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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改革,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中央政府要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家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促进可持续发展。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五、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政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六、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抓紧制定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制定和完善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要严肃纪律,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我国土地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权责配置不明确,不平衡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在运行中表现出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权责配置不明确、不平衡。而且,这也是其他一系列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这个问题在各级土地管理机关...
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位于温州市开发区府上路秀山公园和世纪广场之间,行政东楼地上八层,东辅楼四层,装饰面积15155平方米,工程造价为2712.0258万元,由温州市城市中心开发建设指挥部投资建设,深...
定义: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而产生的一个概念。企业行政管理既非一般的政府行政管理,也非企业管理,其涵义是指:企业行政系统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依靠一定的法律、制度、原则及方法对企业进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工程监理的发展对策
为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剖析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影响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政府需简政放权以及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倡导多层次的监理咨询企业,试行个人执业的工程咨询模式,构建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考评体系、监理诚信与动态监管机制,改革监理招投标的评标方法等建议。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工程监理的发展探讨
在我国工程建设快速发展期的时期,保证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是社会和企业共同面临的责任和义务.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提升及其各项新要求,以推动我国工程建筑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其更加社会化、专业化、系统化,构建由社会和企业共同作用的相互协作与制约的行政管理制度对工程监理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工程监理工作进行了概述,分析了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此提出了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措施,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下工程监理的发展提供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汉中市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日,汉中市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场推进会在大河坎召开。
会议组织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大河坎镇通过推进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南郑县大河坎镇是全国25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经过三年多来改革试点,大河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大河坎镇自2012年被确定为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扩权强镇成效明显,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15年总产值突破百亿元大关。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大河坎镇在创新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理顺条块关系、改革财政体制、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监督机制这6方面内容不断提升改革试点工作,为民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镇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南郑县和大河坎镇主要负责人分别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了经验介绍。会议充分肯定了大河坎镇的改革试点工作,并对汉中市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期望:一要在认识上有新提高,在改革上有新深化。要继续做好事权下放,赋予镇村更大的自主权和探索创新权,以“新四化”的眼光来打造汉中城镇的名片。二要在发展上有新思路,在辐射带动上有新体现。要充分围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做好规划指导。重点示范镇、旅游文化名镇要在建设、发展的同时产生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创新服务体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在发展上要各有特色,努力形成一种竞相发展的态势。
会议就开展好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了重要强调。指出,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在汉中市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是对“大河坎经验”的推广和深化,是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深化镇村改革的助推器。二要把握重点,认真制订符合实际的改革举措。改革目标始终要围绕“扩权强镇”;事权下放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不能“千篇一律,生搬硬套”。改革试点镇要认真学习领会改革试点精神,积极行动,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研究提出事权下放意见,要“全方位发力”。三要精心组织,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要明确责任、协调推进、加快进度,确保汉中市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要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
咸阳市在开展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和镇村综合改革的基础上,今年2月,咸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完善全市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不断深化完善全市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市委市政府确定将县级10个部门涉及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民生事业等方面30项事项,全面落实下放到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
在全市4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办)和2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设立开发建设管委会,与镇(办)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领导实行交叉任职,建立各有侧重、互相协助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派驻镇(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提拔使用应事先征求镇(办)党委的意见,单位年度考核纳入镇(办)考核体系,由镇(办)统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尊重镇(办)考核意见,如需改变,须经县(市)政府同意,加强镇(办)统领协调的能力。建立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连续三年全省考核排名前十位的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的党政主要领导优先提拔使用。
对省级重点示范镇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在省级重点示范镇设立镇级金库,赋予县级财政管理权限,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和决算。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县(市)政府将镇(办)辖区内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原则上全部下放,下放收入不足的,辅以必要的转移支付制度,保障其履行财政支出责任的需要。对文化旅游名镇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收全留、自求平衡”的“包干”财政体制。县(市)政府将镇辖区内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原则上全部下放,对下放有缺口的,由县财政进行定额补助,实行3——5年调整一次包干定额。
通过改革创新,使全市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成为全市城镇化进程的示范和典型,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在全市形成16个左右经济实力雄厚、社会发展和谐、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管理精干高效的区域性中心镇,形成4个左右具有城市规模和功能、发展水平高、带动作用强、能对全市城镇化产生重大示范作用的镇(办)。
日前召开的2015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围绕解决“谁来投”、“怎么投”问题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投资领域法制化建设。“谁来投”就是要厘清投资主体;“怎么投”就要改革投融资方式。
日前召开的2015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围绕解决“谁来投”、“怎么投”问题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投资领域法制化建设。“谁来投”就是要厘清投资主体;“怎么投”就要改革投融资方式。
谁来投?核心问题是要降低政府的投资比重,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本在投融资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谁来投的前提是政府必须归位尽责。
首先是简政放权,自我革命。两年来,政府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累计超过700项。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中涉及投资体制改革的就有6项。这6项改革分别是:1。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2。制订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3。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4。制订《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5。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国务院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地方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6。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
其次是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政府以改革举措打破不合理的垄断和市场壁垒,着力解决投资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投资环境。例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电、核电等项目,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分布式电源并网等工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
怎么投?就是要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必须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使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相辅相成。
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在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交通、能源、信息、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就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就必须加快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扩大证券发行的规模和数量,鼓励企业直接融资,改善和优化资本市场的结构,积极扩大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发行和流通比例。
中国经济是一个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只有政府归位尽责,转变职能,投融资改革的措施能够真正实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会逐步形成,投融资的效率自然会提高。惟其如此,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才有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