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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继承基本信息

土地使用权继承简介

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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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 高度15-20cm,冠幅15-20cm
  • 瀚艺
  • 13%
  • 南宁瀚艺生态苗圃种植基地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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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中

  • 供电DC24V/AC220V,一进一出,信号光电隔离,IP65
  • 光联照明
  • 13%
  • 上海光联照明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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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

  • 高度80-100cm,冠幅80-100m
  • 瀚艺
  • 13%
  • 南宁瀚艺生态苗圃种植基地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红花

  • 高度100-120cm,冠幅100-120cm
  • 瀚艺
  • 13%
  • 南宁瀚艺生态苗圃种植基地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红花

  • 高度120-150cm,冠幅120-150cm
  • 瀚艺
  • 13%
  • 南宁瀚艺生态苗圃种植基地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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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件支撑使用

  • t·日
  • 肇庆市2003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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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色混凝土地

  • 250×250×50
  • 中山市2003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素色混凝土地

  • 250×250×50
  • 中山市2003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素色混凝土地

  • 250×250×50
  • 中山市2003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素色混凝土地

  • 250×250×50
  • 中山市2003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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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节视频课程三年使用权

  • 详见线下技术要求文件
  • 1项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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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规牌

  • 型号 YS-FQ01 尺寸 681x221x50(mm) 显示点阵 64x16,P10(双面显示) 供电方式 AC 190-250V 通讯方式 有线通讯 整机功率≤20W 结构材质 全钣金机箱 声音提示 无 重量 5kg
  • 1套
  • 2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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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规牌

  • 型号 YS-FQ01 尺寸 681x221x50(mm) 显示点阵 64x16,P10(双面显示) 供电方式 AC 190-250V 通讯方式 有线通讯 整机功率≤20W 结构材质 全钣金机箱 声音提示 无 重量 5kg
  • 1套
  • 1
  • YS-FQ01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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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树脂混凝土地

  • (1)成品成品树脂混凝土地沟 (2)嵌隙式地沟盖板,宽15mm(低于铺装2mm)
  • 111.09m
  • 3
  • 不限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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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器

  • 型号 YS-QQ01尺寸 205mm×高375mm×厚50m
  • 1个
  • 3
  • 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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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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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文献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

格式:pdf

大小:11KB

页数: 3页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 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壮大,属于公有制经济 一类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与发展越来越为人所关注。那么 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在现今的 市场环境下可以吗?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好好了解一下农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问题。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 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 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拥有继承权吗 答案是否定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具相当的特殊性,设为农村集体土地, 且为住宅用地,则: 1、依《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 权与作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 随着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壮大,属于公有制经济一类 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与发展越来越为人所关注。那么作为 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格式:docx

大小:11KB

页数: 未知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_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筹)   住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鉴于:   1.甲方...

土地使用权关于继承

1.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改成去世的人的名字。

根据(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疏于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

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5月19日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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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代位继承处理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二章为法定继承,第三章为遗嘱继承,而第十一条就是属法定继承篇幅之内,毫无疑问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主要区别是:第一,代位继承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前,即继承开始之前;转继承则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第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中继承人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第三,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遗产的分配;转继承则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对他的遗产进行分割。第四,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即适用于法定继承,又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遗嘱与遗赠的区分: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其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赠与特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处分自己财产的方式。继承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以得知,遗赠实际属于遗嘱的一个种类,遗嘱因受益人不同而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继承;第二种是在遗嘱中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赠予给国家或集体。这两类意思都可通过遗嘱的形式表述。他们的区别有:

(l)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嘱的接受对象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而遗赠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遗嘱继承人是基于与被继承人的继承法律关系直接继承遗产;遗赠受领人是基于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从遗产执行人处取得遗赠财产,而不直接参与继承。(3)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既继承财产,也要承担债务;而受遗赠人只接受遗赠人的财产。有遗赠内容的遗嘱被公证后,受赠人在遗赠人身故后申办公证书的,公证员不能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而应办理确认遗赠事实和遗赠内容,及遗赠受领人自愿接受赠与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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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简介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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