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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规程》发布。
2017年5月1日,《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规程》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北江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山东大汉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方圆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郑军、穆铭豪、何振础、文朝辉、马俊、康与宙、王华斌、王凯辉、蒙智峰、陈永继、戴永奋、俞宏智、王建军、赵光耀、靳义新、王景龙、汪明明、王纲居、孙艳秋、罗斌飞、叶南祥。 2100433B
塔式起重机的60.80.150.250kNm这几种规格代表起重机能承受的最大起重量;相当于最大起重量是6吨、8吨、15吨、25吨; 1KN=9.8千牛≈100kg,60KNM就是约6000kg,也就是...
(1)起升高度极限位置限制器对于通过改变臂架倾角变幅的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距离臂架下端8OOmm处时,必须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对于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距离小车架下端500mm处时...
你理解的很正确;辽宁08定额中,定额解释说明中说小于1000kNm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不得执行自升式起重机一次性安拆费的子目,执行600kNm以内定额子目。 就是执行定额12-225,那么如果是超过10...
附录E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报告
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报告 一、设备评估概述; 二、评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三、检查项目及结果: 1 资料审核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要求 检查情况 结果 1* 制造许可证 应在许可范围内 2* 出厂合格证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 3 使用说明书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 4* 基本信息与资料 表 信息应齐全,签章确认手续应完整 5* 主要技术参数表 参数应明确,签章确认手续应完整 6 使用记录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7 维修保养记录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8 事故记录 应与委托设备符合,记录完整 注:序号后有 *的为保证项目,下同。 2 整机外观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规定要求 检查情况 结果 1 标牌、标志 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设置 操纵指示标志、主要性能参数图表 2* 主要焊缝外观 无明显缺陷 3* 主要连接螺栓 不低于螺母,符合规定要求 4* 主要连接销轴 完整,轴向固定可靠
在用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原始记录
在用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 原始记录 委托单位: 设备型号: 评估日期: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依据双方协商同意的委托协议和检验方案制 定,适用于 在用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 。 2. 本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修改无效。 3. 本报告书一式二份, 由委检机构、委托单位分别保存。 4. 委托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 请在收到检验报告之 日起 15日内,向委检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委检机构地址:武昌区徐东大街 352号 邮政编码: 430040 1.本报告依据双方协商同意的委托协议和检验方案制定, 适 用于在用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 。 2.本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修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委检机构、委托单位分别保存。 4.委托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 请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 15日内,向委检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委检机构地址:武昌区徐东大街
【学员问题】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解答】1、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2、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警。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6、操纵室与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作业。
8、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9、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0、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可超过限载的10%.
11、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底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灌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13、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4、塔吊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可能晃动的物件,必须栓拉绳。
15、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方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降落。
16、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7、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800mm,4倍率时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18、塔吊基础土壤承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19、每道附着式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20、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和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21、塔吊的安装、拆卸作业,应由取得安装、拆卸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22、塔吊应设置避雷装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学员问题】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解答】1、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2、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警。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现象。
5、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6、操纵室与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作业。
8、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9、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0、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可超过限载的10%.
11、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底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灌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2、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13、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4、塔吊在起吊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可能晃动的物件,必须栓拉绳。
15、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方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降落。
16、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7、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800mm,4倍率时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18、塔吊基础土壤承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19、每道附着式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20、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和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21、塔吊的安装、拆卸作业,应由取得安装、拆卸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22、塔吊应设置避雷装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为了规范塔式起重机使用,在塔式起重机使用中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