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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建筑、装饰业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建筑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参与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统一定额。
(三)指导管理范围内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旧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城市节水及城市防汛工作;参与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工作。
(五)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定村镇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省级中心镇和市级试点村建设。
(六)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对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的登记;负责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初步设计审核和施工图纸政策性审核。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及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
(一)将原区建设局负责编制申报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详细规划、规划控制区内建设用地选址定点和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申报审批等管理工作的职责划入市规划局泰山区直属分局。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原区建设局负责城市小街巷环境卫生的职责;取消对全行业第三产业项目的审批、申报,指导全行业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调度考核其主要经济指标的职责。
(四)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工作。
(五)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推进城市化进程、建筑节能,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职责。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息、政务信息、综合性文稿、宣传、督办、保卫和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受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落实招商引资责任;指导直属单位招商引资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党务及行政工作的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程建设科
负责全区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制品等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区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及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指导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劳保统筹和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争议仲裁;参与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四)城建与房地产业管理科 (挂信访办公室、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
指导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城市燃气企业资质审核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旧住宅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指导管理范围内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城市节水、城市防汛工作;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工作;参与城市燃气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五)村镇建设管理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拟定村镇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中村改造、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省级中心镇和市级试点村的建设;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行业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安全管理科
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负责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负责全区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筑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七)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挂施工图纸审查科牌子)
拟定全区建筑节能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墙改节能工作;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的登记;负责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装饰工程初步设计审核和施工图纸政策性审核工作。
(八)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1 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区编办: 根据泰山编字〔 2011〕44号?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 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结合 我局实际,对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能进行了清 理,现就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 13 个。其中: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 位 5 个:泰山区房管局(泰山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泰山 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泰山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泰山 区高层建设开发公司、泰安四海商城,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 位 1个:泰山白马石社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级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 1个:泰山区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办公室,二级全额 拨款事业单位 1 个:泰山区室内装饰管理办公室;股级自收 自支事业单位 3 个:泰山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泰山区建 筑工程质量检测分站、泰山区建筑职工学校,股级全额拨款
该志愿团体的联络人是李鹏,联络团体是泰山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办公室
负责文电、重要会议组织、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及便民服务事项转办、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组织编制收入支出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指导全区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参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指导全区管理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指导房屋建筑施工、装饰等企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拟订全区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城市建设与房地产业科(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区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全区住房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贯彻落实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拟定物业服务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村镇建设科(挂区城镇化办公室牌子)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上级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组织落实新型城镇化、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建设科技与勘察设计科
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区管理范围内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管理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全区管理范围内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管理范围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执行。
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泰山区建筑工程质量技术中心
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负责全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人防警报设施拆除审批、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兼顾人防要求许可、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控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审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外省甲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进鲁项目登记、人防专业资质企业信息查询。负责全区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全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预制构件质量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构件厂检测。负责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乡村建设工程除外)开工建设前备案。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复检结果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备案。负责全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的核准与备案。
泰安市泰山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中心
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泰安市泰山区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受征收部门委托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章制度。起草人防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政策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负责建筑节能政策、规划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区管理范围内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执行。
(四)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区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管理范围内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市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建筑业技术政策。
(七)负责全区城区设计、城区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执行。负责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的贯彻落实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管理范围内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区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十)组织实施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负责全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指导全区管理范围内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三)承担人民防空相关行政职能。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工作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实施人防指挥工作,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和人防工程使用费的征缴、管理,监督管理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管理国家、省、市、区拨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区级人防经费预决算,完成区武装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