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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评价;建立全省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开展地下水调查与监测、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开展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矿山环境地质、地质遗迹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地热水资源评价乙级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资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地质勘查(水工环地质调查、液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
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前身为1980年7月30日成立的云南省地下水动态环境保护监测站,隶属于云南省地矿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1985年4月25日更名为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1988年12月8日,由国土资源部批准正式成立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于云南省地矿局(厅)。2007年12月28日,《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云南省地质调查局的通知》(云编[2007]37号)批准成立省地调局及其机构编制方案,内含三院一中心。随后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合并云南省地质调查院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研究所,组建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成为隶属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调局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环境调查和监测事业单位。
截止2004年,在全国已经形成一个国家级监测院,31个省级监测总站,220个地区级监测站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立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23847个(其中国家级点1477个),地下水均衡试验场28个,监控面...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调查评价、监测和综合研究为主要手段,以深化改革和严格管理为保障,继承和发扬中国地...
现在环境污染已经很重,国家会逐步重视起来的,很有前途的专业。你首先要学好它,然后考取相关证书。如果有关系,可以进入环境监测站,现在建设项目都要做环评,制度越来越严格,而当地环监站才有资格监测,还有很多...
目前院下设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总工办3个管理部门,水文地质所、工程地质所、环境地质所、地质灾害预警中心4个专业生产单位。定编为90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4人,副高级工程师26人,工程师31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职工占全院人员的70%。
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完成的代表性项目有: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全省主要城市环境地质调查、云南省旅游地学资源的开发研究、云南省地质自然保护区区划、云南省地下水动态监测、云南省地方病及病区地球化学背景调查研究、昆明市(四区)区域水文地质调查、云南省玉溪地区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与对策研究、云南省地下水资源评价、云南省旅游资源综合调查评价、云南省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云南省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云南重点岩溶流域水文地质及环境地质调查、云南省岩溶水开发示范、怒江流域(云南段)环境工程地质调查、四川省“5·12”地震灾区阿坝州黑水县地质灾害应急勘查和防治工程设计、2010年云南国土抗旱救灾地下找水突击行动可行性研究、探采井总体部署、技术标准编制、技术服务、暗河探测与开发工程设计等。此外,还完成了大量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的建设及维护管理,地质灾害巡查、应急调查、排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检查和指导,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的安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地质灾害应急勘(调)查、设计、监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地质环境监测(含地下水),地质环境公报编印,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调查、开发与保护规划、保护申报材料编制,各类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及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各类有关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材料和报告编制,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持的检查、指导、验收、监理等提供技术服务,认真完成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安排和委托的工作。充分发挥技术特长,进行了大量社会服务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质公园建设、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矿区水工环地质勘察等工作。
王宇,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9年获得李四光地质科学奖 2100433B
遥感解译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面的应用
长期以来,矿产开采造成大量矿山环境被破坏,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区域经济造成了较大影响。利用遥感解译技术开展矿山地质环境遥感动态监测,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管理,为矿山地质环境的执法监督和科学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的制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提供依据。
基于地质环境监测数据的轨道交通安全预警研究
针对复杂地质环境条件下的上海轨道交通结构安全问题,建立健全的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机制,包括基准网建设和监测、长期监测、监护监测和巡查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的模糊层次分析法,建立了轨道交通预警评估体系,开发了上海轨道交通数字化监护管理系统,并应用于轨道交通4号线海伦路站,实现了基于地面沉降、地质环境、收敛等地质环境监测数据的轨道交通安全预警。
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始称贵州省地矿局环境地质大队。其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指挥部九一0大队。1991年更名为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同时增挂贵州省地矿局环境地质研究所的牌子。原住遵义市红花岗区官井路91号。
2007年6月22日,经贵州省编办发[2007]100号文批复,同意在省城贵阳重新设立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同时加挂贵州省环境地质研究所的牌子。同年11月10日正式挂牌运行。现住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贵州省地质科技园6号楼。
根据省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和贵州省地矿局共管的公益性正县级事业单位,是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履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职能的重要技术支撑。编制150人,内设6个科室,下辖8个直属监测分院。配备领导职数5人(现实有3人),现在册人数76人,已设立的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综合室、地质环境与地质遗迹调查科、预警预报信息科、地质环境监测科。除黔西南州以外,其余的7个市(州、地)已成立监测分院并与当地国土资源局合署办公。
作为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保护青山绿水为己任,大力实施“调查、监测、科研一体化”战略,积极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安全保障。目前拥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勘察、设计、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及液体矿产勘查乙级资质证书,并获得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两年的建设,已打造成一支具有较高能力的地质调查队伍,满足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要点》规定的A级单位要求。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协助政府履行地质环境管理职能,起到业务支撑和决策参谋作用。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成立于1980年,现有职工246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人,高级工程师52人,博士研究生6人,硕士研究生8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业务支撑机构,协助政府履行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日常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从事技术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一支人才密集、技术设备先进、工作方法手段齐全、科技成果资料丰富、综合实力雄厚的专业技术队伍。
主要业务科室有:水文地质所、地质灾害防治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所、综合研究所、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办公室、实验测试中心、资料室。
新疆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于 1990 年,当时由新疆地质局第一水文队代管。 2002 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为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单业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业务指导、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调查综合研究工作。为政府对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环境信息资料等公益性服务。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负责对区内 7 个地市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