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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协调与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三)组织实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技术装备升级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拟订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四)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承担奖励资金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节能监察工作。
(五)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工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核、报批,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编制、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工业产业园招商引资计划、项目库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出让土地的规划审查、选址和工程质量监督、验收。
(七)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八)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和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负责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
(九)负责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工矿企业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负责监督工矿企业(煤矿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十一)负责上报安全生产和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信息;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事故;组织、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领域社会中介机构;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利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承接、取消的职责
承接、取消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公布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增加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8个工作岗位: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宣传、档案、人事、财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报及报备工作。
(二)工业企业工作岗位
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拟订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企业创业、管理、培训等咨询服务。
(三)节能减排工作岗位
组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协调重大工业节能项目实施;组织实施高耗能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指导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奖励资金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信息化工作岗位
拟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信息技术在重点工业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协调推进物联网行业发展,推广物联网技术应用;参与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工业控制系统、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处理工作。
(五)工业园区工作岗位
负责做好工业园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产业园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及消防等工作进行监督;做好产业园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园内各项工程的预决算。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岗位
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和监管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工作;承担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岗位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预警;承担安全生产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科研、科技项目申报和科技推广工作;指导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相关部门管理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岗位
监督、检查工矿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监督检查工矿作业场所(煤矿除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序号 单位名称 法人/负责人 地 址 量化级别 卫生许可证号编号 许可项目 有效日期 1巴比伦蛋糕五分店 杨宝东 利通北街人人乐五分店内 C宁卫食证字(2008)第640300-300277号...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职责分工。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由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归口管理,其中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由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涉及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须会签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本方案由吴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吴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吴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利通区委组织部对利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Bim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利通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下设直属事业单位,其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协调与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工业经济对外合作工作。
(四)组织实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技术装备升级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拟订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含军工电子和民口军工配套)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承担先进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商贸流通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推动流通行业标准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应用和发展。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原油、成品油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商贸服务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推动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十二)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加强预测和信息引导。
(十三)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及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促进区外、境外个人或企业来利投资创业;指导区政府驻外招商组开展招商,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牵线搭桥。
(十四)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建立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信息网络并对外发布信息,加强与国内外、商(协)会的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区域性经济合作,掌握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动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相关数据统计、情况分析和汇总上报。
(十五)负责友好城市的缔结和联络工作;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投资促进代表团来访和企业来利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承办区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组团出访;协调指导各招商主体和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招商引资专业人员培训;负责对引进外来投资中介人的奖励审核。
(十六)围绕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联系国内外相关大型企业、投资机构来利考察投资,跟踪服务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外来投资者的上访及投诉接待,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客商反映的具体问题,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七)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指导全区会展业促进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各类会展活动。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是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吴忠市红寺堡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是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副局长:黑晓军
副局长:吴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