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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云锋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财务、机关国有资产、公务车辆等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统计、计划生育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负责信息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访、党群工作。
(二)建筑和市政管理组。贯彻执行国家、省的有关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工程防雷、工程抗震、招投标的方针、政策。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核发、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或参与查处工程施工过程违法违规建设施工行为;负责本市建筑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指导建筑市场和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准入,制订全市建筑市场和市政公用设施市场管理检查方案和实施细则、规章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审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管理工作。
(三)城乡建设组。负责拟订城市和村镇建设的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道路、照明、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乡村民宿发展规划;负责本市城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燃气企业进入本市的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招标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初始延续核对工作。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组。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商品房预售、销售和房屋测绘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维修、改建和经营管理;负责房屋交易租赁市场管理和交易资金监管;负责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建档与使用管理;负责处理和解决私房改造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私房和侨房政策;负责白蚁防治工作及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市住宅小区(楼宇)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招标文件备案,负责界定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收费等次。
(五)住房保障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推行住房补贴制度的贯彻实施,配套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和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指导保障性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分配和入住管理;负责全市接管、代管房屋工作,负责全市公有住房房改和租金改革工作,做好部分产权房和已购买公房上市交易工作。
(六)人民防空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人防规划、人防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管理,对全市人防工程的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负责人民防空建设档案管理。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研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防雷工程,建筑行业资质管理,建筑节能、太阳能、绿色建筑管理等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省统一定额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五)指导、监督建筑工程报建审核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筑企业资质审核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燃气管理及安全监督,负责编制本区域燃气发展规划,燃气企业进入本区域的特许经营权的招标工作,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初始延续核对工作。
(七)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八)负责对全市住宅小区(楼宇)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招标文件备案,负责界定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收费等次;指导住宅小区(楼宇)物业管理。
(九)负责拟定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管理的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和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指导保障性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分配和入住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企业资质审查;负责全市房屋测绘管理。
(十)制订人防规划、人防预案,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十一)负责全市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万宁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靖
万宁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武、贺建强、陈日恒
万宁市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苏明勇
万宁市应急管理局副科级干部:卢家标
万宁市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林斯超
1、与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万宁市水务局、万宁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万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一般、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中共万宁市委、万宁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万宁市水务局、万宁市林业局、万宁市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万宁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城市防洪预案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防洪应急项目计划编制并监督实施,市水务局下属水利设施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市级应急指挥机构防风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市级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4)各级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市应 急指挥部的有关要求,执行市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万宁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以及各镇、居、海胶集团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万宁市水务局、万宁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万宁市应急管理局,以万宁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万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万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及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制定年度购置计划并购置。根据需要减灾委员会指令使用。
(2)万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大批量粮食的购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重大自然灾害情况下,根据万宁市减灾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万宁市地震局行政职能
(1)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审查;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防灾地震安全性主体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
(2)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本地区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防灾提出地夺趋势意见。
(3)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夺科技工作与交流。
万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万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万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万宁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万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万宁市应急管理局,接受委员会(指挥部)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指挥部)具体工作。
万宁市应急管理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万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万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万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万宁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万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