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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公文的收发、分批、传递、审核、催办以及文印、印鉴工作;承办局机关文秘、信息、督查、档案、机要、信访、会务及保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协调各职能处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负责本市房地产交易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3、为房地产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场所、洽谈协议、发布信息、展示行情。 4、办理房地产转让、转换有关手续。 5、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相关手续。 6、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历史遗留问题。 7、提供有关房地产交易政策、法律、业务咨询等服务。太原市房屋转移登记工作程序 1、申请房屋登记,材料齐全以后,核实档案情况; 2、核档没有问题,受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工作; 3、初审工作结束,进行录入、拍照工作; 4、录入工作结束,进行质量检查工作; 5、质检工作结束,进行复查、审核工作; 6、复审工作结束,进行审批工作; 7、审批工作结束,报所领导审批; 8、所领导审批后,打制过户单并盖章; 9、打制过户单后,将档案移交发证科; 10、移交发证科后,进行制证、发证工作。备注:以上工作程序,每个工作程序为3个工作日,共需30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间的,经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 太原市房地产办证大厅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十应该” 一、认真学习业务,规范业务操作;二、落实一次告知,端正服务态度;三、坚持日清日结,服从大厅管理;四、妥善保管资料,保守工作秘密;五、做好工作衔接,保证窗口满员;六、廉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做人;七、严守工作纪律,接受检查监督;八、发扬团队精神,按时完成任务;九、统一挂牌着装,保持环境卫生;十、爱护公共财产,厉行节俭办公。 “十不准” 一、不准刁难、怠慢服务对象,并与服务对象争吵;二、不准在工作时间进行与之无关的活动;三、不准无故拖延办理业务,干扰和破坏工作程序;四、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五、不准窜岗、聊天和玩游戏等;六、不准在大厅吸烟、吃零食;七、不准吃拿卡要及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八、不准在工作日内中午饮酒;九、不准在工作时间穿戴不相适宜的服饰;十、不准损坏和浪费公共财物。
太原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太原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房屋权属登记测绘工作的管理;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产权档案的管理和利用;负责对房屋权属登记中违法行为的查处。
政策法规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管理的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立法规划和计划,负责房地产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初审、报批、宣传、解释、汇编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监督工作,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立案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本局的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局系统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
房屋管理处(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市住宅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全市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的产权产籍、安全鉴定管理;负责全市廉租房的使用和私房管理;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掌握全市房屋基本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直管公房的资产运营工作;编制下达年度直管公房租金和维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直管公房的维修、防汛、排危、抢险工作;负责部分区域的供暖、管道维修工作;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工作;承担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太原市非住宅房产管理处 太原市非住宅房产管理处是太原市非住宅房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直管非住宅公房的经营管理和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证》的发放和房屋租赁管理的其他业务工作;负责全市非住宅使用性质的认证工作;负责拟定全市非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具有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危旧房开发改造等业务职能。
房地产监察大队 根据《太原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受市房地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规,负责对太原市行政区内的房地产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住宅开发处室 负责拟定全市危(旧)房改造、廉租房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年度建设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及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实施工作,并指导监督房屋设计、工程监理工作和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工作;组织审查本局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房屋修缮企业的年检和资质初审;负责局系统的生产安全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承担太原市安居工程办公室、太原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太原市解困住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100433B
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管理,参与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工作,负责对二、三级市场房产转让、交易、抵押、租赁、互换、评估、中介服务等进行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登记和合同备案的管理。四、负责全市城乡房产产权、产籍、产业管理,核准房屋所有权新增、拆除、灭失等产权注销、变更登记手续,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管理全市房产档案。
四、 负责全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标准制订,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住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和全市房屋维修工作。
五、 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管理和拆迁案件调查处理、非直管公房拆迁纠纷裁决及拆迁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和拆迁企业资质审核工作。
六、 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行政管理,包括对直管公房的经租、修缮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代管房、宗教房产政策等,负责罚没处建筑物接收处置工作。
七、 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订各项房改政策,建立和完善商品房、经济使用房和廉租房三大住房供应体系,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 负责全市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
九、 负责全市白蚁防治灭杀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
局长:邓大亮
南充市房产管理局位于四川省南充仪凤街杨家巷16号,乘坐10路、43路、155路和201路公交车可以到达。主要提供房产的相关产品与服务。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周未及法定假日不上班。 上班时间为:8:30-17:00 。在燕郊行宫东大街,燕郊开发区管委会对面。
1.玉林市建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环东路48号)2.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新小区A区1号楼2号)3.玉林市顺发房地产开发公司(东岳路38号)4.玉林市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
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房地产业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49年。在2001年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过程中,市政府对我局的职能做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现在承担的职能共14项,主要有房地产行业的宏观管理、房屋管理、产权产籍管理、旧城改造开发建设管理、拆迁安置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法律法规建设、房地产业的计划统计工作、引进外资、技术合作等。
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5名,在职职工平均年龄40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49名。共有内设机构16个,其中职能处室11个,分别是: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房屋管理处、住宅开发处、拆迁安置处、物业管理处、房改处、资金管理处、房地产市场处、计划统计处和人事教育处。另有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挂牌房地局,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挂牌在我局房屋管理处,太原市安居工程办公室、太原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太原市解困住宅办公室挂牌在我局住宅开发处,太原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挂牌在我局拆迁安置处;局机关设置党群组织3个,分别是:局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另设有纪检监察室,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局系统共有职工3046人,其中离退休人员 1036人。共有局属企事业单位19个,分别是:房产经营公司、太原市住宅开发修建公司、太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太原市房地产材料供应公司、非住宅房产管理处、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所、太原市安居房发展中心、太原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太原市解困住宅合作社、太原市房屋拆迁中心、房地产监察大队、房改住房评审事务所、住宅设计室、太原市住宅置业担保公司、住宅管道维修所、局劳动服务公司、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另外,住宅开发修建公司和房产经营公司下设8个房管所,负责各自管区内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按照市委的安排,房地局设立党组,现有直属党组织43个,其中党组1个,党委3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37个,共有党员636人。
房地大厦是为建立太原市房地产交易有形市场,市政府和我局投资7000多万元,共同建造的具有房地产综合服务功能的办公大楼。占地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集交易、查档、确权办证、法律、中介、金融服务、办公为一体,是目前我市居民办理售房、购房、换房、租房等业务的中心。
太原市房地局成立50多年来,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低租金、福利型的住房制度和分配模式,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租金改革、租赁保证金、公房出售、上市交易等住宅商品化两个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在旧城改造、直管公房管理维修、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管理、法制建设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和大量的工作,为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局属各单位先后荣获全国房地产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房地产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房地产市场管理达标标兵单位、全国产权产籍管理标兵单位、全国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房地产交易所连续两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局机关以及局属12个单位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单位等 。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根据上述职能,衡阳市房产管理局设9个职能科(室)。
荆州市江津西路267号
荆州市房产管理局
房产管理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