制度。研究建立供水、供气等行业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严格控制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收费减免范围,对减免收费部分,各地政府应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合理补偿。
(四)建设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按照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要求,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向智慧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发展。以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重点推进城市公共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及典型应用、智慧社区(园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等领域的智慧应用建设,有效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促进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人民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尽快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现状评估,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全面系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城市基础设施现状评估报告和实施方案于2015年12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并按季度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工作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总各地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永寿县继续抢抓全省加快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的战略机遇,全年争取各类投资7349万元,实施14个小项目,加快推进永平“中国最小古县城”建设。
据悉,2015年,该县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多方招商客商,全力支持镇区建设,先后成功招引陕西和谐投资集团、咸阳国贸集团等多家实力企业,全年实施项目污水处理厂、星级公厕、景观水系、翠屏书院改造、裕丰社区建设等12个项目,完成投资5060万元,镇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
2016年,该县为进一步加快旅游名镇建设步伐,举全县之力,积极安排实施古城区恢复修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线建设、旅游道路绿化、五龙泉生态开发等14个项目,计划投资7349万元。目前,旅游专线项目正在进行路基平整,旅游道路绿化正在进行树木栽植,五龙泉生态开发项目已完成40公里园区道路土方工程,其余项目也都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或加紧施工,预计赶5月份,部分工程能够全面完成,届时,“中国最小古县城”的面貌将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