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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墙体材料革新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是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基本信息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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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墙体保温材料

  • 品种:ftc墙体保温材料;
  • m2
  • 中安
  • 13%
  • 廊坊市中安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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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保温材料

  • 航信伟业
  • 13%
  • 北京航信伟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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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保温材料

  • 规格参数:100mm×100mm×50mm;
  • 建鑫
  • 13%
  • 陕西建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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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保温材料

  • YL106
  • t
  • 13%
  • 长春市鑫焱宏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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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保温材料|建筑墙体保温材料

  • 保温材料-黄色
  • m3
  • 13%
  • 长春市鑫焱宏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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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电一焊机

  • 305A
  • 台班
  • 韶关市2010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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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气保护焊机

  • 电流250A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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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气保护焊机

  • 电流250A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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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气保护焊机

  • 电流250A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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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气保护焊机

  • 电流250A
  • 台班
  • 广州市2011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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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材料

  • 0.5厚3003铝板+锡纸 米白色面白底滚涂
  • 67007.488m²
  • 3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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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声墙体材料

  • 规格: 2400×600×4-12mm
  • 7769m²
  • 1
  • 华虎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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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丝印

  • 墙体丝网印刷,20mm结皮PVC雕刻成型,汽车烤漆 UV打印
  • 20m²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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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保温材料

  • 2503m³
  • 1
  • 普通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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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墙体

  • 外侧为0.5厚镀锌波纹板,内侧为0.5厚镀锌波纹板,内表面贴白色镀膜,内填保温材料为100厚岩棉保温材料,容重140kg/m3,搭接处板内填60mm聚氨酯保温板.
  • 500m²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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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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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文献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发展节能建筑工作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发展节能建筑工作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发展节能建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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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32KB

页数: 未知

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发展节能建筑工作

贵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简介

为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的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联合召开全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33号文件精神和国家产业政策,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利废和改善建筑功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建筑应用为龙头,以技术进步为支撑,从规划、标准、产业化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以满足我市建筑结构的需要和改善建筑功能的要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三者的有机结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上档次、上规模的高质量建材产品,以满足改善建筑功能、提高建筑质量和居住条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墙体材料的发展方向和革新的主要目标

工业废弃物资源化的最大出路在于墙体材料的革新。因此,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用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发展科技含量及附加值高的新型墙体材料。充分利用我市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磷渣、磷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赤泥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支持发展利废产品和高孔洞率的空心砖、各类建筑砌块、各类轻质板材、节能保温建筑材料。支持研制新型墙材技术装备,支持推广与新型墙体材料配套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技术。鼓励、扶持以工业固定废弃物为原料的新建、改建建材生产项目。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规定,结合贵阳市的现状,从2006年起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禁止新建普通页岩烧结砖瓦生产线。认真贯彻执行《砖瓦焙烧窑炉》(JC982—2005)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淘汰砖瓦18门以下(含18门、门距以5米计,窑内宽度3"para" label-module="para">

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在新建建筑中要最大限度地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住宅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都必须采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不断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比例。到2010年,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5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

(四)建筑节能的主要目标

贵阳市在2005年7月1日起报审的新建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都应达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贵阳市(三县一市非财政拨款或补贴项目除外)在2006年1月1日起报审的新建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都必须执行《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2/49—2005)。三县一市非财政拨款或补贴的新建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2007年1月1日起全部达到《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0年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5%。

二、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监管

(一)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公布调整鼓励和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节能建筑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严格监督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鼓励和引导生产企业加大投入,按规定提取技术开发费。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和建材企业的生产管理,规范生产与流通秩序。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建筑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水平;加快研究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应用标准,完善节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化体系。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格监督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禁止无标生产和质量未达标的墙体材料产品出厂销售。

(三)建设部门要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材料等要求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居住和公共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坚决不准施工、验收备案。

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评价中要督促落实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内容。

在设计过程中应按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当对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进行审查。未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者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不予批准其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按照建筑节能要求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规程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要求。

工程监理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墙体材料使用和建筑节能措施情况的监督,对不遵守设计文件中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要求,违规使用禁用墙体材料和不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应责令相关单位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予以签字认可。

(四)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页岩烧结砖生产用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对新建、迁建普通页岩烧结砖生产项目不予供地。严格控制现有页岩砖生产企业开采页岩的范围和规模,严禁超范围、超规模挖掘页岩,严禁再建普通页岩烧结砖窑。对违反规定的,不予办理用地和采矿手续,停止发放土地使用证,并依法予以查处。对页岩资源已枯竭的普通页岩烧结砖生产企业要及时撤销,停止办理用地和采矿登记手续,收回土地使用权和采矿证。控制企业新建渣场的供地,控制审批新开建材类产品原料矿山。

(五)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环保监督,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没有采矿许可证的砖瓦生产企业,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管理,根据相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及时收回无页岩资源、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砖瓦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砖瓦生产企业,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年检。依法查处无照生产和经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墙体材料产品及生产设备的行为。

(七)科学技术部门要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支持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水平。及时将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纳入标准规范。

(八)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使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的企业可充分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减免增值税的相关政策。

在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推广节能建筑工作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法规,造成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将依法予以曝光和查处。

三、主要政策与措施

(一)加快政策法规建设

加紧制定《贵阳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贵阳市建筑节能发展总体规划》、《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目录》、《贵阳市鼓励综合利用磷渣、磷石膏、粉煤灰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

(二)建立建筑节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建筑节能产品和节能建筑认定工作。

(三)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1、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控引导作用,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处理18 项到期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函(2006)1号],制定我市相应的实施方案,重点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2、在技改资金安排、中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贷款、信用担保、税收优惠等方面对符合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和企业给予支持。

3、在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政策性信贷等方面向新型墙材产业倾斜,加快新型墙材发展和节能建筑推广应用的步伐。

4、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对现有的普通页岩烧结砖生产企业进行整顿,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限期转产新型墙体材料,对不具备转产条件的普通页岩烧结砖生产企业采取强制性措施实行关闭,使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得到健康有序地发展。

5、建立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工程监理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督查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列入不良记录档案,定期公布,严重的予以查处。

6、在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各项评奖评优中,将是否达到节能设计标准作为基本评选条件。

7、对在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大科研投入,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1、加大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科研及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研究解决在开发、设计、生产、使用各环节的关键技术难题。

2、加大新型墙材用于节能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力度,特别是重点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工程项目。

3、将新型墙材纳入施工预算定额,加快制定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的地方技术标准,完善设计规范和施工规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

(五)发挥我市独特的区位、交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吸引鼓励社会及外资投资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产业。

(六)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加快信息交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共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

(七)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和监督。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面落实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发展目标

贵阳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要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大力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以上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组织机构,将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实行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目标管理,建立年终考核和表彰奖励机制,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发展目标,推动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深入开展。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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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对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对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云发〔2015〕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发挥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支撑和抓手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大决策部署取得实效,2017年1月3日,省政府办向全省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1号)。《意见》从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强化目标责任落实、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八个方面对云南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对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资源综合利用主要目标。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56%,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产量比重提高到80%;二是推广应用绿色建材。要革新新型墙体,不断推进绿色建材应用范围,选择典型城市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试点示范;三是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全面落实“禁实”(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粘”(禁止生产和限制使用粘土制品)政策,结合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积极开展新型墙材在乡镇和农村的推广应用。加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专项基金征管纪律,进一步提高基金征收率,对未征收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州、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实施问责。培育一批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墙材企业积极转型,走制品化、板材化、集成化、部品化发展道路。积极发展各类建筑部品,寻求与开发商和建筑企业合作,参与产业链分工,不断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云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评价,考核结果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

在省工信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省墙改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云政发〔2017〕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墙材革新工作在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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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文件全文

“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固体废弃物大量排放和堆存占用宝贵土地,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另一方面城乡建设发展对建材产品需求急剧增加,资源环境的约束矛盾日益突出。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是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措施。为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制订本指导意见。

“十一五”墙体材料革新取得显著成效

(一)城市城区“禁实”任务基本完成。截至2010年底,全国600多个城市已基本实现城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部分地区在完成城市“禁实”的基础上,开始向县城推进,已有16省(区、市)的487个县城实现“禁实”。部分地区已经开展禁止生产和限制使用粘土制品(以下简称“禁粘”)工作。

(二)新型墙体材料快速发展。2010年全国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已占墙体材料总量的55%,比2005年提高11个百分点,以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的生产和应用格局基本形成。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建节能建筑累计面积48亿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3倍多。新型墙体材料年产能6000万块标砖以上的企业达到5000多家,比“十五”末增加50%以上,改变了传统墙体材料企业以砖瓦窑为主小而散的局面。

(三)技术水平大幅提升。新型墙体材料装备产业得到壮大,全国年产值过亿的新型墙体材料装备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30多家。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呈现出系列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应用,满足了城乡建设对墙体材料日益增长的需求。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的成套技术装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已出口到80多个国家。

(四)节能减排成效明显。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技术改造、建筑应用,共实现节约标准煤约25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5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50万吨。全国共关停粘土砖瓦企业1.4万家,淘汰落后产能1000多亿块标砖。

(五)利废节地效果突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消纳煤矸石、粉煤灰、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约15亿吨,减少毁田烧砖、堆存占地、关停企业腾退、淘汰粘土砖产能,合计节约耕地300多万亩,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一五”期间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实心粘土砖在城镇和农村居民建房中仍有较大市场;新型墙体材料品质需进一步提高;墙体材料革新推进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十二五”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大宗固体废弃物产生和堆存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的问题仍相当严重。同时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居住水平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大量品质优良的新型墙体材料,满足绿色节能建筑发展的需求,墙体材料革新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重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建筑、保护耕地、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强化政策调控,发挥市场导向,深入推进“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工作,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法规政策,依法推进;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市场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与区域特色相结合。统筹兼顾各地资源状况、气候条件以及建筑结构等因素,积极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新型墙体材料;综合考虑区域经济水平、文化风俗,打造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独具特色的建筑文化。

坚持技术创新与节能环保相结合。加强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引进、吸收、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先进装备生产的国产化;适应建筑使用功能和绿色节能建筑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环保等性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国30%以上的城市实现“限粘”、50%以上县城实现“禁实”;全国实心粘土砖产量控制在3000亿块标准砖(折合)以下,新型墙体材料产量所占比重达6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75%以上;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下降20%;新型墙体材料技术装备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禁实”工作

在巩固城市城区“禁实”成果基础上,向广度和深度推进。新型墙体材料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地区开展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以下简称:“限粘”)工作,限制使用粘土成分在20%以上的墙体材料,分批发布“限粘”城市名单;推动县城“禁实”,分批发布“禁实”县城名单,确保2015年全国半数以上县城实现“禁实”目标;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禁粘”,有序推进乡镇、农村“禁实”工作。

(二)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步伐

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向轻质化、高强化、复合化发展,重点推进节能保温、高强防火、利废环保的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大力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在大宗固体废弃物产生和堆存量大的地区优先发展高档次、高掺量的利废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在人均耕地少、沙石资源比较丰富地区优先发展混凝土制品;在自然资源匮乏、粘土资源比较丰富地区适当发展空心化、多功能的粘土砌块制品。各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区域主导产品,提高产品档次,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升级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适时调整发布鼓励、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建立墙体材料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落后产品、技术和设备的淘汰,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重点做好烧结制品企业的整合改造提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大断面隧道窑、节能变频技术、窑炉余热利用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水平。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引导企业争创品牌产品,鼓励规模企业、优质产品走品牌经营之路。鼓励企业多元化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重组联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生产标准化。

(四)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示范

组织实施示范工程,强化生产和应用示范,提升新型墙体材料整体水平。一是实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工程,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通过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利用建筑废弃物、城市污泥、尾矿、磷石膏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二是实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示范工程,在县城及周边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力度,结合安居工程、保障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阻燃防火的新型墙体材料;在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引导农村自建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大在新农村示范工程的应用。三是实施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工程,选择若干中心城市,有重点、有目标地培育建设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推动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建筑中的应用示范。四是实施龙头企业示范工程,选择骨干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采取扶优扶强政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具有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管理优势、文化优势的10家装备制造、100家生产示范龙头企业。

(五)强化基金和税收政策引导

充分发挥专项基金和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规定,进一步加强专项基金征缴工作管理,确保应缴尽缴,不得随意减免,杜绝挤占、挪用专项基金。加大专项基金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专项基金投入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科研开发的比例。进一步研究完善和落实有关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领域。

(六)增强能力建设

健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管理机制,形成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加强行业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队伍建设,确保机构稳定,人员充实,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强化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水平墙体材料革新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体系。构建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评价机制。

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等,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墙体材料革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

(二)完善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法规政策,加快依法“禁实”,依法“推新”的步伐,依法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适时修订《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促进优化产业结构。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的有关财税激励政策,研究出台取用粘土资源烧砖课以较高资源税的限制性政策。逐步拓宽财政、金融、投资支持渠道,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完善墙体材料革新的相关配套政策。

(三)强化技术支撑

鼓励产学研、生产应用的结合,加强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发,组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骨干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先进装备生产的国产化。

(四)健全标准体系

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研究制定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标准。加快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用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图集,满足绿色节能建筑设计、施工对新型墙体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拓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

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用地的监督管理,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照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依法处罚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格监督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销售行为,禁止质量未达标的墙体材料产品出厂销售。

(六)加强交流合作

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加快各地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在管理、标准、检测、应用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国际技术交流,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合作机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展新型墙体材料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七)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墙体材料革新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墙体材料革新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普及新型墙体材料相关知识,宣传新型墙体材料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耕地和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宣传新型墙体材料优越性能、种类、标准、特点和正确的使用方法。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努力营造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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