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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2010年11月份前,成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机构。
2、2010年11月份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3、2010年底前制定出台队伍建设规划及配套性政策。
4、2010年12月前明确组织体系、人员编配、装备配备、应急值班、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
(二)加强应急救援力量
1、 2010年底前消防大队完成合同制消防员征召任务。
2、2011年底各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三)提高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1、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市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各项装备器材。分三年配备完成。
2、2010年11月份前按照《市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装备建设,制定购置计划表。
3、2010年11月份前建立卫生、气象、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联动机制。
4、2011年底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以卫生、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应急装备物资信息库,并纳入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物资调度应用范围,并登记造册。
(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训练
1、加强应急救援大队和各专业队能力建设,按照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技术、战术进行研究和训练,建立专业培训制度,开展专业训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2、强化各种新技术装备的操作应用,仿真模拟各种事故现场,加强各种事故处置能力,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
3、2010年底前建立联勤联训制度,组织各应急专业队伍开展经常性训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勤联训,做好各种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4、2010年底前建立与本区域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及专业力量的实战演练制度。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
(五)完善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
1、制定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本市实际、根据本市的危险源和可调用的救援资源,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和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2010年编制完成本地50%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011年编制完成本地所有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搭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或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立政府统一指挥下的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建设任务。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以市公安消防大队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的配置和提高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我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物资分类及产品分类:一、防护用品防护服(衣、帽、鞋、手套、眼镜),防毒面具,防火服,头盔,手套,面具,消防靴,潜水服(衣)、水下呼吸器,防爆服,安全帽(头盔),安全鞋,水靴,呼吸面具。二、生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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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装备是大件的东西,如挖掘机、推土机、消防车等; 应急救援物资是小件的东西,如空气呼吸器、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小型灭火器等。 应急物资分类及产品目录一、防护用品防护服(衣、帽、鞋、手套、眼镜)...
关于印发《龙滩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 1 - 广兴府发, 2011? 16号 广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 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切实做好全镇各类灾害防范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 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 [2009]59 号)精 神,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广兴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 2 -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构建和谐社会、 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 全为目标。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 依托防化营队伍, 建设一支精干高效、 装备优良、 战斗力强的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形成以消防为攻坚力量, 以综合应急救援 大队
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简报第3期
1 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 设试点工作简报 第 3期 梅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0 年 3月 26日 【工作动态】 丰顺县李明权县长专题听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工作汇报 自 3 月 18 日丰顺县举行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成立揭牌仪式特 别是召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动员会以来, 丰顺县综合应 急救援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争取地 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3 月 24 日下午,丰顺大队吴新天大队 长和苏探军教导员到县政府, 就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向李 明权县长作了专题汇报。 大队两位主官向李县长汇报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启动 以来的进展情况, 《丰顺县开展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丰顺县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通知》 已下发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辖区应急队伍摸底和各类预案收集、 2 器材装备统计、相关单位物
永济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及相关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和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应急救援大队的建设工作,现制定三年规划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以市公安消防大队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的配置和提高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我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2010年11月份前,成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机构。
2、2010年11月份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3、2010年底前制定出台队伍建设规划及配套性政策。
4、2010年12月前明确组织体系、人员编配、装备配备、应急值班、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
(二)加强应急救援力量
1、 2010年底前消防大队完成合同制消防员征召任务。
2、2011年底各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三)提高应急救援保障水平
1、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市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齐各项装备器材。分三年配备完成。
2、2010年11月份前按照《市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装备建设,制定购置计划表。
3、2010年11月份前建立卫生、气象、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联动机制。
4、2011年底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以卫生、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应急装备物资信息库,并纳入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物资调度应用范围,并登记造册。
(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训练
1、加强应急救援大队和各专业队能力建设,按照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技术、战术进行研究和训练,建立专业培训制度,开展专业训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2、强化各种新技术装备的操作应用,仿真模拟各种事故现场,加强各种事故处置能力,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
3、2010年底前建立联勤联训制度,组织各应急专业队伍开展经常性训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勤联训,做好各种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4、2010年底前建立与本区域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及专业力量的实战演练制度。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
(五)完善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
1、制定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立足本市实际、根据本市的危险源和可调用的救援资源,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和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2010年编制完成本地50%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011年编制完成本地所有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搭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或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立政府统一指挥下的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建设任务。
附件:
1、永济市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
2、永济市应急救援队伍联勤联训制度
3、永济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制度
4、永济市突发灾害事故随警宣传制度
附件1:永济市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为有效整合永济市相关力量和社会公共资源,特成立应急救援联动中心。应急联动中心,其职责是统一受理全市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的报警,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相关联动单位应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和求助;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协助领导统一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牵头负责对永济市应急联动工作的机构、队伍、装备、预案、制度、经费等方面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协调。
一、应急联动中心的职责
(一)受理全市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
应急联动中心受理通过“110”报警电话或者其他方式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警后,应当立即予以核实,启动相应的应急联动处置专项预案,并向有关联动单位的指挥机构下达指令,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进行处置。
(二)负责应急联动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在处置过程中,应急联动中心应当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综合研判,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属于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要直接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开展应急联动处置。
(三)负责组织联动单位对重、特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协助政府组织实施紧急处置。
对属于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要立即组织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同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做好后续应急处置队伍和资源的组织、调度等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实施紧急处置;属于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还应当立即通知有关联动单位指挥人员和专家进驻应急联动中心。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联动中心可以根据现场处置的工作需要,开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联动中心配合现场应急联动处置,负责现场外应急处置队伍、资源的组织、协调、调度。有关单位应当为现场指挥部的开设提供必要的场地,并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所需的后勤保障。
(四)负责对永济市应急联动工作的指导。
(五)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 应急联动单位的职责
公安、卫生、安监、建设、交通、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下列的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一)设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二)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和预警,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永济市应急联动中心;
(三)按照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组建和管理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训练和演练;
(四)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应急处置的专业设备、器材、车辆、通信工具等装备、物资和经费,保持应急处置装备、物资的完好,确保应急通信的畅通;
(五)根据应急联动中心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联动处置预案的要求,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应急联动中心反馈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
(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其他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应急联动中心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应急联动处置工作终止后,有关联动单位应当及时向应急联动中心报告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应急联动中心汇总后,按照规定报告上级政府和部门。
附件2:永济市应急救援队伍联勤联训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联勤联训工作,更好地发挥多支队伍的职能作用,全面提高我市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共同作战处置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把与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联勤联训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全年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对联勤联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的联勤联训要按照“练为战”的指导思想,纳入统一的执勤、训练、作战体系,建成协调高效的战斗整体,在各种综合应急救援战斗中发挥出最大效能。
第四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的联勤联训应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训练、同作战、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的原则,通过开展联合执勤、训练和作战,强化协调配合,不断提高综合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第五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的联勤联训要根据执勤、训练和作战的需要,建立健全联勤联训协作机制,达到训练科学有效、通讯网络统一、调度指挥有序、作战配合协调。
第六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联勤联训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辖区主要灾害事故、重点单位、重大勤务保卫联合处置预案,并组织实地演练;
(二)联合开展“六熟悉”训练、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战斗训练、操场合成项目训练、临时设定火场实地演练;
(三)联合参与二级以上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事故处置;
(四)依托“三台合一”接处警平台,建立统一的调度指挥通信网络;
(五)规范联合作战的组织指挥程序,实行统一指挥、逐级指挥;
(六)开展联合作战后的火场清理和总结战评等工作;
(七)其他需要纳入联勤联训的工作。
第七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联勤联训工作中主要担负的任务:
(一)研究制定年度联勤联训方案,科学规划全年与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的联勤联训工作;
(二)定期组织和指导应急救援专业队开展联合执勤、训练、抢险救援和灭火演练;定期对联勤联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并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惩;
(三)以“三台合一”接处警平台为依托,建立统一的调度指挥通信网络,规范接处警程序,科学调派参战力量;
(四)联合作战时实施统一组织指挥,做到组织指挥科学、灭火救援高效、通信调度畅通;
(五)战斗结束后组织火场清理和总结战评等工作。
第八条 应急救援专业队在联勤联训工作中主要担负的任务:
(一)按照年度联勤联训方案,定期与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开展联合执勤、训练、抢险救援和灭火演练,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大队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二)在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指导下建立调度通信网络,实现统一调度指挥;
(三)按照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调度参加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行动,接受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统一指挥;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做为第一出动到达事故现场时,应当迅速展开灭火救援行动,在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增援到场后,立即报告现场情况,向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移交指挥权,积极完成各项灭火救援和抢险救援任务;
(五)战斗结束后协助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做好清理火灾现场等工作,参加战评总结。
第九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每半年对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组织多队联合抢险救援、灭火演练中必须调度应急救援专业队参加。
第十条 联勤联训工作必须遵循客观规律,讲究科学方法,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注意总结提高联勤联训工作成效,每次联勤联训后要进行讲评,每半年要对开展联勤联训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联勤联训工作。
第十二条 联勤联训工作落实有力,在训练和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应急救援专业队和个人,由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给予评先评优,并建议市政府或主管部门通报表彰和奖励。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不制定训练方案、不开展业务指导和联勤联训,在灭火救援中指挥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不按照训练方案开展联勤联训,在灭火救援中不接受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调度指挥的,由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议市政府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全市应急救援专业队。
第十四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全市应急救援专业队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永济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工作。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3:永济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本演练制度。
第二条 应急救援相关职能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本地区易发灾害事故的特点,每年至少开展1次实战拉动演练。
第三条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强化模拟实战演练和处置规程训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第四条 参演应急救援部门及专业力量:
公安、人武、消防、武警、医疗、交通、民政、安监、林业、国土、水利、气象、农业、公路、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环保、通信、供水、供电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第五条 演练主要内容:
(1)各类突发灾害事故
(2)力量集结
(3)战斗编成
(4)通信联络
(5)组织指挥
(6)现场处置
(7)安全防护
(8)应急保障
第六条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在实战演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演练程序进行处置,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条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要通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不断完善各类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加强对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技术、战术的研究和专业训练,强化对新技术、新装备的操作应用,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
第八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4:
永济市突发灾害事故随警宣传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报道灾情和救援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突发灾害事故随警宣传报道应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加强引导、注重效果,严格制度、明确职责”的原则。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突发灾害事故随警宣传报道组。
第四条 突发灾害事故随警宣传报道组职责:
组织各新闻单位、媒体赶赴现场进行正面宣传报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发布实时新闻。
第五条 负责处置突发事故的部门和专业力量要指定专人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为采访记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全面、准确、客观地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
第六条 加强对突发事故媒体记者采访稿件的跟踪管理,采访稿件的内容需经突发灾害事故随警宣传报道组审核并报指挥部审定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 严格新闻发布口径制度。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按上级要求,统一发布口径,如有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
第八条 各突发事故随警新闻媒体记者在采访报道中,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得编造并且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
第九条 对参与突发灾害事故随警宣传报道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公共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实施。
《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
这是全国应急系统首部规范政府管理的综合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的系列地方标准,从规范化专业化的角度,全面阐明了首都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该怎么、如何练,提高迅速响应、高效扑救能力,为构建全国一流的政府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