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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水工监测卷)图书目录

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水工监测卷)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篇 水工建筑物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大坝

第二节 泄洪建筑物

第三节 引水发电建筑物

第二章 水工建筑物的运行

第一节 枢纽运用方式

第二节 枢纽安全管理

第三节 巡视检查

第四节 维护检修

第五节 孔板洞过流试验

第六节 左岸山体渗流场示踪研究

第三章 水工建筑物缺陷修补

第一节 F1断层带处理

第二节 水库蓄水初期两岸及坝基渗漏问题与防渗补强处理

第三节 主坝维护及修补

第四节 排沙洞锚具槽渗油处理

第五节 正常溢洪道混凝土裂缝处理

第六节 地下厂房顶拱渗水引排处理

第二篇 金属结构设备

第四章 设计与安装

第一节 闸门及启闭机设计与安装

第二节 压力钢管设计制作与安装

第三节 闸门控制系统

第五章 运行维护与检修

第一节 巡视检查

第二节 运行管理

第三节 维护管理

第四节 检修管理

第六章 设备改造与技术更新

第一节 充水平压系统改造

第二节 排沙洞偏心铰弧门转铰顶止水形式改造

第三节 小浪底水利枢纽偏心铰弧形闸门面板抗磨防腐蚀研究

第三篇 枢纽安全监测

第七章 监测项目概述

第一节 枢纽安全监测及自动化系统

第二节 水文泥沙测验

第三节 水库地震监测

第四节 渗漏水水质监测

第八章 水库初期运行监测成果

第一节 枢纽安全监测成果

第二节 库区泥沙测验与坝前漏斗区监测成果

第三节 库区诱发地震监测成果

第四节 渗漏水水质监测成果

第九章 设备改造与技术更新

第一节 安全监测自动化采集系统改造

第二节 大坝安全监控系统改造

第三节 小浪底水利枢纽地震监测系统数字化改造

第四节 监测仪器鉴定中的电缆检测技术研究

第五节 原型观测现场数据记录仪技术更新

第十章 大坝安全会商及专题研究

第一节 安全监测系统鉴定

第二节 小浪底水利枢纽排沙洞预应力分析与研究

第三节 小浪底工程初期运用渗流状况分析与安全性评价

第四节 大坝变形及坝顶表层裂缝监测分析

第五节 小浪底水库库区支流泥沙淤积监测分析

第六节 小浪底坝前泥沙淤积对大坝基础渗流的影响

第十一章 水工建筑物运行初期安全评价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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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水工监测卷)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PP底水

  • kg
  • 宏时
  • 13%
  • 深圳市宏时化工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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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50kg规格包装;1kg/5-8平方
  • kg
  • 金砼宝
  • 13%
  • 广州市砼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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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K-混凝土防

  • 25kg/桶
  • kg
  • 瑞力克
  • 13%
  • 四川省眉山市乾坤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RNK-砂浆防

  • 25kg
  • kg
  • 瑞力克
  • 13%
  • 四川省眉山市乾坤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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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H801隐硅防

  • 厚度(mm);规格:18kg/桶;执行标准:JC/T 902《建筑表面用有机硅防剂》
  • kg
  • 凯伦
  • 13%
  •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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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氨胶乳沙浆防

  • 100kg/套
  • kg
  • 佛山市顺德区2005年3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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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氨胶乳沙浆防

  • 100kg/套
  • kg
  • 佛山市顺德区2005年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903氨胶乳沙浆防

  • 100kg/套
  • kg
  • 佛山市顺德区2005年4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903氨胶乳沙浆防

  • 100kg/套
  • kg
  • 佛山市顺德区2005年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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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聚合物防水

  • 河源市龙川县2014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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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模块

  • 运行管理模块
  • 1个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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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模块

  • 设备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统计、集成子系统
  • 1套
  • 1
  • 施耐德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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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运行管理场景

  • DMC-REPORT
  • 1套
  • 1
  • MediaComm美凯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3-20
查看价格

水工保护毯

  • 水工保护毯
  • 1m²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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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运行管理系统接口

  • 型号:定制开发与南充高铁列车运行管理系统进行对接,获取列车到站及发车相关信息.
  • 1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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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水工监测卷)内容简介

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在十余年的枢纽运行管理中,借鉴国内外水电企业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了与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水工监测卷)》从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缺陷修补、金属结构设备安装、运行维护和技术更新改造、枢纽安全监测、大坝安全会商专题研究等方面介绍了小浪底水利枢纽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维护情况。《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水工监测卷)》分为3篇11章,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的运行、水工建筑物缺陷修补、金属结构设备设计与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设备改造与技术更新、枢纽安全监测项目概述、水库初期运行监测成果、设备改造与技术更新、大坝安全会商及专题研究、水工建筑物运行初期安全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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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水工监测卷)图书目录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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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水工监测卷)图书目录文献

从治黄全局出发做好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工作 从治黄全局出发做好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工作

从治黄全局出发做好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工作

格式:pdf

大小:350KB

页数: 3页

小浪底水利枢纽首台机组并网发电 ,标志着小浪底工程已经开始步入运行管理阶段。小浪底水利枢纽在黄河治理开发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其运行管理工作必须从治黄全局出发 ,要优化水的调度 ,充分发挥防洪、减淤、供水、发电等综合效益。小浪底建管局也要适应形势变化 ,转变角色和工作重点 ,深化改革 ,开拓进取 ,再创新业绩。

小浪底水利枢纽的设计特点 小浪底水利枢纽的设计特点

小浪底水利枢纽的设计特点

格式:pdf

大小:350KB

页数: 4页

小浪底水利枢纽的设计特点——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是以防洪、防凌、减淤为主,兼顾供水、灌溉、发电的多目标兴利工程,是黄河下游治理的控制性骨干工程。枢纽坝高160m,水库总库容126,5亿m3;枢纽按千年一遇洪水40000m3/s设计,万年一遇洪水52300万m3/s校核;...

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发电卷编辑推荐

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项目,是黄河治理开发的关键控制性工程。在“八五”期间开工兴建,工程总工期11年,2001年底主体工程全部完工,2009年4月7日顺利通过国家竣工验收。

本丛书分管理、发电、水工三卷,翔实记录了小浪底水利枢纽投入运行以来各个方面的运行管理工作,并对运行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进行了全面系统总结,旨在为进一步提高枢纽运行管理水平提供借鉴。本书为《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发电卷)》,由殷保合等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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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发电卷内容简介

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在十余年的枢纽运行管理工作中,借鉴国内外水电企业设备运行维护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了与小浪底水利枢纽设备运行维护相适应的技术体系。殷保合等编著的《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发电卷)》从设备系统的结构特点、运行维护作业、重大缺陷处理、技术更新改造等方面介绍了小浪底电站输变电设备及主辅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情况。《小浪底水利枢纽运行管理(发电卷)》分为5篇共19章,内容包括水轮发电机、水轮机、主变压器、220 kV开关站设备、监控系统、励磁及电制动系统、调速及筒形阀控制系统、远动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发变组保护、220 kV母线保护、220 kV线路保护、厂用电系统、技术供水系统、渗漏检修排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厂房通风空调自动控制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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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证供水质量,改善用水条件,确保供水工程安全、正常运行。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和《兵团防病改水领导小组关于实施职工饮用清洁水工程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垦区供水工程以保障垦区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 垦区供水工程指解决垦区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的永久性供水系统设施。

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兵、师水利局是垦区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兵团水利局负责组织研究、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指导和监督供水单位开展工程建设和管理。师水利局负责水源保护、水价核定、水质检测和供水单位的考核等项工作。

第五条 供水工程可以根据工程规模、类型和投资来源,实行不同的管理责任制和所有制。可以按照股份制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公司;可以依托现有水管部门管理;也可以采用承包、租赁等管理形式。

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六条 供水设施必须划定工程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根据工程管理和卫生防护的需要确定。由供水单位提出申请,师水利局会同国土资源管理局、卫生局、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审批并公布。供水主管线应沿线设标志桩。

在保护范围内修建其他建筑物及从事其他活动,必须经原审批部门同意。

第七条 供水单位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的三级维护检修制度,以保证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和运转人员安全。

第八条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工程运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供水工程运行中的水质监测记录、地下水位动态变化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人员编制情况、职工健康检查情况、人员培训考核、年供水量、财务收支、成本核算、年折旧费、维修费等,资料应真实完整,有专人管理。

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四章 供水管理

第九条 供水单位要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摸清和掌握供水范围内的用水情况和用水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供水计划,按计划供水。

第十条 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对用户进行节约用水知识宣传,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节约用水。

第十一条 供水工程应优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内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在水源条件和工程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经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和原批准部门审核后,可以扩大供水范围。

第十二条 供水单位要以方便用水户为宗旨,开展方便有效的服务。对群众反映的跑、冒、漏水等情况和突发事件,维修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对用水户的投诉,要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处理意见;因停电、设备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水时,应事先通知。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便于用水户与供水单位的沟通。

第十三条 供水单位要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

第十四条 供水单位要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程运行、水费征收、水质变化、卫生防疫等情况。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 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用水户的代表汇报供水工作,沟通情况,征求意见,接受评议。

根据供水工程的规模,可以采取不同的汇报和评议形式。

跨团集中供水工程要在师水利局的指导下,向受益团组成的用水组织汇报工作,并接受监督和评议;单个连队集中供水工程要向连队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用水户的评议结果是考核供水单位的重要指标。

第十六条 新增用水户应向供水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用户改建、扩建、拆迁用水设施,须经供水单位批准,由专业人员实施,其费用由申请的用户承担。

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五章 水源、水质管理

第十七条 水源地必须设置保护区。水源为地表水(含河道、泉水和水库水)时,取水点上游1 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为水源保护区。保护区不得出现有碍于水源水质卫生的情况。取水点上游1000米以外的地区,限制污染物的排放。

地下水为水源时,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为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不得造成土壤污染,不应从事破坏深层土壤的活动,不得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污废渗水坑,不许堆放废渣、垃圾或铺设污水管。

水源保护区由水利局会同卫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止管理规定》的要求划定,并予以公布。要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供水单位应加强对水源地的巡查,防止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十八条 师卫生局应按照《兵团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定期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规模较大的供水单位,按规定自行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常规性检测,师疾控中心负责抽查、监督。

规模较小的连队集中供水工程,由师疾控中心不定期检测水质。

当饮用水的水源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师、团和供水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情况严重要向兵团水利局、卫生局报告。

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六章 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及管理

第十九条 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水价。生活用水的水价由供水成本和职工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生产性用水的水价为供水成本加利润。水价成本主要包括:能源费、水资源费、药剂费、管理人员工资、维修费、材料费、折旧费、水质检测费、办公费和其他费用。

供水水价由供水单位提出方案,经师水利局、发改委和财务局审查,师主管领导审定后,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对制水成本高,群众承受能力有限的地区,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时,受益单位应制定政策,弥补不足的部分。

第二十条 规范水费征收工作。供水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计收水费使用专用票据。

跨团和跨连集中供水工程(含整团集中供水工程),若采取分级管理,按分级水价,即趸售水价和入户水价分级征收水费;若采取统一管理,按入户水价征收水费;

单连集中供水工程按入户水价征收水费。

第二十一条 供水单位要定期抄表收费。用水户必须按水费通知单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纳者,供水单位可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供水工程的水费收入要专款专用,必须用于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等项开支。

第二十三条 供水单位要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以及工程折旧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

兵团垦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七章 人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 供水单位应根据水利部《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和一人多岗、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岗位。供水站负责人由业主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优胜劣汰。供水站其他职工按照供水站岗位要求,公开条件,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持证上岗。

兵、师水利、卫生等部门应加强对供水站领导和职工的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五条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供水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考核。供水单位要从用户用水设施维修及时率、管道修漏及时率、抄表准确率、水费回收率、水量损失率、杜绝“人情水”“关系水”和“搭车收费”、文明服务等方面对管水人员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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