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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是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是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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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目前还没有地铁,只有BRT快速公交,地铁计划在建设中,年底厦门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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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家查隐患制度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决定采取“政府买单、专家把脉会诊、提出问题、跟踪整改”方式,建立日常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家查隐患”制度。一是落实专家查隐患工作经费。专家费由各单位列入财政预算。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发布2019年上半年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发布2019年上半年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家装协会是一个社会组织,于2019年12月17日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机构事件
2019年12月17日,经研究,厦门市同安区家装协会存在2017年度、2018年度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厦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厦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决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同安区
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和规费征收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下辖大同、祥平、外税、新民、西柯、五显、汀溪、莲花等8个税务分局(所)和1个稽查局。
内设 8个科室:
1、办 公 室
(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2)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
(3)负责地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银税信息,管理文书档案;
(5)处理群众来信和来访;组织办理人大、市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6)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等行政事务。
(7)负责督查区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2、人教科
(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负责干部、职工的交流、考察、任免、转正定级、奖惩工作;
(2)负责组织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及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3)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人事档案的管理、考勤管理、临时工的管理;
(4)负责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各项措施的落实;
(7)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监察室
(1)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2)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3)受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4)调查处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5)负责廉政建设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工作;
(6)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税收政策管理科
(1)负责各税费费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2)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和处理,
(3)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4)负责和执行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等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5) 负责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
5、规费征收管理科
(1)负责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保费政策法规的研究、解释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指导各征收单位依法执行政策法规、提高征管水平;
(3)负责对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调研,负责对社保费重点费源进行监控;
(4)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编制社会保险费的收入计划,并负责下达任务及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6)负责协调社保费征收工作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7)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征收管理与法规科
(1)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
(3)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管理税收发票。
(4)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计划财务科
(1)汇总分析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
(2)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管理全局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
(4)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
(5)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
(6)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7)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
(8)组织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
8、信息技术科
(1)负责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
(2)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
(3)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
(4)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
(6)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
下设 1个稽查局、8个基层税务分局、所:
1、 稽查局
负责稽查计划的编报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稽查工作;负责组织大案要案(具体标准根据审理权限确定)的审理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稽查计划完成情况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
2、 外税分局
负责同安区范围内外资企业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3、 祥平分局
负责同安区祥平街道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4、 大同分局
负责同安区大同街道、洪塘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5、 新民分局
负责同安区新民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6、五显税务所
负责同安区五显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7、莲花税务所
负责同安区莲花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8、西柯税务所
负责同安区西柯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9、汀溪税务所
负责同安区汀溪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