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行政事业编制

行政事业编制是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统称。

行政事业编制基本信息

行政事业编制行政编制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是人员编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类别之一。

查看详情

行政事业编制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编制软件

  • 正版EDIUS非编软件+小篆字体
  • EDIUS
  • 13%
  • 北京星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8
查看价格

行政

  • AO-D03-1808尺寸:外观尺寸1800×1850;各部分尺寸:主台:1800×800×750附台:1050×500×750;材质说明:花色三胺板,含付台.木吊式挡板.;系列:奥伽(Aojia);
  • 新标
  • 13%
  • 广州市新标家居有限公司
  • 2022-12-08
查看价格

支架(行政楼)

  • 50×50×3镜面不锈钢方通焊接 7920×3050
  • 13%
  • 佛山市南海国色标识有限公司
  • 2022-12-08
查看价格

行政

  • A0-D01-1608尺寸:外观尺寸1600×1750;各部分尺寸:主台:1600×750×750支撑柜:1750×450×670;材质说明:花色三胺板,含付柜.木吊式挡板.;系列:奥伽(Aojia);
  • 新标
  • 13%
  • 广州市新标家居有限公司
  • 2022-12-08
查看价格

行政

  • A0-D01-1808尺寸:外观尺寸1800×1800;各部分尺寸:主台:1800×800×750支撑柜:1800×450×670;材质说明:花色三胺板,含付柜.木吊式挡板.;系列:奥伽(Aojia);
  • 新标
  • 13%
  • 广州市新标家居有限公司
  • 2022-12-08
查看价格

行政事业用水

  • 珠海市2012年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行政事业用水

  • 珠海市2012年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行政事业用水

  • 珠海市2011年1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行政事业用水

  • 珠海市2011年1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行政事业用水

  • 珠海市2011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PLC程序编制

  • PLC程序编制(自主开发)
  • 1套
  • 1
  • 白云电器、仁山电气、广州清畅同等档次或以上
  • 高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7-11-09
查看价格

现场监控界面编制

  • 根据工业区内现场用电回路及线缆监控界面编制
  • 8.0套
  • 1
  • 中联、思迪、盐联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7-08-24
查看价格

展陈大纲编制

  • 1.展陈大纲及所有文案、脚本编制、相关素材版权采购、讲解词编制2.实地调研采访、文字整理、撰写等内容生产服务
  • 1项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1-07-23
查看价格

PLC程序编制

  • 1、名称:PLC程序编制2、规格及型号:自主开发3、包含安装所需的所有配件,其他详见图纸
  • 1套
  • 1
  • 无锡琥珀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2-05
查看价格

编制文档

  • 记录及更新整理后各设备信息,线缆路由图等汇总
  • 1项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09-17
查看价格

行政事业编制编制区别

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人员的编制。根据《公务员法》,行政编制是有级别的,共12级。事业编制,是没有级别的。例如学校老师就是事业编制。

查看详情

行政事业编制概念介绍

行政事业编制是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统称。

查看详情

行政事业编制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行政事业编制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查看详情

行政事业编制文献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

浅析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

格式:pdf

大小:23KB

页数: 2页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是单位实现预算管理的前提。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通过预算编制、内部控制、业绩考核等一系列的财务管理活动来实现其既定的经济目标。预算编制的精细直接关系着行政事业单位总体目标的实现,本文主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展开,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介绍,引出预算编制的要求和方法,并具体指出预算编制的流程,同时,得出预算的编制最终要落实到预算的全面执行中去。

浅谈行政事业财务审计监督 浅谈行政事业财务审计监督

浅谈行政事业财务审计监督

格式:pdf

大小:23KB

页数: 3页

新形势下,如何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是各级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内审机构值得关注的一个课题。对此,本文试就新形势下行政事业财务审计监督的目标、内容及其步骤方法作一探讨,以解决审什么和怎么审的问题。笔者认为,大体应按以下五项目标内容、步骤和方法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解简介

内容简介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培训指定教材》着重于简单易学。目前市面上关于内部控制的书籍,往往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比如风险评估,介绍了很多定量评估方法,采用了计量经济学模型,让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读者觉得很难。而实际上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在风险评估方面主要是解决“有无”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风险也相对简单,用定性方法基本可以解决问题。还有些书,语言晦涩,用了很多翻译语言,不符合机关工作人员的阅读习惯。 方周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管理处主任科员。1998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理财学专业,2002年至2008年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先后取得会计学硕士、博士学位。泛舟于会计理论、实务界十数载,于2008年登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远洋”号。 张庆龙,男,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100433B

查看详情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按照本制度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及岗位的职责权限,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各地区、各垂直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向报送。

第二章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

第八条 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布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和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十条 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 组织和开展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一条 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当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对外报送。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内部控制培训会相关材料等。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 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五条 各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五章 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汇总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本地区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财政部门逐级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中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强化分析结果的反馈和使用,切实规范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更好发挥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后,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所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中央部门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应按规定采取适当的方式来确定对象,并对内部控制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如实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相关人员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行政事业单位定义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而言,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我国的公立学校就是最典型的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