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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被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现任局长为贺伟。
呵呵,这也不奇怪!农业是国家基础,水利是农业命脉,林业则和以上两个方面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考虑到以上因素,再加上我国各地的农业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水利局合并,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林业局合并!
水利局比较复杂,内部有水政、渔政、堤防、工程建设、规划等等科室,一般带有行政职能的像渔政、水政等会划为参公,有些科室像堤防管理等会划为全额事业,但除设计室外,一般都会是事业编制。总体来说,事业编为主,...
一、这是某县水利局职能,供你参考:〔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期规划,组织...
xx年度县水利局年度年终工作总结
第 1 页 共 6 页 总结范本: _________ xx 年度县水利局年度年终工作总结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 2 页 共 6 页 xx 年度县水利局年度年终工作总结 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 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坚 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 性教育活动为契机, 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水利工作方针和可持续发展的 治水思路,以加强工程建设、加快改革步伐、转变用人机制、创造良好 效益为重点,有力地推进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通过全县水利战线广大 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防汛抗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政执法、招 商引资、水管体制改革以及自身建设等方
【范文】县水利局XX年工作总结
范文 学习永无止境 县水利局 XX年工作总结 XX年,是 X县水利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成果辉煌的一年, 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夯实、水利工程管理体系 得到进一步完善、水利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小水 电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这些成效的取得, 主要得益于县委、 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 局干部的奋力拼搏。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争优创先,成效显著 XX年,我局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XX—XX年度全省水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XX—XX年度全市水利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 XX—XX年度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第四届( XX—XX年度)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XX—XX年度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 县“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XX—XX年度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 完成招商引资 2540 万元,招商工作位于全县前列; 全年争取
巫山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资金(简称复垦资金)的管理,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规范地票价款使用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0〕384号)、《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2〕41号)和《中共巫山县委办公室、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巫山委办〔2012〕120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复垦资金,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对依法取得的利用效益不高或废(放)弃的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及特殊用地等,复垦为耕地或可转为耕地的园地及其他农用地的资金。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换取的收益和用于复垦的周转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巫山县管理和使用复垦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复垦资金管理原则:资金统筹、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分级负责。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五条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设置县复垦资金专户,储存和管理全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资金和指标收益;县农委设置农委财政双控代管账户与乡镇、街道村级财务代管账户分级储存和管理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复垦资金。
第二章支出范围及预算标准
第六条复垦资金的支出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程成本、融资(借款)成本、管理成本和补偿(助)费等。
第七条工程成本即工程施工费,是指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各项土地复垦工程发生的费用。按1.5万元/亩预算。
第八条融资(借款)成本是指通过垫资和金融机构贷款等筹集资金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支付的资金利息。按1.1万元/亩预算。
第九条管理成本包括乡镇(街道)管理成本、村社管理成本和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管理成本。按1万元/亩预算。
第十条补偿(助)费是指退出利用效益不高或废(放)弃的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及特殊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后,给予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补偿(助)费。包括房屋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费和农户购房补助费。
第十一条复垦成本费用结余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三章资金拨付
第十二条工程成本、融资(借款)成本、管理成本由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按《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施细则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12〕41号)的规定及合同拨付。
第十三条地票交易完成后,由县国土房管局完善相关资料,报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审核拨付相关资金:工程成本、融资(借款)成本、管理成本拨付至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复垦资金专户;农户补偿资金直接拨付至农户个人账户;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村级财务代管账户。
第四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费的管理
第十四条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补偿费,由村级财务代管中心于收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划入县农委财政双控代管账户集中存储管理。使用时由农委、财政部门按审核的使用方案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资金划拨到村级财务代管中心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按规定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费,应用于复垦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时实行备案制。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其拥有部分的复垦补偿收益时,村支两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征求群众意见提出使用项目和方案。
(二)召开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的代表会议进行票决,参会人员一半以上同意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监督。
(三)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县农委和财政局备案;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四)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国家基本建设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区村支两委实施;村级财务代管中心按《巫山县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巫山委办〔2012〕120号)进行资金拨付和财务核算。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本辖区内的复垦资金管理负责,县国土房管局应对本单位划转和使用的复垦资金负责,县农委应对集中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补偿资金负责。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复垦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复垦资金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各项费用的审核。对不合规、不合法、手续不齐备的,一律不得报销。
第十九条县国土房管局、县农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应对复垦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定期审计,追踪问效。
第二十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复垦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应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和终止项目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央广网重庆9月3日消息(记者 刘湛 通讯员 刘朝明)记者从重庆巫山县巫峡镇昨天召开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了解到,该镇西坪村三社一违法建筑被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挂牌督办。
据介绍,8月29日,县指挥办执法人员在西坪村3社巡查发现,庙宇镇村民何某对已叫停待处理的历史违法建筑擅自违法施工,并完成了外墙装饰。因巫峡镇监管不到位,导致我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开展以来,出现第一起叫停违法建筑又违法施工案件。根据重庆市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相关要求,县指挥办决定对该违法建筑实行挂牌督办。要求该镇在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立即落实人员严格责任,加强巡查管控,防止该违法建筑继续违法施工。并于9月5日前向县指挥办报告书面整改结果,在违法建筑外墙立面喷注油漆标识:该违法建筑未经处理,禁止违法交易和投入使用。
巫山县绕城路白泉路段(机场路高速路口至龙井马垭口)由于地势不稳,路基沉降,经过一个多月断道施工,目前工程顺利结束,自即日起所有车辆开始通行。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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