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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19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布信息4078条,通过交通运输部子站公布信息1644条,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213条,通过信用交通平台公布信息18370条, 通过政务微博公布信息72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布信息1139条 。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交通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信息,如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招投标信息、人大政协提案等领域信息,在委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交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预决算公开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件;招投标信息483件;建议提案69件。
2.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自权责清单正式公布实施以来,我委始终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职权梳理完善工作作为本系统日常重点工作推动落实。2019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行政职能调整情况,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拟调整行政职权67项,已报送市编办审核
3.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全年归集行政检查案件10184件,行政处罚案件7817件,主动抽样监督率达到10%以上,重大案件监督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9年,全委共计开展随机抽查1290余次,检查企业1100余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在委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计抽查案卷130余份。
4.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坚持“开门办宣传”,主动对接各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动外宣工作,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委属单位、行业有关单位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架构和高效顺畅的沟通联络机制,执行新闻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大宣传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成功召开一季度媒体通气会,组织开展“媒体看交通”采风活动。开展“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微博推介活动,蓟州区渔阳镇西井峪路、西青区王稳庄镇丰收大道荣获“最具乡愁路”月度提名冠亚军。2019年,中央和天津各主流媒体发布我行业报道1003篇次;我委官方微博、微信发布行业消息涵盖了天津市交通要闻、交通路况、事实热点、各类交通运输信息和正能量传播等方面内容。目前微博关注量258497人、微信关注量8425人。
4.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逐条对照修订前后的对比,把学习条款和领悟精神实质结合起来,学深学透,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公开数量有提升,公开质量有优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5.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坚持实行公仆接待日制度,积极做好政民零距离、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北方网、人民网等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充分利用这些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认真对待每一个留言,不敷衍、不推诿、不畏难,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出行难题。2019年,我委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参加直播间、问政等各类访谈节目14次,各单位累计受理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144723件,政民零距离工单量有效办件3018件,“我对书记说心里话”有效办理101件、公仆热线接待120件、12328微信平台工单量218件。
6.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入驻今日头条、抖音等客户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保障时效的及时性,使群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信息,从而提高交通行政政务服务功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64件,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54件,信函申请7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公交、出租、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截至2019年底办结60件,在办结申请答复中,属于予以公开的32件,占53.33%;部分公开的6件,占10.00%;不予公开的1件,占1.67%;无法提供的19件,占31.67%;不予处理2件,占3.33%。
(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进行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并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是专人负责管理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每日登陆系统进行维护、更新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
三是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津交发〔2019〕9号),对于已废止、失效等的政策性文件,我委及时公开有关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四)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国办、交通部以及我市关于政府网站建设工作部署,本着“精心设计、突出亮点”的理念,开展“交委门户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主体开发任务。平台建成后将突出交通信息服务特点,以对公众服务和互动交流为亮点,充分展现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特色和精神风貌。
二是我委配合市通信管理局,于2019年9月在工信部域名备案管理系统上完成了网站域名与外网地址的备案工作。我委与市政府、市委网信办积极联系,密切关注整体工作动向,做好对我委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上线运行“天津信用交通”微信公众号,建设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聚焦出租车、共享单车等监管难题,强化创新应用,在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阶段总结暨现场观摩交流会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授予天津“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荣誉称号。
四是推动“政务一网通”系统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我委三个自建市级审批系统(标准协同运政业务管理系统、网约车管理系统、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与市“政务一网通” 平台互联互通,提高办事效率。截止目前,基本实现对接工作。
五是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与共享。2019年5月,我委发布了首批《天津市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与开放应用平台”上线运行,平台汇聚了49家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全口径数据资源,包含38类业务数据,实现跨行业的数据交换共享,为深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有力支撑,为天津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整合管理、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监督保障。
1.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9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 |
5 |
7542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 |
34 |
12989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3 |
0 |
7817 |
|
行政强制 |
1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7 |
6916588.08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3 |
1 |
0 |
0 |
0 |
0 |
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1 |
0 |
0 |
0 |
0 |
19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9 |
1 |
0 |
0 |
0 |
0 |
6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1 |
0 |
2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比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和内容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2020年,我委将围绕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围绕稳定社会预期,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拓展解读形式,以公众参与促公开,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二是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做好网站规范管理,推动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依申请公开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持续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引导各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
不是。 交通运输委员会是跨部门的机构,市政府、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等,都有领导参加,作为其中的委员。 而交通局则单纯是交通运输、公路建设的机构。
吉林市以黑大、珲乌两条国道为十字型主骨架,以省道和县道为支撑,以农村公路为毛细血管,干支相交、环绕成网、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12年,全市有国道2条,省道6条,县道28条。公路总...
1、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江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8年毕业生...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增补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同时,我委还明确了各处室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了领导小组督导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处室具体抓、信息公开办协调统筹的工作机制,较好地确保和推动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稳步推进 。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办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掌握新修订条款的内涵,进一步修订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信息公开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等措施办法,为确保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规范运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渠道。充分利用天津市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和委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委门户网站,着力在增强栏目的便民性和互动性上下功夫,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综述”、“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公开”等专栏发布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政民零距离”栏目和“公仆热线”,与群众及时进行互动沟通,回应群众呼声,答复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网民和发改部门间搭建了便捷的“直通车”。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管控。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规范要求,对我委发文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尤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在各处室、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委信息公开办统一进行涉密审查,做出复核意见,再报分管委领导把关审签后,正式印发。对各处室、各单位建议不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也严格按照上述审核流程,进行层层把关,把一些不涉密或可依申请公开的筛选出来,督促变更为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于坚持制度严格,依规加强管控,委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出现失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问题。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及时在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gk.tj.gov.cn)和委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发生变化做到了及时更新。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件,向市行政许可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寄送纸质信息660件,电子邮件220件。先后主动公开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市发展改革委“三公经费”预决算。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和印发张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途径,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通过天津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等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519条。组织办理答复公众留言等问题317件,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件1064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76条,公众通过天津政务网和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累计达30万人(次)。公开建议提案复文19件,其中人大建议复文12件,政协提案复7件。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设在委办公室和市行政许可中心发改委156号窗口,严格坚持“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审核把关、统一答复”的工作机制。办理申请件,一是依法依规受理,二是规范办理流程,三是注重办件质量,四是及时高效答复,五是力求群众满意。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22件,其中,当面申请51件,网络申请180件,信函申请29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改革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价格收费标准等方面。2019年,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共522件,依法依规回复51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已办结回复的519件中,其中主动公开查询11件,依申请可以公开123件,信息不存在261件,不予重复答复1件,不予公开4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职责5件,更正补充72件。达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较满意效果。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免收任何费用。2019年,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
(七)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宣传工作。利用天津日报、今晚报、津云新媒体(北方网)、中国经济导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市全面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进行宣传,及时将国家统一发布的新版清单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转发。二是着力做好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困难村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及时公示我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2019年拟资助企业名单和发布产业帮扶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举办多次扶贫协作招商推介,天津电视台、每日新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是组织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依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公开我市行政执法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归集公开各区行政执法数据96955条,各市级部门行政执法数据62377条。
(八)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对于我委起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主动联系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新闻媒体进行权威发布。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带头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比如,我委起草的《天津市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二批政策措施》(津政办发〔2019〕2号)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印发后,我委通过天津政务网、委网站公布、委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相关媒体及网站转载了政策措施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9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增1 |
1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减2 |
2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增10 |
0 |
|
行政强制 |
1 |
减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0个 |
416404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7 |
13 |
1 |
0 |
0 |
1 |
5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4 |
8 |
1 |
0 |
0 |
0 |
12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7 |
3 |
0 |
0 |
0 |
1 |
26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86 |
2 |
0 |
0 |
0 |
0 |
88 |
|
(七)总计 |
504 |
13 |
1 |
0 |
0 |
1 |
5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2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对新《条例》的部分条款理解还不到位,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判别尺度把握不够准,致使部分政府信息该主动公开的未能主动公开;三是有的属依申请公开的归入了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畴。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着力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和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修订有关办法、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要进一步优化委门户网站,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增强高效性、规范性、互动性、惠民性,提高广大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主动靠前服务,努力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委作为被申请人,市司法局作为复议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因复议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复议终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司法机关未开庭审理,均作出“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书 。
1.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和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统筹推动、分管领导紧盯紧抓、办公室和各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公开审核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将公开审核程序嵌入公文制发环节,严格起草、签发、发布等关键环节管控。持续加强网络值班值守,指定专人定期查看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确保公众申请答复及时有效。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核,定期审查已发布信息。同时,定期做好系统维护、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完整性。
2.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一是多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策措施,以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权威信息,切实使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增强政务公开力度,传播正能量、发出主旋律。二是稳步有序推进“五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局党组工作规则,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等,运用多种信息媒介,并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
1.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2019年制发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发布;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文本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供公众查阅。认真做好单位内部事务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机关内部事务,重点做好政府集中采购、“三公”经费、预算、人事任免等内部事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建设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宣传工业和信息化政策运行发展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制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等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文件102件,政务信息简报183期,累计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72条。认真做好舆情回应工作,通过“政民零距离”受理网民留言66件,回复满意率100%。
2.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站和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关键环节落实,指导业务处室及时主动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和答复。三是及时答复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非本单位产生、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其可能的获取途径。全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7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同意予以公开答复申请5件,本行政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申请3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
1.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建设,丰富栏目、优化布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开展交流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把网站打造成为更加权威的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舆论引导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的作用。全年,微博累计发布5284余条,微信服务号、订阅号共发布信息477条信息,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同时,利用好“世界智能大会”,邀请国内外媒体参加相关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全面总结并展示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成就。
2.多渠道做好政策解读。一是注重用好媒体平台。通过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等央媒以及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等地方媒体采访报道,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制造百亿资金等相关内容主动发声、宣讲政策,及时传递权威信息。二是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积极利用世界智能大会新闻发布会工作契机,局主要领导现场解答问题,积极解读宣讲政策;局新闻发言人参加天津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节目,现场针对相关问题给予答复回应,为听众解答疑问;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共同策划反映制造企业智能升级的纪实型节目《超级对接》,真实展现企业升级改造过程中立项策划、需求对接、改造进程、成果评价等全流程场景;围绕全局工作重点,组织青年干部结合处室业务工作,开展视频宣讲。三是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根据“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安排、同步发布。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在“企业政策服务一点通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同步关联发布,及时更新便企利民政策,完善政策信息解读,确保政策信息的全面性、鲜活性 。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程序办事,着力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修订了《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 。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依据《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致梳理了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共确定了13个方面内容,46个公开事项。内容涉及水务决策、水务重点工作、行政执法、重大水务工程建设、财务信息、水环境治理、行业监管、公共资源、政务服务、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平台建设、制度建设。2019年主动公开水务信息1621条,其中天津市水务局网站797条,天津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23条,微博477条,微信公众号124条。同时,安排专人及时将主动公开的纸质版文件分送市图书馆、档案馆、行政许可大厅,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四)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规范答复申请人,主动电话沟通,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进行补正,积极协调申请指向的业务部门,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涉水政府信息的申请需求。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较2018年增加了10件,其中通过天津政务网提出申请26件,现场提出申请2件,邮寄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结,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任何费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我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未出现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为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调整我局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方便用户查询;及时统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并在局内网公布;及时整理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并归档成卷。
(六)创新政务网站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组织落实网站集约化工作,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数据库、应用程序迁移、网站整体测试、ICP备案及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新旧版网站信息内容的同步录入。
(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加强督办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实行月通报制度,做到对每月公开情况心中有数,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条例》,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进行。同时,为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列入2020年全局培训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1 |
5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 |
-9 |
47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7 |
-8 |
16 |
行政强制 |
15 |
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1 |
28395974.3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 |
2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0 |
3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一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整深化;二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三是学习与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年度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全面梳理了我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未公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广度有明显增强。二是细化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同时,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缩短了政府信息从发布到公开的工作周期,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及时向局有关部门转发《条例》贯彻落实,认真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培训,助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