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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资源调查评价,参与编制本市行政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县级编制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进行指导;参与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土地管理调研工作;
2、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包括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申报立项、委托测量和复测核实,初步设计的审查评估、编制项目设计预算和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工程验收等环节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3、协助组织、检查、指导部、省级项目的实施,对市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包括项目实施期间的指导、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4、负责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包括部、省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选定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
5、负责全市新增耕地指标库的建设和管理,建立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台账。包括耕地储备指标入账管理、指标流向管理及办理新增耕地指标变更登记等事项。
6、负责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为市、县、区提供有关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信息服务;整理汇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文件资料;承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技术研究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宣传、质询、经验总结推广、技术指导和服务评价等工作。
7、承办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你的内容不是很详细,应该用市政“人工铺装碎石底层”计价是可以的吧。
土地开发整理施工组织设计 应该 是 施工单位 技术人员的工作,不是 预算造价人员的 工作哦。
参照具体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规范》上的具体要求
建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建阳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监理规划。 (2)经监理机械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 。 (3)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购配件和工程设备的使用技术 说明书,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检验等技术资料。 (4)现行的国家建设施工、质量评定等方面的法定规范、规程, 国家强制性标准等。 (5)《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 、《水利水电施工技术规范汇 编》等。 二、总则 (1)本细则中指的三方为 承包单位(施工方):福建省 监理单位 福建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本细则指的本工程是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 (3)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对本工程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本细则 是对监理合同中监理内容的具体化。 (4)监理依据是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 (5)监理单位成立工地整理监理部,负责对
建阳市土地开发整理方案
1 建阳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监理规划。 (2)经监理机械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 。 (3)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购配件和工程设备的使用技术 说明书,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检验等技术资料。 (4)现行的国家建设施工、质量评定等方面的法定规范、规程, 国家强制性标准等。 (5)《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 、《水利水电施工技术规范汇 编》等。 二、总则 (1)本细则中指的三方为 承包单位(施工方):福建省 监理单位 福建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本细则指的本工程是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 (3)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对本工程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本细则 是对监理合同中监理内容的具体化。 (4)监理依据是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 (5)监理单位成立工地整理监理部,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是福建省国土厅直属单位,检查委托地方政府管理的省级滩涂围垦项目股权的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建设;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推广及咨询。
永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是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
1、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研究与评价,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和项目布局研究。
2、参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项目实施计划,承担市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对该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项目选址、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资金预算报告、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工程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都要阳光操作。
4、开展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选定监管单位并对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方案进行审查。
5、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协助开展项目验收和复核。
6、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使用。
7、承办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能: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计划,指导县(市、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耕地占补任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负责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市区补充耕地计划,建立占补平衡的耕地指标储备库;受市局委托,审查报市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含变更)、施工图设计;负责省、市联合项目和县(市、区)国营农场异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技术管理;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验收的现场踏勘工作。
襄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李安福。
办公地址:襄城区内环路53号。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