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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人民防空、消防、建设工程规划、城乡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村镇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招投标、建筑节能、新型城镇化、监理业、燃气、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城镇保障性住房、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提出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配套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张军党组书记
主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工作。
一、办公室
1. 拟定本县住建(人防)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2.组织重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
3.负责本部门重要文稿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
6.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和老干服务工作;
7.负责信息化工作;
8.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二、政工人事股
1.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教育、培训和管理;
2.负责土建工程(人防)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
3.负责全县住建(人防)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4.指导住建系统(人防)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5.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三、建筑工程管理股
1.负责制订全县建筑业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含外业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工作以及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审批工作;
2.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
3.组织协调建筑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和规划全县建筑市;
4.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指导全县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交易、工程造价工作;
8.负责建设项目监管信息和企业执(从)业人员监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
9.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10.负责全县建筑新材料、新工艺的准入备案工作;
11.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管理建设科技发展计划;
12.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
13.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
14.指导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
15.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6.组织实施重点建筑节能项目。制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四、城镇建设股(项目办)
1.研究拟定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
2.拟定行业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制定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全县市政设施、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市排水防涝、路灯照明、夜景亮化、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和市容环境卫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县市政设施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
5.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统计工作;
6.负责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工作;
7.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政审批事项。
五、房产管理股(房建开发股)
1.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关于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的有关政策;
2.负责管理和培育房地产市场;
3.负责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工作;
5.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行业管理。
6.负责推动城市住房建设,指导全县保障性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
7.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城镇居民住房解危解困工作;
8.负责直管公房管理;
9.负责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11.协调处理相关私房政策的遗留问题;
12.负责全县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3.拟定房地产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拟定城市经营相关制度和措施,规范城市经营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14.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15.指导和监督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产开发、房产市场、房产评估;
16.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城镇规划区内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17.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
18.指导房产企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
1.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2.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要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
3.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理;
4.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
5.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6.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
7.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七、村镇建设管理股(危房改造办公室)
1.参与各乡(镇)村的集镇、村庄的总体规划(沅陵镇除外);
2.承担全县村镇统计工作;
3.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和监督乡(镇)和村庄建设的管理和实施;
5.指导村庄整治、农村住房建设、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
7.负责制定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的政策措施;
8.负责协调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的问题;
9.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的规划、报批、考评等工作;
10.负责与上级政府及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政策支持,并根据中央、省、市、县的资金构成情况,合理安排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和村庄整治资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1.负责审核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并对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12.督促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的实施。
八、消防监督管理股
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九、房屋征收管理股
1.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划、征收工作计划和相关配套政策;
2.负责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草案;
3.指导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决定;
4.负责指导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概算、使用和管理;
5.负责拟订房屋征收决定;
6.负责协调、管理、落实安置工作;
7.负责已腾空房屋的拆除和管理工作;
8.指导组织安置房结算和后续问题的处理;
9.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行政、行政应诉工作;
10.负责拟订司法强拆方案等。
十、人民防空管理股
1.组织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
2.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
3.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
5.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7.指导、管理县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
8.指导全县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实施政策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
10.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畅;
11.负责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2.审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
13.组织和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
14.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搞好人防设备、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发展人防经济;
15.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查工作;
16.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
十一、政策法规股
1.负责住建局(人防办)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
2.负责全县住建行业(人防)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负责住建局(人防办)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负责住建局(人防办)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住建局(人防办)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二、计划财务股
1.负责住建局(人防办)及所属二级机构资金使用计划的报批及拨付;
2.负责住建局(人防办)预算的编制和实施;
3.指导监督住建局(人防办)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4.监督和管理住建局(人防办)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5.负责组织综合统计、信息工作;
6.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那规划,拟订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现有干部职工615人,其中,干部49人,职工566人。有退休干部职工155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沅陵县交通局
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沅陵县交通运输局“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沅陵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沅陵镇鸳鸯街,于2002年8月由原国土管理局和地矿局合并组成,行使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局下设8股1室,6个二级机构和23个国土资源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1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助理工程师4名。自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团结、发展、服务、改革”至上,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胆创新,推行依法行政和现代化管理。土地、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快,有力地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县域经济建设的国土资源供应,各项基础性业务工作不断夯实,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不断深化。国土资源工作全面快速发展,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的表彰,2003年至2005年连续被市人民政府评为“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和“维护矿业秩序先进单位”,2003年至2005年连续被县人民政府评为“国企改革先进单位”和“招商引资先进单位”,2004年、2005年获市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2004年被省依法领导小组授予“依法行政示范窗口”,2007年获“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