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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办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办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办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办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办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办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办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的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工程验收、决算审批工作;对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定额管理工作;承担人防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人防工程统计工作;承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承担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项目的审批工作。
拟订全市防空袭作战预案及主要保障计划;编制全市人防指挥信息系统、防空警报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指导开展人口疏散基地建设;组建人防、民防专业队伍,组织开展防空防灾训练和演练;承担全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指导重要目标单位完善防护预案;负责“三防”及民防知识的普及教育,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教育落实情况;搜集整理研究情报资料,战时拟定战斗文书,按规定下达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命令,组织指挥人防专业队伍消除空袭后果,协助开展人口疏散工作;收集、整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协调利用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做好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平时应急值班和战时值勤工作。指导人防信息保障中心(人防通信站)的业务工作。
拟订全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编制全市人防工程使用规划;组织筹措并吸纳社会各方资金修建人防公共工程;承担全市公共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设防单位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平战结合工作经验。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人防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拟订人防法律法规配套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人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机关的普法教育工作;制止和查处危害人防工程安全,破坏毁坏人防工事设备、设施,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的行为;制止和查处破坏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占用人防通讯信道、阻挠安装人防警报器的行为;制止和查处不符合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的行为;组织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政务大厅人防窗口建设;按核定标准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一)负责《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规划、计划。审批人防工程的立项、预算、决算、验收;负责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监督和定额管理等工作。
(三)制定全市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四)拟订全市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适时组织防空袭和抢险救灾演练;参与制订全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协调利用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处置。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责任。
(五)制定全市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训练;组织人防干部教育培训和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六)制定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设防单位开展平战结合工作。
(七)管理全市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八)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规划、发改、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审批市级以下人防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计划。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会同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三)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分区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影响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室内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建筑工程的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
我觉得你们单位变为行政单位的可能性很大,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明确行政和事业的界限,明确公共服务与行政管理的界限,从而精简庞大的事业机构,减少财政开支,提高工作效率。你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工程质量监督,其实...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
台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台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登记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申报日期:
太原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指南
太原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指南 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太原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下称人防质监站)接受当地人民防 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范围 本市
咸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咸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咸阳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经咸阳市交通局批准后,监督、规划、管理咸阳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负责咸阳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参与监督项目的设计审查工作,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执行和设计后续服务情况,开展设计监督工作;
4、对完工的直接监督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鉴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受理公路工程质量的投诉,仲裁公路工程质量争议,参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6、对咸阳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进行行业管理;
7、实施对公路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成立于1987 年,2006年独立设置。
天津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成立于1987 年,2006年独立设置。主要职责是:
1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法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规定,对人防工程建筑制品和建筑材料质量进行监督;
2 、掌握人防工程质量动态,综合处理质量信息,制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措施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请示相关工作;
3 、组织新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参加新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评估等工作;
4 、组织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有关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5 、市人防办公室委托的其他任务。2100433B
为人防工程质量提供监督保障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制定 参建人防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监督检查、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及人防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实体质量、人防设备质量监督检查、参与人防工程质量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