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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正县级),副局长2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今后“退一减一”,只减不增。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办公室
承担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来文来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承担档案、信息、宣传、信访、提案建议、督查、接待、保密、保卫、应急管理、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的组织、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党组承担局属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协助党组承担本系统党建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城乡建设科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房屋建设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州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对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拟定我州房屋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政策及办法;综合管理全州房屋建筑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监督检查各县(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监督和管理州、县(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发展,并对相关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城市和市政公用事业规划,承担归口管理的项目审批监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的相关工作;指导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和城镇道路、桥梁、路灯、排涝、供排水供热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承担全州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镇建设统计工作;承担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承担全州城镇建设风貌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承担全州城市、乡镇、农村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街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全州美丽城镇、特色小镇的任务分配、资金安排、数据填报、考核验收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三)住房保障科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完成全州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和农村居住条件改善工作的任务分配、资金安排、数据填报、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全州美丽乡村和农村公共厕所的任务分配、资金安排、数据填报、考核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政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完成扶贫攻坚中涉及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编制建筑节能和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并对相关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及节能竣工备案工作;承担建筑节能和散装水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宣传、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建筑和市政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批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拟订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整治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城乡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全州城镇建设风貌研究,制订相关办法。负责全州城镇、乡镇、农村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街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组织限定范围内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指导施工图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工作。
(五)承担指导、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工程规划建设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村牧区及生态移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及村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配套制度。负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核发和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七)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招投标代理的法规和规章。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设计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相关产业政策、规章制度。
(八)承担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节能减排。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建筑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九)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监督、指导商品房预售许可。
(十)指导城镇市政公用事业规划编制,监督实施城镇燃气、供热、供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城镇燃气、供热、供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运营和安全管理。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认定、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监督、检查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全州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拟订通信警报规划、平战结合发展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网络信息化建设。监督城镇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指导、检查战备值勤。指导和督促检查平战结合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和指挥、通信设备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人防工程拆除、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批。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收缴易地建设费。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配合城镇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承担州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监督实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参与灾后重建的规划、设计论证和审查工作。负责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办公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你好!【云南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68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规定由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佳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
范恒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庆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戴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杭大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明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张玉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余朝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匡乾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刘湘波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主任)、 党组副书记:赵爱云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德群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辉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朱建桥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炜、蔡忠良、谭卫民、荣志刚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欧阳金文