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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编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地方性事务。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监督检查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限额以上政府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报批和计划安排;负责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装备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和技术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工业科技重大项目,推动工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市石化、化工、煤炭、冶金、机械、食品、医药等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室内装饰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七)承担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重要事项。
(八)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规定,负责监督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
(九)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监督;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负责国有企业股份制审核和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工作;拟订市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
(十)代表市政府向市属重点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市委管理企业领导及其人员;负责除市委管理之外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考察任免工作;负责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十二)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和办法,指导各县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政秘科
负责机关党政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保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科
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出有关企业领导任免建议;负责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管企业中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规划与行业管理科(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考察、论证和审批申报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负责核准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投资项目、技改项目和国债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监督管理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工业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相结合;承担石化、化工、煤炭、冶金、机械、食品、医药等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室内装饰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集体工业经济管理。
(四)经济运行监测科
执行国家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监测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行业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承担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地方性事务。
(五)企业和信息化管理科
执行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研究提出企业改制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组建方案;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负责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重组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制审核和拟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工作;承担市国企改革办的日常工作。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工作;负责联系驻延各信息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协助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在延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与服务,协调市内电信资源分配,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六)产权管理与业绩考核科
执行中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对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的审核备案和国有资产预算;负责对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发债方案的审核;承担市属企业不良债权的处置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信息、清产核资、企业财务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拟订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延政办发〔2010〕182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延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10〕6号),设立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应该不是一个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是省直属机关,也是国家工信部下属机关!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我不是很了解,估计应该也是工信部下属机关,和通信管理局同一级别
售价: 35 万 单价: 3571.4元/㎡ 户型: 2室2厅1卫 - 98 ㎡ 概况: 朝南 - 普通住宅 - 3年房龄 楼层: 中层(共26层) 小区: 虎头园小区 (查看周边高薪工作) 位置: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
(一)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3、将原市信息化办公室承担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煤、电、油、运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和重要物资综合协调与应急调节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职责划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经济师1名,总工程师1名,手工业联社专职副主任1名;科长6名,副科长3名。
(一)设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二)炼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业管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其它石油和煤化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
项目编号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 任 务 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主管部门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制 一、基本情况表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项目单位名称 (按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主要职能) 注册资金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职工总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税 收 开户银行 账 号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目名称 申请专项资 金名称 起至时间 ~ 立项依据 投资构成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专项资金 单位自筹 其他 已投入资金 项目预算 (万元) 类别 支出总额 其中:专项 资金 类别 支出总额 其中:专 项资金 基础设施建设 费 设备软件购置 及安装费 人员费 技术购买费 试验运行费 系统集成、监理 及软件开发费 贷款利息 系统设计费 差旅费 咨询和培训费 会议费 其他费用 项目效益 (万元 /年) 新增产值 新增营业收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机构和职能调整,市政府决定撤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重大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常程炜
(一)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及中小企业政策、规划和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
(二)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集体工业经济和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贯彻中、省高技术产业中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中、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政策、规划,依托中、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工作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等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八)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协助开展在延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督与服务,协调市内电信资源分配管理,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政策、规划、标准的组织实施,加强推进工业技术与信息化技术融合。
(十)负责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工作,开展中小企业交流合作,促进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十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社会化服务;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十二)负责盐业行业的管理,保障食盐生产和市场供应安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经贸委的工业管理、民营经济管理及综合行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信息化职责整合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3、将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县经贸委的商贸管理职能划归县商务局。
(三)新增的职责
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和信息化管理。
(四)强化的职责
l、加大主攻工业力度,强化工业经济管理和服务。
2、强化对信息化工作的管理。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
(二)经济运行科
(三)企业管理与协调科(另挂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四)投资开发与行业规划科
(五)电力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六)新兴产业和信息化科(另挂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一)县中小企业局为归口县工信委管理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不变。
(二)县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公室、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为县工信委内设机构,与企业管理与协调科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