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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三明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本市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和人民防空建设。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三明市和永安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负责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政策;负责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
(五)负责城乡建设、供水、节水、燃气、城市建设档案等行业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建设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负责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负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
(九)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负责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建设行业相关项目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负责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二)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市外、省外、台港澳、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四)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十五)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练);拟订群众防空组织组建方案,制定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拟订重要防护目标及防护方案;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十六)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七)依法建设和管理城市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组织指导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监督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
(十八)负责结合民用建筑就地、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防护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核准;负责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理论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二十)负责人防国有资产和市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提出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的建议。
(二十一)建立完善全市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国动委、市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建筑节能和村镇减排,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市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具体工作。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村镇建设的职责分工。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村镇建设的管理职责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管理、村镇规划的编制管理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2.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头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3.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发城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制定地块开发规划条件并对规划条件进行核实;负责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筑放样测量费、竣工验收测量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随城乡规划职责划转划入市自然资源局。
洪义龙(党组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行政工作。主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装备科),挂包建筑工程党支部。主持永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负总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书档案、重要会务、机要、机关效能、计划生育和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综合治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修志、督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管理局机关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劳动工资、奖金分配、五险一金等相关工作。
(三)法制科。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政策;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活动和法制宣传;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工作。对全局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对全局的审批事项进行督办,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交办的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四)住房保障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住房保障申请审批、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审核、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承办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事项。承担永安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房地产业科。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交易信息;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屋租赁、危房管理、房屋面积管理以及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承担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实施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我市历年国有土地上未完成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
(六)建筑业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拟订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组织实施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档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技术引进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实施。配合指导工程抗震设计。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重点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七)城乡建设科。承担永安市节水办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乡建设、供水、城市节水、燃气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新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项目建设,并牵头组织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建设。
(八)指挥通信科。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系统建设;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指挥通信保障计划,指导专业队伍组建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练);拟订群众防空组织组建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城市居民“三防”知识教育和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指导全市人民防空指挥和通信机构的业务建设;负责地下指挥所、地面指挥所、机动指挥所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人民防空建设;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九)人防工程平战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计划,落实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和工程建设统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疏散基地建设;办理城区结合民用建筑就地、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和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及竣工备案核准;监督管理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质量、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战转换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报废工作;依法承办全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和减免申报工作;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办理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及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监督全市设防单位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负责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承办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审查、申报业务。
(十)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群团、退协、关工委等工作。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1、永安市建设档案馆:收集在永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利用服务。
2、永安市建筑安全站:负责建筑安全监察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3、永安市村镇建设站:负责村镇建设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4、永安市建筑工程检测站:负责建筑工程检测、质量事故仲裁检测,协助质量站监督检测。
5、永安市建筑工程质量站:负责建筑工质量监督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6、永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7、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永安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排水管网、路灯、夜景)的组织建设、技术指导;负责建成区公共绿地的组织建设、技术指导;负责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的技术保障,具体承担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8、永安市人防设施保障中心:负责人防设施管理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9、永安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为我市房地产开发提供服务。代政府行使房地产管理的行政职能,负责公房管理和房产开发,承办房改事务,管理二、三级房地产市场。
10、永安市房屋租赁市场服务中心:为永安市房屋租赁备案及代办税收征缴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福建省永安市尼葛开发区 2100433B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不再保留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新疆永安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石油化工、消防工程施工、防火涂料施工、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为一体的专业工程公司,公司位于新疆阿克苏市。
新疆永安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园林绿化工程、路桥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公用、民用各类消防设施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防火涂料、防火封堵工程的施工;消防安全技术评估、咨询服务,消防图纸审核服务。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