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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县国土资源局设六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实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实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人事股与其合署)
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及局统一核算的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统一核算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机构编制、奖惩、培训、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临时用工计划;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优秀科技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规划股
拟订全县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编制管理全县土地利用计划;承担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等政策措施。
(四)耕地保护股
拟订全县耕地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办法;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管理工作;承担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和复垦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组织对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承办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作价出资和租赁等工作;指导全县土地市场交易工作;负责拟订政府收购土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储备库建设,管理和规范土地市场,制定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并监督检查;组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组织指导节约集约用地的改革实施工作。
(五)地籍管理股(土地权属仲裁办公室与其合署)
组织实施地籍、土地确权、登记和权属管理;承办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的土地登记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及土地权属仲裁工作;土地调查、监测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土地调查、登记中介组织及其行为。
(六)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通河镇国土资源所、浓河镇国土资源所、清河镇国土资源所、凤山镇国土资源所为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其职能、编制、领导职数不变。通河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组织拟定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牵头组织编制和实施县级土地、矿产综合性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土地利用、矿产勘查等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土地、矿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登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组织土地资源调查、项目勘测、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承办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的土地登记工作。
(七)承担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责任。完善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监督管理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府收回、转让等土地供应,定期调整更新及公布基准地价;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并监督落实国家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承担应由县级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县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中介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县市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利用调查、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产资源利用调查、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数据的统计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资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组织制定、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开展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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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6名。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参考范文:县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总结
县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总结 一、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1 、深入广泛宣传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 为使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利用一切宣传媒体 和宣传机会,深入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今年共出动宣传车 136 车次, 悬挂过街横幅 63 幅,张贴宣传标语 1400 张。 2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温总理在全国电 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国务院 28 号文件。自国务院 28 号文件下发后,我们组织全体干 部职工认真学习温总理的讲话和国务院 28号文件以及国土部出台的有关配套文件,将学 习和宣传与当前的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管理土地、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 开展第 14 个全国“土地日”和第 35 个世界“地球日”系列宣传活动。今年全国“土地 日”和世界“地球日”的宣传主题分别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和“善 待
根据《中共茂县县委、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茂委〔2010〕39号),设立茂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古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委发〔2010〕14号),设立古蔺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2号
枣庄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_枣庄市中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