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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2100433B
《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可以成为本行为的主体。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防治噪声污染的管理活动和邻里的生活安宁权。 2)...
你好,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
相邻权概念可让买家放心
相邻权概念可让买家放心——拍卖的主要标的物就是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物”,《物权法》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物”
1.相邻产权纠纷。它指因宅基地使用权、采光权、通风权、通行权、排水权以及共用部分的共有权和使用权而产生的产权纠纷。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必须停止损害行为,排除障碍,赔偿损失。技巧上,最关键的是对产权人各自专有房屋的界限进行正确判断。只有分清界址,才能区分是谁侵犯了别人的产权。确认界址一要凭官方记载,二要参照原来住宅的建筑图纸,三要请房产专业勘丈机构复核。惯例上,假如两家相邻以一墙分界的,界址就是墙体内的中心线。
2.优先购买权纠纷。在同等条件下,房屋产权共有人或房屋的承租人对该房屋有优先购买权。纠纷的起因,往往是房屋产权人未通知产权共有人或承租人就将房屋出售。处理惯例是,这种未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出售,如果其合同不违法,就不能被推翻,如果尚未签订合同,则须停止办理;在房屋产权人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要将房屋出售的三个月内,共有人或承租人不表示购买,其优先购买权便失去;承租人租期届满并与出租人解除合约的,没有优先购买权;一般来讲共有人比承租人更有优先购买权。
相邻共用关系,是指对自然形成的公共水流、通道等,相邻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如因人为改变而造成其他相邻人损失的,行为人应负赔偿责任;对历史上形成的公共水流、通道、堤坝、桥梁等,相邻人均有使用的权利和养护的义务。
对自然形成的公共水流、通道等,相邻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如因人为改变而造成其他相邻人损失的,行为人应负赔偿责任;对历史上形成的公共水流、通道、堤坝、桥梁等,相邻人均有使用的权利和养护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将其据为已有,或者只享权利不负义务。2100433B
相邻防污防险关系,相邻关系的一种。因涉及相邻方违反防污防险义务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一方对相邻他方的废水、废气、废渣排放超标准的,有权请求对方按标准治理,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权请求赔偿。相邻一方在开挖土地、建筑施工、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倾倒危险,堆积易燃、易爆、剧毒、恶臭等物品的时候,应当与相邻他方保持一定距离,或者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一方有免除相邻他方地基动摇、塌陷,使他方免遭危险或发生损害的义务。违反此项义务的,相邻方有权请求停止危险部分的施工,并排除危险;受到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