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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现代小区范围

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老城区范围

旧城区、城中村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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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物业管理系统接口

  • NBP-WY
  • 新基点
  • 13%
  • 深圳新基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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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照明后台管理系统

  • RX-V2.8
  • 荣夏
  • 13%
  • 江苏荣夏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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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物业管理模块

  • D4M001类别:物业模块;系列:Digilink家居布线线材及工具;
  • 施耐德
  • 13%
  • 西安琪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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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物业管理模块

  • D4M002类别:物业模块;系列:Digilink家居布线线材及工具;
  • 施耐德
  • 13%
  • 西安琪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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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物业管理模块

  • 品种:扩展模块;类型号:D4M001;产品组:DEL;库存类型:IND;交货期(工作日):60;最小起订量(个):1;
  • 施耐德
  • 13%
  • 上海随乐贸易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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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送泵车单价:县城10km范围内4000元/台班.

  • 肇庆市广宁县2010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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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A151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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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功率12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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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功率16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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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A151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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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平台

  • 物业管理平台
  • 1项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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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模块

  • 预留物业管理功能模块接口
  • 1套
  • 1
  • 清华同方/西安协同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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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系统接口

  • 物业管理属应用系统,带财务性质,不建议接入IBMS,如实在需要接入,仅建议接入欠费用户及欠费信息
  • 1套
  • 1
  • 定制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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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软件模块

  • 1.名称 :物业管理软件模块2.参数:物业管理软件模块
  • 1套
  • 1
  • 德易安;无锡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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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系统接口

  • 定制
  • 1台
  • 1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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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规定

物业公司受托管理的范围是小区红线范围内,并不一定都是围墙内。大门外一定范围内一般也都属于物业公司三包管理范围。如想在小区大门外摆摊,先找城管,再找物业公司,再找业主委员会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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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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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范围文献

物业管理区域供暖体制改革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区域供暖体制改革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区域供暖体制改革解决方案

格式:pdf

大小:1002KB

页数: 3页

物业管理区域供暖体制改革解决方案——随着国家供暖体制的改革,由过去对采暖者“暗补”改为采暖者自己支付费用的目标正在逐步推进。传统的定价、计量和收费方式造成的巨大欠费,早已经成为影响政府财政预算的巨大压力和掣肘供暖企业发展的沉重包袱。

物业管理区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成功做法 物业管理区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成功做法

物业管理区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成功做法

格式:pdf

大小:1002KB

页数: 2页

电梯维修资金是确保电梯安全有效运行的资金,电梯维修资金如何有效地筹集,合理有效地使用,是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有效筹集电梯维修保养小额度资金与更新改造资金的阐述,提出了前瞻性的思考,表达了对有效筹集电梯维修资金美好未来的良好祝愿。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附件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附件: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行政后勤

一、行政后勤管理材料

(一)行政综合

1.物业管理处组织沿革、大事记及工作计划、总结

2.管理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3.规章制度

4.文秘、档案、印章管理记录

5.文件、档案接收及移交、销毁清册

6.物业管理发展规划、计划、总结

7.物业管理的请示、批复、报告、通知等

8.专题调查、调研、考察、普查工作材料

9.物业管理区域验收、接管记录

(二)接待宣传工作

1.国家级、部省级、市级及一般性参观团接待材料

2.专题新闻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材料

3.来访领导题词签名册

4.来访者赠送礼品登记

(三)劳资管理

1.机构设置与人事管理规定

2.员工花名册

3.员工工资表、劳动工资表、员工考评记录

4.用工合同台帐、社会保险记录

5.员工培训计划、措施、教材、试题、考试成绩

6.人员增补申请表

(四)后勤管理

1.固定资产登记册

2.办公楼设施、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管理记录

3.行政办公设备领用、维修、报废记录表

4.物料采购计划表、供方评价记录

5.物料管理、盘点资料、调离人员移交清单

6.水电管理、员工宿舍、车辆使用材料

7.职工食堂管理材料

8.区域通讯工具管理材料

9.员工福利管理材料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业主住户

二、业主、住户资料

(一)业主住户入住通知、购房合同复印件

(二)业主住户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登记

(三)业主公约

(四)租住户登记表

(五)租赁物业清单、合同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物业装修

三、物业装修材料

(一)装修申请审批表

(二)商铺楼宇装修审批表

(三)装修违章处理通知单

(四)装修税单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业委会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材料

(一)业主委员会筹备、选举等材料

(二)业主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批复

(三)业主委员会制度

(四)业主大会材料

(五)楼长评选、增补、改选记录

(六)有关收支情况公告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日常运行

五、日常运行材料

(一)日常运行综合

1.业主、住户问卷调查表

2.员工住户合理化建议、表扬与投诉处理记录、物业管理事务处理跟踪记录

3.日常工作检查记录

4.事务助理工作总结

5.分包计划、合同、合格供方名录、供方评价记录、分包服务记录、不合格报告、纠正措施报告

6.家访表、联络单

7.服务要求评审记录、车辆缴费换证记录

8.突发事件处理记录、预防措施报告

9.公共、办公设施、工程及住户日常维修和回访记录

(二)园林绿化

植物档案及补种、病虫害检查、防治材料

(三)保洁工作

1.保洁队工具领用、维修、报废记录表

2.保洁综合、保洁区域及人员分布记录、检查表

3.环境卫生消杀记录

(四)治安工作

1.治安队工具领用、维修、报废记录表

2.治安事件处理记录

3.带班员查岗记录、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签到表、

4.来访人员登记表、搬运放行记录登记表

5.车辆进出登记表、异常车辆进出登记表

(五)设备运行记录

1.供水、供电设备汇总表、月统计表

2.供水、供电设备值班、操作运行及保养、检查记录

3.电梯运行情况统计表、记录、值班巡视检查记录表

4.电梯故障(事故)处理单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消防工作

六、消防工作材料

(一)消防中心值班情况记录

(二)消防设备月、季度检查记录表、维修记录表

(三)消防设备运行记录表

(四)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五)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创优认证

七、创优资料

(一)国家级创优评比资料

(二)省、市级创优评比资料

(三)行业评比资料

(四)企业内部创优评比资料

(五)企业ISO9000认证及其它认证材料

八、社区文化

(一)社区大型庆典、文化活动材料

(二)社区文艺体育活动材料

(三)团组织及青年文明号活动材料

(四)社区科普教育、社会公益性活动材料

(五)各类专题座谈会、学习参观考察活动材料

(六)和街道、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协作单位共同活动材料

(七)人文事件方面材料

(八)员工文化生活材料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会计档案

九、会计档案

(一)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二)总帐、明细账

(三)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

(四)停车场机动车辆管理及收费记录、住户维修费记录、收费统计等会计月、季度报告

(五)年度会计报告(决算)

(六)会计移交清册

(七)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八)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九)其它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基建档案

十、基建档案

(一)工程竣工图

(二)土建综合材料、水电综合材料

(三)楼宇住房验收交接材料

(四)业主工程维修项目价格表

(五)公共设施新建、维修请示、批复、施工、验收材料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设备档案

十一、设备档案

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设备随箱、开箱及试运行、维修、维护资料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人事档案

十二、人事档案

(一)聘用员工档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

(三)辞工员工档案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声像档案

十三、声像档案

国家、省、市领导和重要来宾视察、来访、参观,举办各类庆典活动,社区文化及开展各项宣传等活动形成的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等载体材料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实物档案

十四、实物档案

本单位获得的各种证书、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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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京建发〔2016〕10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

为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的要求,排查和消除物业管理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采取以区为主、市级抽查的形式,各区房屋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要对辖区内全部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抽查部分物业管理项目。

二、检查时间

各区检查时间自2016年1月11日至1月29日,市物业指导中心抽查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至2月2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物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电梯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电梯是否在年检有效期内;(2)有无质监部门下发停梯通知;(3)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4)电梯维保单位能否在3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二)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专人值守,是否配备消防应急包且工具齐全;(2)消防栓配件是否齐全有效,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3)消防通道及疏散通道有无车辆堵塞或杂物堆积情况,物业企业有无劝阻及上报记录。

(三)治安防控。检查内容包括:(1)中控室人员值班情况;(2)安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3)主要出入口是否有专人值守;(4)春节期间值班情况等。

(四)其他事项。检查内容包括:(1)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存在脱落、开裂、裸露等问题;(2)外立面是否存在墙皮(墙砖)脱落危险;(3)户外广告牌、空调主机、户外护栏(杆)、户外照明设备等是否紧固;(4)有限空间是否设立警示警告标识等。

四、检查要求

(一)各区房屋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各区房屋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物业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的,应当书面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请各区房屋行政部门于2016年2月1日前将本次检查情况书面上报至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明细、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5995853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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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管理规范法规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其有效利用,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档案管理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物业管理区域档案是指在住宅区、工业区、商住楼、写字楼等物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由物业管理单位依照本规范收集、管理。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依法实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区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第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反映本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及时归档,具体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六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及档案的保管、保密、借阅、鉴定、销毁、统计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把档案工作作为质量管理或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列入各有关管理制度、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程序。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使档案管理现代化与物业管理现代化同步发展。

第八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为原件或者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或其他载体材料,并保持其历史面貌。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或红色墨水等不符合要求的书写材料。

第九条 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做到分类合理,整理规范,排列有序,鉴定准确,并编制各类档案目录等必要的检索工具,以方便利用。

第十条 对保管期满经鉴定无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按有关规定经物业管理单位法人批准后,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销毁,销毁清册必须归档保存。

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档案管理应当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暂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可以委托国家档案馆和依法设立的档案寄存中心寄存。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档案中介机构开展档案整理、鉴定评估、业务咨询、软件开发、数字化加工等业务。

档案中介机构应当对委托人档案内容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档案向社会公开或提供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档案中,业主住户资料及基建、设备等档案资料属于业主所有。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等物业时,应当向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有关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等物业管理所必需的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管理单位订立书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应当将档案管理作为合同内容,并在合同生效后向物业管理单位提供该物业的工程建设、设施设备、住户(用户)等档案供其使用。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在岗位变动时,应当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档案中涉及业主、住户(用户)管理的档案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提供他人利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档案管理列入住宅区、工业区、商住楼、写字楼等物业管理评优活动的内容。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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