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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执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2、负责全市价格(收费)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调控目标。编制市管(含省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管理)商品价格,收费调控计划,提出实施控价目标的措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3、依据价格管理目录,研究提出权限范围内的价格(收费)改革和年度、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拟定价格(收费)管理法规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及时组织实施。4、对市级(含省委托代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收费)实施直接管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5、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6、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7、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8、负责工业、农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全市工业、农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服务业价格的成本、收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9、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证认定;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对有关部门在行使行政、司法、仲裁行为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有形财产(含房产、土地、工程造价),无形财产和服务收费价格(价值)进行鉴定论证。管理全市价格鉴证和受省委托开展复核裁定工作,指导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的工作。10、负责各区价格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负责价格培训工作。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秘书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卫、妇联、保密、接待、提案督办以及机关 的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并搞好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
价格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及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对国家管理和工农业产品价格提出调价建议;管理市直接定价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重要储备商品价格;根据市政府规定对实行市场调节的重要工农业产品价格及相关的经营性收费进行监审、监管;研究提出工农业产品年度价格调整和改革意见;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负责监测工农业产品市场价格动态,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有关专项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
收费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和 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省授权的行政性、事业 性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颁发、管理行政性、事业性收 费许可证及收费单位年审工作;负责执收单位收费人员的 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清理整顿乱收费。
物价检查所
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辖区内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两区价格行政执法案件的复议工作;负责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全市商品和服务标价签、价目表的监制工作;负责组织明码标价推广工作,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认证中心
接受莱芜市辖区内各级司法机关的委托,办理刑事案件涉及的标的物价格鉴证业务;接受法院、海关、仲裁行政机关或机构的委托,办理民事和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中涉及到的标的物价格鉴证业务;办理各企业、法人或行政机关委托的各类价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车辆事故损失的价格鉴证工作;接受上级价格认证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办理跨区域案件或纠纷的价格鉴证业务;负责各县(市)、区价格鉴证的复核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的监测和价格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莱芜价格信息网刊》的征订工作,负责《物价公报》的征订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的监测上报任务;负责临时性、专题性重要商品和服务监测项目的确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的监测、预测、综合分析和价格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提供价格信息咨询服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的监测、预测、综合分析和价格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完成国家计委下达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的监测上报任务; 根据国家计委和省物价局下达的成本调查任务,组织、安排全市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指导两区成本调查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实、汇总上报各类成本调查资料,并对有关重要农副产品成本价格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研究本市各类农副产品的生产成本,收益变化情况影响成本变化的原因,并预测其发展趋势;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培训两区成本调查专业人员,检查指导各调查点记帐情况。
莱城分局
负责辖区内的价格收费管理、监[FS:PAGE]督检查及价格服务等工作。
钢城分局
负责辖区内的价格收费管理、监督检查及价格服务等工作。[1]2100433B
广州市物价局
广 州 市 物 价 局 文件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穗价〔 2010〕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完善物业服务收费 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使物业服务收费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减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的合法权益,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 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住宅物业销售和交付使用之前,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 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 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制 定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
物价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9 物价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我于年 1月 11日被市人大常委会第 31次会议任命为物 价局局长。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 人大的监视指导下,我能认真履行职责,带领全局干部职工 认真贯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部署, 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解决关系群众亲身利益的价 格题目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不断进步价格调控监管能力,较 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四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的工作: 一、加强价格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任职以来, 我经历了通货紧缩和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两个截 然不同的时期。特别是年,由于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 我市市场价格明显上涨,价格涨幅是年以来的最高年份。面 对价格上涨的巨大压力和价格异动的严重考验, 我能及时调 整工作策略 ,采取有效
(一)秘书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卫、妇联、保密、接待、提案督办以及机关 的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并搞好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
(二)价格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及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对国家管理和工农业产品价格提出调价建议;管理市直接定价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重要储备商品价格;根据市政府规定对实行市场调节的重要工农业产品价格及相关的经营性收费进行监审、监管;研究提出工农业产品年度价格调整和改革意见;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争议;负责监测工农业产品市场价格动态,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有关专项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
(三)收费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和 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省授权的行政性、事业 性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颁发、管理行政性、事业性收 费许可证及收费单位年审工作;负责执收单位收费人员的 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清理整顿乱收费。
(四)物价检查所
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辖区内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两区价格行政执法案件的复议工作;负责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全市商品和服务标价签、价目表的监制工作;负责组织明码标价推广工作,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认证中心
接受莱芜市辖区内各级司法机关的委托,办理刑事案件涉及的标的物价格鉴证业务;接受法院、海关、仲裁行政机关或机构的委托,办理民事和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中涉及到的标的物价格鉴证业务;办理各企业、法人或行政机关委托的各类价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车辆事故损失的价格鉴证工作;接受上级价格认证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办理跨区域案件或纠纷的价格鉴证业务;负责各县(市)、区价格鉴证的复核工作。
(六)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的监测和价格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莱芜价格信息网刊》的征订工作,负责《物价公报》的征订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的监测上报任务;负责临时性、专题性重要商品和服务监测项目的确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的监测、预测、综合分析和价格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提供价格信息咨询服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的监测、预测、综合分析和价格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完成国家计委下达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品种的监测上报任务; 根据国家计委和省物价局下达的成本调查任务,组织、安排全市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指导两区成本调查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实、汇总上报各类成本调查资料,并对有关重要农副产品成本价格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研究本市各类农副产品的生产成本,收益变化情况影响成本变化的原因,并预测其发展趋势;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培训两区成本调查专业人员,检查指导各调查点记帐情况。
(八)莱城分局
负责辖区内的价格收费管理、监[FS:PAGE]督检查及价格服务等工作。
(九)钢城分局
负责辖区内的价格收费管理、监督检查及价格服务等工作。 2100433B
负责全市价格(收费)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调控目标。编制市管(含省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管理)商品价格,收费调控计划,提出实施控价目标的措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
依据价格管理目录,研究提出权限范围内的价格(收费)改革和年度、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拟定价格(收费)管理法规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对市级(含省委托代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收费)实施直接管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
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
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
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
负责工业、农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全市工业、农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服务业价格的成本、收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证认定;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对有关部门在行使行政、司法、仲裁行为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有形财产(含房产、土地、工程造价),无形财产和服务收费价格(价值)进行鉴定论证。管理全市价格鉴证和受省委托开展复核裁定工作,指导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的工作。
负责各区价格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负责价格培训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邵阳市物价局 成立于1984年,1986年与原邵阳地区物价局合并,物价局现有工作人员110人,设置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商品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服务价格管理科;下辖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中心)、价格监测中心四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