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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编制区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国土资源调查评价。
(三)受市局委托负责监督和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拟定辖区耕地保护、基农田保护的具体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土地开发整理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料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内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五)拟定全区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证书年检等工作。
(六)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拟定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作价入股方案,并经批准后负责具体项目供地实施工作;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核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评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七)负责矿产资源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报批采矿权的授予、变更和延续登记;依法实施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参与地质勘查成果的评审及审核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承担辖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全区矿业发展战略。
(八)拟定辖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预报和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地质环境。
(九)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编制单位资金预决算,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铜川市国土资源局印台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铜川市国土资源局印台分局内设办公室、土地管理股、矿产管理股、执法监察股、地质环境股5个股室,下属滑坡工作办公室、统一征地办公室、国土资源发展中心三个事业单位,有金锁、印台、陈炉、广阳、红土5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机关日常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档案管理、上传下达和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土地管理股
依法进行土地登记发证,认真做好地籍档案管理;负责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变更和抵押登记,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土地权属纠纷,并对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建设用地预审,严把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查关;抓好集体建设使用耕地的农转用报批工作;做好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开展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管理的规定;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规定;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负责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统一管理全区国土资源和城乡地政工作,主管全区土地一级市场,负责集约化供地,并承办国家建设、集体建设、农村居民三类用地的报批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矿产管理股
具体承担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管理采矿权及采矿权市场,承担采扩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查、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调处采矿争议、纠纷;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管理。
地质环境股
拟订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组织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组织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申报和督促实施,并负责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申报和建立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调查与保护;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监测规划,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指导全区地质环境、地质灾害信息的建设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负责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认评审结果;编报地质环境综合统计;负责勘查项目探矿权设置调查,并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调处探矿权属纠纷。
执法监察股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及下属国土资源机构的行政执法情况;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执法监察的责任分工,依法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并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业务建设;协调各业务科室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事宜;负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量登记统计管理。
国土资源发展中心
负责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实施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收购的具体工作和国有土地收益金的征收工作。
滑坡工作办公室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处置地质灾害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成因、监测、预防及处理的有关科研工作;对城镇建设、重要工程进行地质灾害评价;搜集、汇总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等主要地质灾害资料;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监测网络建设。
统一征地办公室
负责统一征地的宣传、调查、勘测、准备和征地补偿工作;协调处理征地纠纷。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罗庄分局和高新分局差不多远 都是有班车的 临港离市中心最远了 罗庄分局最好 待遇看你是什么编制 生活自己照顾自己啊 哈哈
行政科室一般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地籍科、征转科、法规科、耕保科、利用科、地质环境科、规划科、矿产科。事业单位包括监察支队、征地处、信息中心、储备中心、交易中心、整理中心、测绘院、培训中心、评估...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主要职责
铜川市国土资源局王益分局为全额行政单位单位,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监督和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负责矿产资源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报批采矿权的授予、变更和延续登记。组织监测、预报和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及地质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辖区国土资源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区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国土资源调查评价。
(三)受市局委托负责监督和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拟定辖区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土地开发整理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料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内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五)拟订全区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证书年检等工作。
(六)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拟定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作价入股方案,并经批准后负责具体项目供地实施工作;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核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评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七)负责矿产资源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报批采矿权的授予、变更和延续登记;依法实施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参与地质勘查成果的评审及审核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承担辖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全区矿业发展战略。
(八)拟定辖区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预报和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地质环境。
(九)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编制单位资金预决算,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