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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是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基本信息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简介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要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市政府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的频次,适时、及时的举办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并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应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逐步整合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查询。

(三)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审核登记,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清理整合有关电话资源,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加强机制建设

(四)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地方和部门关注、回应。

(五)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六)建立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完善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县(市)、区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已经设置专门机构的,要加强力量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特别是要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尚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有条件的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九)加强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有关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十)加强督查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信息中心要协同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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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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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文献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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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商政办〔 2010〕117 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居民的早餐消费需求,切实落实省 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推进全省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豫政办〔 2010〕74 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早餐工程建 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消费 观念、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对健康饮食和早餐服务的要求 越来越高,“便捷、卫生、营养、健康”的早餐消费正逐步成为 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推进放心早餐工 程,不仅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 市整体形象的改善, 而且对扩大消费、 发展经济、 吸纳就业、 稳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意见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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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金政办发[2008]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以来,按照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全市公安机关维护稳定工作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有力促进了\"平安金华\"建设。为确保圆满完成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

一、总体工作情况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5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印发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实施意见的通知》(毕府办通〔2014〕3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毕府办通〔2014〕65号),对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系统的安排,明确工作目标、方向和重点,细化了工作任务,年度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明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办事机构、工作重点、职责任务。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和基础保障,“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得到加强。

(二)健全体制机制,落实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和误解,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收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相关部门加大了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对重要舆情形成监测报告并及时转办相关地方和部门。

2.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5个工作日内在各级政府网站固定栏目予以公开。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及时发布已掌握的事件基本事实及现场处置情况,并视情况发展开展后续发布工作。医院、学校、供电、供水、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及时发布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服务收费项目、价格、服务流程等信息。

3.建立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文件和重大举措出台后,有关县区和部门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确解读,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报纸刊发和其他媒体播报介绍政策出台的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结合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强解疑释惑,让公众及时知晓、理解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视工作需要,必要时组建相应的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

4.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了市级相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负责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和发布传播方案,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加快网群建设,优化信息栏目

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的督促指导,规划建设市政府网站群,提升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的服务水平。各县(区)、市直各政府部门均建设开通了政府网站,市直政府系统网共计64个,各网站主要以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政民互动、职能业务等信息为网站主要内容,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网站的管理、运行、维护。毕节市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全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标准,开设了政务、旅游、企业3个频道,22个专题专栏,200多个子栏目,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多家系统平台数据,搭建了50余项公共服务功能。并且按站群发展的思路启动了市政府网站群建设,计划分三期建成政府系统45个部门子网站。

(四)加强平台建设,增进政民互动

1.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团队,探索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发布本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规规章执行情况、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他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政府信息。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公众普遍关注或可能广泛关注的事件、话题,属地政府或部门新闻发言人均在第一时间发布事实确认、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信息。

2.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紧紧围绕公众关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民互动,为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工程项目、城乡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各单位“三公经费”。查找栏目内容缺失、信息更新不及时、搜索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公开本市的全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公开行政服务项目及依据、运行流程,公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和执法结果。二是加强网站政民互动功能建设。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措施,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及与民生相关的市直部门负责人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三是畅通政府与公众互联网直通交流渠道。建立健全“书记市长——直通群众交流台”,有效收集社情民意,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疑惑,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公众反映的诉求及时上网浏览、及时下载“书记市长——直通群众交流台”等渠道收集的网民留言,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办理、回复,形成群众诉求网上反映、承办单位快速响应、办理情况准确回复、办理效果群众监督的规范流程。

3.规范整合了民意诉求渠道。一是畅通民意诉求受理渠道。各级群众工作部门整合了职能部门资源,加强民意诉求窗口建设,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调处中心集中接访、集中交办、督促化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二是畅通热线电话诉求渠道。清理整合政府及部门、单位有关电话资源,确保对社会公开的各类公共服务、咨询投诉、领导热线等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拓展延伸各级“政风行风热线”服务监督,实现了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环保、交通、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物价、旅游等民生领域全覆盖。

4.政务新媒体建设实现新突破。为充分发挥自媒体时代微信平台传播信息及时、受众面广、互动性强和关注度高的特点,有效利用微信平台加强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途径拓展,适应政府工作新常态下的方法创新,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毕节市政府开设了“微毕节”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毕节”有效整合市政府网站数据资源,以听取民意、汇聚民智、服务民需为宗旨,集信息发布、政务服务、政民互动、舆论引导四项功能为一体,开设了掌上政务、服务大厅、互动交流三大版块内容。截止目前,共发布政务信息280余条,回复群众留言120余人次。

(五)开展监督培训,确保公开效果

1.市政府办公室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机制建设的督查和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在质、量上得到提升,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各地各部门在年底前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并将本年度信息公开自查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各级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全市各县(区)、各部门逐步建立了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集中对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培训工作。公务员行政主管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各级行政院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了各种班次的重要培训内容。

(六)落实经费保障,壮大信息员队伍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底,全市信息公开经费使用累计52万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83个,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69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16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3038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036条,约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1.5%;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2677条,约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数的46%。召开新闻发布会31场。

各县(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57条,通过不同渠道和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8402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252条,约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2.9%;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3154条,约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53.3%。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704条,通过不同渠道和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9017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784条,约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8.5%;在网站发布信息39523条,约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的42.6%。召开新闻发布会25场。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市政府、市直各部门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继续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分时段、分步骤在本部门网站和公开栏公开。针对社会关切和民众需求开辟增设信息专栏,切实扩大公开范围,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予以公开。本年度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704条,县(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57条。

(二)公开行政权力和流程,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省政府法制办委托毕节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29号)要求,对市、县两级政府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梳理结果以省政府法制《关于公布市、县两级机关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黔府法发〔2014〕31号)统一予以公布。二是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市直机关实施的可以当场办结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毕节市市级当场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的19个部门60余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当场办结、不得拖延。三是在市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布进驻部门150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 “十公开”内容,实时公开事项办理情况,本年度共计公布29183条,清理公布规范性文件3个。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核实查处并及时上网公布。并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4年10月1日起,应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该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已录入公示行政处罚20条,公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1件。

(三)及时有序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1.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一是市于6月底前指导和推动市直49家单位(部门)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二是市直各单位按相关要求于11月份报送2013年财政预决算报告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有39个单位在市政府网站公示;2015年2月28日发布毕节市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做好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本年度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200条。

(四)切实公开公共资源配置相关信息

1.扎实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毕节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试点建设方案》、《毕节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合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年度发布土地矿权挂牌公告189条,结果公示147条

2.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对全年实施房屋征收补偿项目95个,涉及征收户数13478户,面积1883986平方米进行了公开。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公开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机制,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项目清单、已开工、竣工项目等完成情况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本年度公开了新开工44999套(户)(其中,基础施工9260套,主体施工21818套,主体完工2138套,基本建成5764套,竣工2366套,签定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协议3653户)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等相关信息。

4.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发布政府采购类采购公告361条,澄清公告5条,变更公告67条,中标公示206条;认真编制了政府采购公告发布备案登记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流程,推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扩大网站发布范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本年度市直单位(部门)共发布政府采购公告639条。

5.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批复并主动公开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32个,公布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共310个,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共678条,发布建设工程类招标公告701条,变更公告15条,中标公示503条。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高校财务信息已按省教育厅的要求进行公开。各大高校的招生信息自行在各自网站上和教育部的“阳光高考”上公示,市教育局做好配合解释工作。

2.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对重大科技专项、创新能力培育、科技进步培育、成果转化项目等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进行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科技工作信息231条,通知通告(示)信息52条。

3.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上公开卫生计生领域的相关信息。主要内容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关业务的办理程序、群众关注的城乡居民医保等的相关信息。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其中业务工作信息190条,单位概况14条,政策法规38条,通知通告22条,认证公告12条,人事信息18条,便民服务11条,培训园地3条,下载服务10条,其他途径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三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宣传专栏、档案馆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共计公开信息1120条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4.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在毕节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全年在门户网站和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441条,建立毕节市创业信息库,积极推动以创业促就业,共发布就业创业信息257条。

5.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一是公开2014年全省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对象,临时救助对象花名册,救急难对象花名册,冬春荒救助采购棉衣、棉被、粮食采购资金使用情况及发放对象花名册,孤残儿童养育资金发放情况,福彩公益金助残、助医、助困申请程序或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发布冬春荒救助采购棉衣、棉被、粮食采购公告,冬春荒救助资金分配下拨文件,孤残儿童养育经费分配下拨文件。三是公开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申请流程,孤残儿童认定申报审批审核程序或流程图。本年度发布信息615条。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一是发布毕节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50期,将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纳入发布计划,预计2015年初进行公开。二是对39家企业建设项目审批、13家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进行了受理、拟批准、审批程序的公示。三是环保局按环保部要求于2014年11月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设置、更新测试。四是对行政处罚的3家企业进行了公开。五是对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环境专项行动等执法情况进行了动态信息公开。六是对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污染减排信息已按省环保厅季度报和年报要求进行了公开。本年度公开信息254条。

2.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较大事故处理情况。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二是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对2014年结案的6起生产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2014年度,利用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第五纪工委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种信息184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直各单位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政策法规”、“公文公报”、“工作动态”等栏目及时传达和解读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文件和措施。

(二)对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等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重要信息,公开前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组织全面、深入解读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公报、报纸刊发或其他媒体播报。

(三)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20类66项政策集中编制成惠民政策明白卡发放给群众,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进行公开;四是通过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宣讲和解读国家计生、禁毒、消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重要思想。本年度公开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解读251篇,印发惠民政策明白卡69万份。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网站上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布依申请公开的下载表格。对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也及时告知申请人。2014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93件(其中:当面申请16件、传真申请4件、网络申请62件、信函申请11件),按时办结92件,延期办结1件(详见附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和政策规划等方面。无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涉法涉诉涉访情况发生。

五、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受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中,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完整全面。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人员”相对稳定的信息保障机制,逐步配齐配全信息员队伍,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梳理、细化和整 合。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尽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和监察部门的政务公开栏目的整合力度,集聚发挥信息公开各平台的功能作用。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高效

(三)继续加快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群的建设力度,形成市级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力争建设完成45个子网站。

(四)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力度,构建新媒体跨平台连通机制。使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之间形成互动连通机制,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等,共同构成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公开体系。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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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文件发布

资府办发〔2007〕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意见》(川府发〔2007〕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节水工作,推动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建设节水型社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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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六政办〔2014〕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快六安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切实搞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

按照“弘扬红色精神,致力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大力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把六安打造成为安徽省优质的水源地,华东地区生态后花园,革命老区转型发展的示范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

各县区在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中,必须按照安徽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量力而行,绿色惠民;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要注重培育和塑造本地的文化和生态景观风貌,避免生搬硬套,千城一面。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六安市中心城区新增园林绿地面积880公顷以上,改造提升170公顷以上,新增街头绿地40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3% 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人均公园绿化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市辖各县区新增园林绿地面积947公顷以上,改造提升330公顷以上,绿地率达到31%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重点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

到2020年,全市园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建设与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相得益彰,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园林县城和园林城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取得实效。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三、实施步骤

六安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自2014年开始,到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20年基本完成,分为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2014年6月15日前,各县区要制定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第二阶段:大力推进。2015—2017年,全面推进公园、道路、水系、环城林带等各类绿地建设,拓展城市绿量,均衡绿地分布。积极开展城市添彩工程、精品示范工程、公园建设年、园林式单位(小区)、星级示范单位(家庭)等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18—2020年,在巩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园林绿化精品项目,优化绿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园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养水平,促进园林绿化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四、重点工作任务

1、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各县区、重点镇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城镇等相关标准,编制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在编制规划时,要与安徽省《实施意见》、城市绿道建设、“三线三边”整治以及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等相结合,编制完成城镇出入口、主要道路和水系绿化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每年度的实施计划。

编制规划必须因地制宜,认真调查研究当地自然条件、历史文化、人文风情等本底条件。要注重保护城市内和城市周边的山体林地、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要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特色定位;要加强道路、铁路、河湖、高压走廊等生态廊道和环绕城市的生态防护林带。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公园、街头游园;推广建设节约型绿地;充分保护利用现有绿化成果,严格保护20年以上树龄的乔、灌木。

2014年10月1日前,要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年12月30日前,重点镇要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并立即组织实施。编制后的实施方案和绿地系统规划要在公共媒体上进行公示,并报市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2、增加城镇绿量。

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绿道建设、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城市对外交通项目建设等,大力开展城市各类绿地建设。

要确保完成安徽省《实施意见》任务分解的指标。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新建园林绿地面积880公顷以上,改造提升170公顷以上。县区新增园林绿地面积947公顷以上,改造提升330公顷以上。

注重城镇边角地绿化。积极拓展绿化空间,结合老城区改造,通过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增加街头游园和边角地等微型绿地。土地收储后三年内没有建设计划的,都必须进行绿化植树。结合“三边三线”综合整治工程,治理城镇周边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建设完善的城镇绿岛、绿廊、绿带。

建设环城森林廊道。要充分保护城镇周边林地、果园、农田、水网等城镇开敞空间。精心研究城镇周边的自然禀赋以及公路铁路等交通条件,研究制定环城森林廊道修复建设方案,做好城市建成区外围防护林网建设,对受损弃置地进行景观恢复,形成森林环绕的城镇生态支撑体系,改善城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

开展城市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对于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城市内公共建筑,包括公厕、桥梁、围墙、屋顶、公共交通设施等,全部都要进行立体绿化。积极鼓励引导开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屋顶、阳台绿化。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要建设5个以上立体绿化示范项目,总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每个县区要建设2个以上立体绿化示范项目,总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

3、加强公园建设。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六安中心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要达到90%以上,各县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要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公园建设,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

积极开展“公园建设年”活动。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要建设综合性公园5个,街头绿地(游园)40个,增加公园绿地面积300公顷以上。每个县区要建设综合性公园2个,新建街头绿地(游园)10个以上。每个重点镇要建设1个面积不小于2公顷的综合性公园绿地。

公园建设要按照城镇的总体功能要求进行定位,根据《公园设计规范》等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要充分保护地形地貌,以乔木为主进行植物造景,突出地域文化特色。

4、加强道路绿化。

按照林荫路标准,重点建设改造城镇出入口和主要道路绿化。

结合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城镇出入口道路周边100米内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要予以拆除,建设层次分明、景观优美的城镇入口园林景观。

加强林荫路建设。道路绿化隔离带、分车带和行道树绿化建设中增加乔木比重。新建主干道确保道路两侧各栽植2排以上乔木行道树;对现有道路绿化进行改造提升,通过破硬植树、绿化带补植树木等方式,力争两侧乔木林带达到2排以上。到2017年,城镇所有道路都要达到绿化覆盖率80%的林荫路标准。

开展“城市添彩工程”。结合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和精品示范道路建设,按照“一路一景”的原则,广泛栽植观花、观叶、季相变化丰富的乔木和大灌木,形成特色丰富的道路绿化景观,丰富城市空间色彩。

加强道路绿化达标改造。城镇新建道路绿化必须按照规定标准规划设计,现有道路要积极通过破硬增绿提升绿量。城市道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路围墙要进行通透改造,沿围墙密植2-3排乔木,有条件的沿街建筑要进行立体绿化。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县区城镇主要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5%以上。

乔木以适合当地生长、规格科学适度的落叶树为主,提倡大苗绿化,苗木胸径以12-15厘米为宜。严控大树进城,杜绝移植名贵树木。

5、实施城市绿道建设。

绿道建设是省委、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建设宜居城乡、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一项标志性工程。到2014年底,六安中心城区建成绿道60.8公里,县区建成绿道53.65公里。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完成绿道建设144.26公里,县区完成绿道建设98.08公里。

6、整治城镇水系绿化。

2014年10月1日前,结合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城镇蓝线规划,合理划定城镇蓝线。充分保护利用城镇滨水区域的自然环境,构建滨水绿地。

城镇主要河道岸线新建绿化单侧宽度应达到50米以上,原有河道岸线绿化只增不减。城镇水体驳岸建设改造以生态驳岸为主,充分考虑防洪、行洪安全,注重保持河道、湖泊的天然形态。河道防护堤以外部分,要以原生态模式栽植乔木混交林,强化与周边环境景观的协调。

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各县区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

7、推进单位小区绿化。

积极推进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提升单位、居住小区绿地建设管理水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应利用现有空地、绿地,增加乔木、花灌木;对于大面积的硬质地面、停车场,要破除硬化增加树穴,栽植乔木进行林荫化改造。积极开展居住区绿色街巷创建活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后的绿地率达到25%,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

做好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70%以上,各县区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60%以上。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将作为文明单位、园林县城的重要考评内容。

8、打造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

在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过程中,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要认真按照《安徽省园林绿化导则》,科学编制高质量设计方案。园林绿化景观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要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工程招标建设。

认真谋划工程建设招投标机制,真正引进高水平施工队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建立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诚信档案,严格查处施工质量低下、违规建设等不良行为,努力建设一批示范公园、示范路等园林绿化精品工程。

示范工程应充分彰显各自的风貌特色和文化积淀,做到植物景观丰富,配套设施完善,园林小品、建(构)筑物地域特色鲜明,体现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

到2017年,六安中心城区建成5个综合性示范公园、12条以上园林绿化示范路。每个县区要建成2个以上综合性示范公园、5条以上园林绿化示范路。每个重点镇要建成1个以上综合性示范公园(游园)、2条以上园林绿化示范路。

9、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坚持建、管、养并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加大养护投入。在政府主导下,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监管相分离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的模式。全面放开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开展养护示范项目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提高管养效率和水平。

10、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各县区、重点镇要进一步拉高标杆,确定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并强力实施。

2014年,金寨县要通过省级园林县城验收。2015年,霍山县要通过国家园林县城验收。到2017年,其他所有县区要全部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县城。到2020年,六安中心城区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县区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11、倡导社会公众参与。

积极引导城镇居民认建认养园林绿地,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支持有条件家庭开展庭院、阳台、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开展评选园林绿化星级示范单位、示范户活动,并将结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考核。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五、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是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提升行动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责任制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多措并举,筹集资金。

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全面增加社会和市场资金投入,拓宽造林绿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园林绿化投融资体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赋予冠名权等方式,拓宽园林绿化建设养护资金渠道;统筹各类绿化建设资金,对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以奖代补,弥补建设资金不足。

3、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深层次的连续报道,宣传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营造“植绿、护绿、爱绿”的社会风尚,通过设立宣传站、竖立宣传牌、悬挂宣传条幅等,在全社会形成全民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园林绿化提升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县共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宣传展示工作动态、汇总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完整、真实的工作档案,强化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项目管理。市政府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将综合运用调查问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将市民对城提升行动工作满意度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将对工作力度大、社会反映好、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任务完成不及时的进行通报。

附表:1.六安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六安市辖县区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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