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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土壤取样检测
4.1 土壤取样点确立
4.2 取样密度
4.3 取样方法
4.4 取样深度
4.5 现场记录
4.6 取样时间
4.7 样品保护与送样
5 土壤质量改良
6 土壤质量提升效果评价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园林绿化用地土壤理化指标
附录C (资料性附录)城镇绿地土壤施肥方法
主编: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大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路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农林大学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姚志云 高利红 辛 宇 周方均 罗 维 丁一心 傅国飞 谢海常 谢贤常 童 历 张王春 姚晓鹏 陈振宇 吴加松 童 彤 邢黎明 翁科英 刘 兵 徐 汇 汪露露 陈 辰 吴珍平 钟伟明 洪洋俐 黄 艳 孙建锋 范雪华 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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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绿化用地是指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可简单理解为清理、平整;原土过筛需要将绿地内的表土(厚度视种植植物而定,一般在30cm左右)挖掘堆积、过筛后再重新摊平。...
请问园林绿化里面前分包计算过整理绿化用地,后换分包后还要计取整理绿化用地?
不能重复计算
土壤改良技术
目录 土壤改良技术 ................................................................................................................ 1 土壤改良 ....................................................................................................................... 2 概述 ........................................................................................................................ 2 土壤改良技术 ..............
园林绿化土方设计与土壤改良技术探讨
在园林绿化实践中,由于土方质量引起的养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合理的土方设计以及必要的土壤改良可以为园林植物创造一个适宜生长的良好环境,是提高绿化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该文分析了园林绿化土壤存在的问题,根据绿化土壤理化性状分析与土方设计要求,提出了土壤改良技术措施。
城市园林绿化用地是用作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城市土地。
包括:(1)城市公共绿地,如公园、游园、街心花园、动植物园、林荫道、名胜古迹风景区、河滨绿地、郊区林带、森林、河湖水面;(2)专用绿地,如防护林带(防风林、水七保持林)、科研性植物园、烈士陵园、苗圃、花圃;(3)生产绿地。 2100433B
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 性质作为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实际上是围绕城市规划管理这个核心,由规划部门主导、园林部门参与的标准的政府部门之间的内部管理工作事项。为了更好地认识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作为一项审批事项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把握其核心和重点,抨清园林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提升园林行政管理工作水平,需要对其涉及的有关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和深入研究。
了解和认识事物的基本规律,掌握其基本内涵是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要了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这一审批事项的基本内涵,首先就要了解与其密切相关的几个基本概念。
城市绿化:《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给出的定义为城市中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不难看出,这是从动态、立体的角度予以设释的。
城市绿化用地:《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 /T91-2002》给出的定义是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也就是通常所讲的绿化用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这个概念建立在充分认识绿地生态功能、使用功能和美化功能,城市发展与环境建设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是对绿地的一种广义的理解。
城市绿化规划或者说绿化用地的管控主要依靠绿线。《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即规划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会同园林部门,对纳入建设用地总平衡的绿化用地和其他具有一定生态景观功能的区域,划定其用地范围控制线一一即绿线。绿线范围内的绿化规划用地,确实需要变更为其他类别用地性质的,或者其用地范围大小确实需要调整的,则由规划和园林两家部门共同编制调整方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将绿线变更明确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变更情形,即:“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两类。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是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内容进行优化完善,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规划原控制的‘五线’(包括蓝线、绿线、红线、黄线、紫线,下同)或者公益性公共设施(包括中小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设施,下同)经论证确实无法实施而需要变动空间位置,其用地规模占补平衡并符合服务半径、环境保护、设施功能等相关技术要求,且设施等级不降低、实施难度不增加的。
2)不涉及周边重大厉害关系,增加或扩大‘五线’、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
由此,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就是其用地范围控制线一一绿线的变更,其本质就是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变更。为方便表述,以下文中就将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简称为绿线变更。
[pre]是人均绿化用地
这是城市规划的名词
一般会有城市人均绿化用地,居住区人均绿化用地等说法
城市人均绿化用地指城市中,人均所占有的绿地面积
居住区人均绿地就是指居住区内的人均绿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