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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壁置换是TC运行过程中在辐散段(TC顶部)出现的现象。TC是一个依靠自身动力就能够长时间运行的涡旋系统。其自身动力是由水汽冷凝产生的。眼墙内水汽的量是TC能否持续运行的关键,而墙内水汽是由TC自身抽吸作用通过向下抽吸海面上空气 水汽而不断补充的。当TC移动到水汽量不足的海面或者登陆后,由于补充水汽量的不足将减弱、消散。TC抽吸力的大小是由TC自身强度确定的。即使在富含水汽的热带洋面上,由于TC抽吸力的变化,热带洋面上的水汽补充量也会发生变化。由于TC是由水汽冷凝驱动的运动系统,所以,水汽量的变化将促使气旋结构发生变化。TC是一个垂直气旋性运动系统,其主要结构是风眼和眼墙,眼墙外部是次要结构,却是TC运行必不可少的外部因素。
暖心是TC区别于其他涡旋系统的显著特点。居于眼墙内侧,是眼墙上温度最高的一片或几片区域。风眼内是由TC顶部流入的冷空气,是下沉气流;而眼墙内侧是一个近平衡态涡旋,其旋转速率较眼墙外侧小。风眼中下沉的冷空气将促成眼墙内壁水汽冷凝并释放潜热。由于近平衡态涡旋的旋速较小,冷凝潜热将在附近聚集,进而形成一个局部高温的区域。暖心的温度可以作为衡量TC强弱的一个间接指标。但这个间接指标并不是很准,或者说,暖心温度与最大风圈的风速之间并不是很严格的对应关系。
从TC眼墙的垂剖图上看,暖心是一片高温区域;但从气旋的整体结构看,暖心是居于眼墙内侧上的高温环,因此,更恰当的称谓应当是暖环。
(或称眼壁)包围风眼的圆筒就是风眼墙,是TC的主要结构,也是支撑气旋运行的关键动力部位。风眼墙内空气 水汽的螺旋上升运动是非常强烈的,这是TC眼墙内最基本的运动形式,不存在对流运动。从海面到TC顶部,风眼墙可分为三段:辐合段、冷凝段和辐散段。
一、辐合段 从海面0—3km段,主要起输送水汽的作用。由冷凝段形成的抽吸力沿眼墙向下传递,并从旋根部外传,将外围海面上的弥散空气 水汽抽入旋体中,沿辐合段螺旋上升。
二、冷凝段 3—8km段,该段的外缘是水汽冷凝并引发外部大气对旋体做功进而获得持续动力的部位。水汽凝结或凝华是热力学过程。该过程将引发两种动力性过程,1.水汽冷凝将释放潜热,将促使冷凝区域内空气升温,进而促成局部上升气流;2.水汽冷凝将引发相变收缩,产生区域低压,这个低压将由区域外部的高压气体填充。在冷凝段外缘上,局部的水汽冷凝将产生体积收缩,引发低压。这个低压主要由外部大气填充。受科氏力作用,填充气流将向右偏转(北半球)。这些右偏气流将维持或增大冷凝局部的运动速度。这部分增速主要是维持和增大TC的旋转速度。局部水汽冷凝释放的潜热增温附近空气并促成上升气流,与旋转运动相叠加形成螺旋上升气流。这部分增速主要是增大TC眼墙中空气的上升速度,是形成TC抽吸力的根本原因。可见,冷凝段中水汽量的大与小是决定TC即时强度增量的主要因素。该段中水汽量越大则外缘上冷凝强度越大,进而TC运行强度的增量越大。
三、辐散段 就是人们经常看到的卫星云图照片或视频。眼墙中,水汽在上升过程中将逐步冷凝并逐步消耗。当冷凝段中水汽消耗到不足以支撑外缘上的冷凝强度,进而不能支撑该段的运动增速时,眼墙将由此向上逐步张开,形成TC的辐散段。眼墙外侧的持续冷凝是TC运行的动力所在,眼墙内测的近平衡态涡旋也是依靠外侧动力维持的。当眼墙外侧张开时,内侧近平衡态涡旋也将随之张开。所以说,眼墙内水汽量的多少决定TC的强度,一定程度上决定(还有其他影响因素)TC高向尺度能够达到的高度。
强度达到C2及以上级别的TC一般会发生眼壁置换。眼壁置换起始于气旋由强转弱时。当TC处于强势状,抽吸力很大,被抽吸进入气旋的水汽量增大,进而中段冷凝强度也增大。这又反过来进一步提高抽吸力,这个过程是一个递进增强的过程。然而,海面上水汽的蒸发速率是恒定的。当TC较大抽吸的状态维持一段时间后,海面上空气中水汽含量将减小。而气旋的抽吸力仍很大,较多的干空气作为补充被抽吸进入眼墙。当这部分水汽含量较少的空气到达冷凝段时,将削弱该段的冷凝强度,气旋强度随之转弱并降低自身高度,相应部位眼墙将随之张开。从新眼墙张开的高度到原强势状眼的高度之间是一个已经脱离TC影响范围的涡旋。由于惯性的作用,这个涡旋将维持一段时间后自行消散。这个脱离TC‘管理’的涡旋的中空部分就是人们经常看到的所谓的‘内眼’。这个过程就是眼壁置换的过程。
失败的眼壁置换是这样的:外眼墙减弱,同时内眼扩大;失败时还有一种情况:内外眼同时减弱。
而如果内眼减弱,并并入外眼,或内眼直接减弱消亡就算是成功。
当然还有一种更奇葩的情况——眼壁置换失败之后,内侧的眼壁消失,外部眼壁却没有及时收缩到中心区,CDO被排斥在周边地区,中心无法形成新的对流,于是就留下了一个超级大风眼——如下第二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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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置换形成的夯坑深度一般为夯锤直径的1~2倍,要求置换体深度大时必须经过多次的置换才能达到目的。第一次置换先夯出一个深度为1~2倍锤径的夯坑,填满碎(块)石等置换材料后,以完全相同于前述的步骤再做第二次置换,直到第”次置换达到预期的目的或置换深度为止。
多次置换所形成的置换体,其形状、尺寸与置换工艺等多种因素有关。下面根据室内模型试验和野外原位试验,探讨高饱和度土的强夯置换工艺和置换效果。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有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复垦后与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行为。
第三条 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置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建设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六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置换前的建设用地面积;复垦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低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应当按照农用地质量等级系数折算为用于置换的农用地的数量;复垦后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高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与被置换的农用地实行相同数量置换。
第七条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
第八条建设用地置换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协商不成的,申请置换方可以申请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得置换。
第九条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置换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
(三)置换土地的原用途和置换后的用途;
(四)土地差价、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
(五)拆迁安置途径与方式;
(六)同意权属变更的意见;
(七)履行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用地的,还应当包括对农用地质量等级折算的意见。
第十条申请建设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应当向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用地置换申请表;
(二)建设用地置换协议;
(三)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四)取得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还应当提供原有建设用地复垦后经法定验收机关验收后出具的验收意见,提供被置换农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申请置换方还应当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拟置换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其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认真核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编制土地置换方案。
第十二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置换方案在申请置换地、被置换地的主要媒体上公告,公告期为15日。
第十三条土地置换方案在公告期内有异议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后仍有异议的,不得置换。
第十四条土地置换方案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逐级报批:
(一)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的置换,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置换,由有农用地转用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置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实施供地,现状仍为农用地的土地,确需与其它农用地置换的,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收土地方案和土地置换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照前款规定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原农用地转用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需要两级以上人民政府报批的,负责审核的机关应当在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转报负责审批的机关;负责审批的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后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置换双方应当自建设用地置换批准之日起1年内,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协议置换完毕,并在置换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原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逾期未置换或者未置换完毕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审批后,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置换的农用地不占用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第十九条建设用地置换涉及林地、草原的,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各种地质体被置换的结果,都是岩石矿物的成分、组构发生改组,新生构造要素不断取代旧的要素,直到取得支配地位、产生全新的面貌为止。构造置换过程也是岩石变质重建的过程,即构造物理—化学作用对岩石—构造的改造和重建过程,体现了构造变形分解作用与岩石变质分异作用的综合。因此,构造的置换总是同岩石的劈理、片理或线理的形成和演化联系在一起。中国学者根据不同置换方式将构造置换分为纵向构造置换和横向构造置换两类。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